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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03 毫秒
1.
秦汉法律制度中有关家庭成员间法律关系的规定占了很大比重。从出土简牍中我们可以大致了解,秦汉家庭成员间的法律关系因家庭成员的组成成分不同可分为几个方面,其内容涉及夫妻关系、父子关系、主奴关系、家产分割等。秦汉法律中对夫妻关系、父子关系、主奴关系的相关规定体现了夫权、父权、主人权力的绝对权威;家产分割实行多子袭产制。从整体上看,秦汉家庭立法反映了家庭成员的不平等性。  相似文献   

2.
20世纪70年代以来,一大批重要的简牍、帛书文献在我国相继出土,给学术界带来了接连不断的惊喜。这些文献在价值上足以和王国维先生所谓“中国学问上之最大发现”相媲美,其对法律史研究之巨大价值亦不言而喻。众多失传已久的古代律令、流沙掩没的司法文书、深藏墓穴的先秦佚籍,它们的再现每每成为海内外学者关注的焦点所在;在法律史学界,对出土文献的整理与研究同样受到广泛重视。目前文献之出土仍呈方兴未艾之势,屡有重大发现见诸报端。本期特组稿件对此问题予以研讨,并以之纪念华东政法学院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成立20周年。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的张伯元教授抱病为本刊撰写专稿,在此特致谢意。  相似文献   

3.
出土秦汉简牍律令中对于老年人告状,法庭采取“三环”的措施,意思是连续三次劝其返还,如果原告人坚持诉讼,法官才予以受理。这种做法是为了防止原告由于年老而误告,或凭借优待老年人的政策而滥告。唐宋明清诸律继承了秦汉律“三环”的指导思想,同样限制老年人的一般性诉讼,而对于包括“不孝”罪及“谋反、逆、叛”等罪,则规定“老、幼、笃疾”者可以诉讼,司法机关必须受理。  相似文献   

4.
张琮军 《法学》2015,(2):122-132
在中国古代刑事证据制度的演变过程中,秦代扮演了重要的角色。通过对秦代简牍文献的研究可以发现,刑事证据规则在秦代已经得以初步确立。秦代在证据理论问题上继承了西周已降各个历史时期的相关内容。与此同时,根据缘法而治的时代要求,又有所发展,较以往更多地体现了法家主张的证据理论精神。根据研究,可以得出这样的判断:秦代奉行综合性的刑事证据规则,包含主观与客观两方面的属性。  相似文献   

5.
通过对竹简秦汉律与唐律的比较 ,尤其是篇目体例与有关诉讼方面一些具体法律条文的比较 ,可以看出中国传统法律虽然在从秦汉时期到隋唐时期漫长的历史演进过程中 ,从一些具体法律条文到整个律典的篇章体例 ,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但是法律制度所体现的法律精神则是高度一致的。  相似文献   

6.
从媒介演进的视角考察春秋战国时期教育的变革学界鲜有关注。虽然简牍作为书写材料至少可以追溯到商代,但简牍的流行则是在铁器普及从而提高了简牍制作效率以后。简牍的普遍应用促进官藏典籍向民间扩散,也将原来局限于贵族阶层的读书活动带到民间,促进教学内容由技能形态向文本形态的过渡,开启了中国古代以文本阅读和讲述为主的书本教育时代。  相似文献   

7.
论秦汉时期家族犯罪的特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对秦汉时期家族犯罪的特点进行了简要的分析和探讨,对其包含的深层次的价值观以及伦理作了较为全面的剖析。  相似文献   

8.
秦汉时期自然灾害频发,面对自然灾害,农民自身难以抗拒.秦汉时期中央封建政府通过兴修水利、组织抗灾救灾以及调整赋税政策等方式,在防灾救灾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本文对此试做简要的论述.  相似文献   

9.
秦汉时期奸罪论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贾丽英 《河北法学》2006,24(4):91-98
古代法中通奸是指男女之间不正当的性行为.通过对秦汉时期和奸、强奸、禽兽行、居丧奸四个种类,约81个事例和案例的考察,认为这一时期性关系比较宽泛,各类奸罪普遍存在,法律对奸罪的处置适用"奸罪非罪"或"奸罪轻刑",其重点打击的奸罪仅为禽兽行.  相似文献   

10.
秦汉时期军事法的发展和完善在我国军事法发展过程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秦汉时期军事法中,连坐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在军队实行连坐,对维护军队的稳定,发挥军队战斗力有重要的意义,这项制度也被后世所继承和发展。因此,对秦汉时期军队中的连坐制度进行研究对研究中国军事法制史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11.
汉代民事诉讼程序考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汉代的民事诉讼在汉代社会现实中具有较明显的实态。讼之所及 ,多为租税、财货乃至田产 ,表明人们在概念上已经有所区分 ,人们因民事纠纷而“诣乡县讼” ,可知民事审判是地方官吏的基本职能之一。又以出土汉简及传世文献见之 ,民事诉讼的程序化已相当明显 ,由此反映了汉代法制建设中的一个重要方面。  相似文献   

12.
依托于《汉科考略》① 一文 ,应驳斥“汉代无科说” ,坚持汉代有科的观点 ;依据出土的史料 ,汉科不仅是定罪正刑之法 ,同时是计功行赏之法 ;汉代法律形式除律令之外 ,还有科比和品约。品约是由各都尉府分别制定的一种法律形式 ,唐代的烽式就是基于汉代的品约而逐渐形成的军事规范。  相似文献   

13.
社会矛盾是任何社会形态之下都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先秦时期的春秋战国时代面临着急剧的社会转型和社会变迁,社会矛盾十分激烈突出,因而儒法两家的先哲们从当时的社会矛盾现实状况出发,对社会矛盾的成因及解决之道进行了深入的剖析。"轴心时代"的这些中华民族文化的思想智慧,不仅成为此后传统中国社会建立社会矛盾调处机制的思想资源,而且对转型时期当代中国社会矛盾调处机制的建设也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14.
汉代文人借用仪式文、契约、寻人启事、农谚以及歌诀等实用文形式创作的作品,嘲谑谐趣,语言通俗.韵诵是其主要传播方式,文体上整齐和谐的节奏和韵律是这种传播方式的反映.它们属于俗赋的范畴.  相似文献   

15.
从秦、汉到唐,中国刑律发生了从法治到礼教、重刑主义到恤刑主义、法不阿贵到刑分等级的变化。这些变化实质是在齐儒阴阳学的主导下完成的。汉武帝“独尊儒术”以来,历朝历代的统治者都确立了“德主刑辅”的治国思想,把刑罚的作用置于礼教的从属地位。秦律奉行的重刑主义,在后世至唐的立法中逐渐被废止。秦律在法律适用上虽然做到了“刑上大夫”,但对各种犯罪仍然规定“同罪不同罚”。汉文帝后,“刑不上大夫”的礼治原则逐渐复活,到唐律形成“议、请、减、赎、当、免”完整系统的法律适用体系,使礼治的“亲亲”、“尊尊”在律法中得到了更彻底和全面地体现。汉以降,侵害父权和孝道成为刑律重点惩戒的对象,但实质是维护皇权的神圣不可侵犯。  相似文献   

16.
张传玺 《法学研究》2020,(3):192-208
秦及汉初律令对逃亡犯罪的规定繁复而成体系。逃亡大体可分为一般逃亡和犯罪后逃亡二类。在刑罚适用上,一般逃亡的刑罚因逃亡者身份不同而各异,犯罪逃亡的刑罚是以本罪刑罚为基础,叠加亡罪刑罚后加以确定。在处理程序上,吏、民的一般逃亡不导致审判和追缉程序,刑徒或特别身份人逃亡的,区分亡罪刑罚轻重,分别适用审判并通缉的"论,命之"程序和审判并命令其出现、领受刑罚的"论,令出、会之"程序。犯罪逃亡的,以本罪刑罚为基准,分别适用"论,命之"和"论,令出、会之"程序,后一程序中未按规定领受刑罚的,以刑罚已执行时逃亡来论断其刑。在不同类型逃亡犯罪及司法程序的不同阶段自出的,有处以笞刑、本罪之刑减一等或本罪之刑叠加亡罪之刑后总减一等等不同减刑效果。  相似文献   

17.
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有对伪作制书、一般官文书,伪写、毁坏、遗失、盗窃玺印,更改文书传递方式、延误文书传递时间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律令条文。从汉代对文书犯罪处罚的律令看,突出了根据被伪写文书及玺印者的身份和地位的不同来定罪、采取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对违犯文书规定者进行判罚、区分伪写文书和玺印等犯罪所造成的后果不同进行定罪、处罚的文书犯罪行为涉及到文书制作和管理的各个环节等几个特点。  相似文献   

18.
This paper explores the main legal aspects of filial piety in Israel. Based on a socio-legal study, it traces a significant gap between the law in the books, which mandates that children support their parents financially if the latter cannot support themselves, and the law in action, which narrows this obligation to cases in which the parents must be cared for in a State nursing home. The study also highlights the relevance of religious and cultural norms in shaping filial piety in multicultural countries and thus points to the urgent need to tailor filial piety legal policies according to socially constructed, actual, and diverse filial piety perceptions and practices.  相似文献   

19.
本主要论述两个问题:一、投身反秦起主及参与楚汉儒家人数已居各派之首;儒生对秦王朝焚书坑儒的怨恨;人追求富贵显达的本性在儒家知识分子身上表现更为突出。二、汉初儒家知识 分子在以战争手段夺取政权时所发挥的作用有限,但在以政治手段巩固政权时则较有建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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