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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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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通过评析2008年通过的关于合同之债准据法的《罗马Ⅰ规则》的主要内容,探讨欧共体国际私法的最新发展,指出《罗马Ⅰ规则》的可取之处主要在于增加了在确定合同之债准据法方面的安定性和可预见性,并在立法技术上顺应了当代国际私法的发展趋势。对于正在进行的中国国际私法典编纂而言,《罗马Ⅰ规则》在关于合同事项的冲突规则方面可资借鉴。  相似文献   

2.
非合同债权关系法律适用条例的通过,标志着欧盟成员国之间的债权关系法律适用的统一进程又往前走了一步。罗马Ⅱ中确立了一般原则,辅以例外、规避条款并列出特殊关系的法律适用条款的立法模式,对统一国际私法有很好的参考价值。虽然仍有一些悬而未决的问题,但搁置争议,出台已达成共识的规范,罗马Ⅱ的通过以及罗马Ⅰ罗马Ⅲ……为统一国际私法提供了一种立法思路。  相似文献   

3.
于飞 《法律科学》2009,27(1):142-151
《罗马条例Ⅱ》的诞生,标志着欧盟国际私法统一化的最新发展——非合同义务领域法律适用的统一,从而使非合同义务的法律适用增加了一种“超国家”法律渊源。而且,统一的内容涉及侵权或不法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非合同之债的主要方面,统一的法律选择力求在法律适用的确定性与灵活性、管辖权选择与内容定向法律选择、社会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等方面达到平衡。欧盟非合同义务法律适用的统一化给中国国际私法立法以启示。  相似文献   

4.
由《鹿特丹规则》管辖条款入手并以之为视角,从适用过程中的内在法律逻辑矛盾和与其他国际公约在适用范围方面立法惯例的外部冲突两方面,分析《鹿特丹规则》作为准据法适用时所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而分别从非缔约国、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和中国的立场出发,提出针对这一问题的相应对策.  相似文献   

5.
2009年1月11日开始生效的<欧洲议会与欧盟理事会关于非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条例>(简称<罗马条例Ⅱ>)首次以条例的形式在欧共体层面对欧洲的侵权法律适用制度作了统一,大大提高了欧盟成员国侵权之债法律适用结果的确定性与可预见性,避免了当事人选择法院的可能性,将欧洲国际私法的统一化运动推到了最高潮,基本实现了欧洲统一侵权之债法律适用制度的历来夙愿.但是.<罗马条例Ⅱ>又是欧洲共同体各大机构之间,确切地说,是各大机构所代表的商业利益集团之间的相互妥协之果,所以不可避免地带有先天性的不足,某些规则的适用结果差强人意.  相似文献   

6.
《罗马条例II》的诞生,标志着欧盟国际私法统一化的最新发展——非合同义务领域法律适用的统一,从而使非合同义务的法律适用增加了一种"超国家"法律渊源。而且,统一的内容涉及侵权或不法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非合同之债的主要方面,统一的法律选择力求在法律适用的确定性与灵活性、管辖权选择与内容定向法律选择、社会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等方面达到平衡。欧盟非合同义务法律适用的统一化给中国国际私法立法以启示。  相似文献   

7.
《北方法学》2020,(5):25-35
《民法典》未设债编,有关债的一般规范被安排在合同编通则部分,并通过第468条的规定适用于非合同之债。债的一般规范与专属合同的规范和其他规范混杂在一起,需要进行识别。非合同之债是一个庞大的群体,包括非合同典型之债和非典型之债,后者还包括公法上的债。债的一般规范对非合同之债的适用,需要从两个方面予以考虑:一是非合同之债的性质,债的性质决定不能适用的,不适用债的一般规范;二是债的一般规范的功能作用,并非所有债的一般规范均可适用于非合同之债。  相似文献   

8.
以欧共体首次颁布的<非合同义务法律适用条例>(文中简称<2007年罗马二号条例>)的法律结构为基本框架,首先分析该条例的适用范围及其与欧共体其他二级立法和国际公约之间的关系,突出显示其在适用方面的广泛性,同时也指出成员国今后在独立对外缔约权方面将会面临的困惑;然后,通过对该条例关于侵权或过失不法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和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适用.当事人的法律选择自由以及相关配套制度的全面系统分析,揭示其隐含的法律原则和价值理念,同时指出其存在的漏洞和模糊之处.最后,提出尽管存在某些缺陷和不足,作为欧共体第一部非合同义务法律适用方面的统一法典,<2007年罗马二号条例>在努力消除各成员国在非合同义务法律适用方面的差异,防止和减少当事人竞择法院乱象的发生,增强适用法律的确定性方面,基本达到了预期的立法目标;其在欧共体非合同义务法律适用统一法进程中,无疑将会具有里程碑式意义.  相似文献   

9.
李凤琴 《时代法学》2010,8(2):105-112
欧盟《合同之债法律适用罗马公约》(以下称《罗马公约》)于2008年转换为共同体的立法——《合同之债法律适用条例》(以下称《罗马条例I》)。《罗马条例I》并不是简单照搬《罗马公约》的规定,而是对《罗马公约》的一些条款作了重新解释或重大修订,这些修订包括: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调整;当事人未选择法律时合同冲突规则的修订;增加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冲突条款;重新界定强制规则以及加强弱势方当事人利益的保护等。《罗马条例I》可以为我国涉外合同之债法律适用立法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0.
海峡两岸新近制定或修订的国际私法立法中均专门规定了涉外产品责任法律适用的规则。欧盟《罗马规则Ⅱ》代表着现代侵权法律适用领域的最新发展趋势。在对海峡两岸涉外产品责任法律适用规则进行比较的基础上,借鉴《罗马规则Ⅱ》中的相关规定,对海峡两岸涉外产品责任法律适用的规定进行省思,以促进海峡两岸相关立法的完善是目前亟需完成的一项课题。  相似文献   

11.
《鹿特丹规则》的一个创新之处在于将批量合同明确纳入了公约的调整范围,并对批量合同采取非强制适用的原则。但《鹿特丹规则》对批量合同定义的模糊性以及合同自由在批量合同范围内的应用,都可能危害一部分托运人的利益,而《鹿特丹规则》又未对其给予足够的保护,可能会有碍海运法规的国际统一。通过对《鹿特丹规则》中与批量合同相关的条文进行分析,探讨和评论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  相似文献   

12.
为了对《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风险转移规则有一个较全面的认识,本文从公约的条文和一些基本概念入手对公约规定的风险转移的一般规则和三个特殊规则即涉及运输的风险转移规则,在途货物的风险转移规则及不涉及货运输和目的地交货的风险转移规则的具体适用进行了阐释,以期能够在具体实践中得到准确应用,以保护买卖合同各方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3.
2007年欧盟《非合同之债法律适用条例》(罗马Ⅱ)是侵权冲突法立法的典范。罗马Ⅱ洋溢着平衡与理性的精神,但关键处亦偏袒欧盟国家的利益需要。中国侵权冲突法已经严重滞后于时代。对比罗马Ⅱ与中国侵权冲突法的一般规则,指陈各自的利弊得失,揭示各自所需服务的特殊法律政策,探索侵权行为地法、共同住所地法、最密切联系原则和意思自治这四大系属公式在侵权冲突法的一般规则中的最佳结合方式,有助于我国在当下的国际私法立法中构建科学合理的侵权冲突法的一般规则。  相似文献   

14.
刘健 《现代法学》2007,29(5):136-142
关于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与联合国安理会职权的关系,《罗马规约》作出了妥协性的规定,二者的关系既表现为平等与协作,又反映出相互间的适度制约。这种妥协性的规定反映了国际社会现实,体现了国际刑事法院司法职能与安理会政治职能的相对分离和互动,具有现实合理性。  相似文献   

15.
在国际民商事判决的执行和非合同之债法律适用领域,欧盟已经成功地以条例的形式进行了统一立法。但在合同冲突法领域,欧盟却迟至2008年才将1980年《罗马公约》转化为共同体立法——《罗马条例Ⅰ》。转化使得欧盟合同冲突法融入了共同体这一自足的法律体系,规则的解释得以统一,和其他领域的冲突法规则得以协调。在内容方面,《罗马条例Ⅰ》对《罗马公约》进行了一定发展,适度强化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对客观选择方法做了较大调整,降低了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地位;以惯常居所统一了属人法;排除了客观选择方法中合同分割法的适用。这些发展均以追求合同法律适用的确定性、可预见性等欧洲大陆国际私法的传统价值为目标。这些发展对我国即将进行审议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的合同冲突法部分的规则设计具有莫大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6.
货物控制权作为《鹿特丹规则》规定的一类新型权利,按权利内容划分,它属于债权;按权利作用划分,它属于形成权。因此,控制权的行使既有债权的相对性特点,又有形成权的单方性特点。明确了控制权是一种形成权,才能按照控制权的法律特点在立法上确立其内容和行使条件。  相似文献   

17.
准据法的非国内法化是自治性商人法学者为使国际商事交易免受国内冲突法和实体法影响而提出的新的法律选择思想。基于国际商事仲裁在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机制中的独特价值,以商人法为准据法的思想业已为一些国际及国家仲裁立法所吸纳,成为一项现实的选法规则,而鉴于司法在政治及社会体系中所处的特殊位置与功能,商事诉讼领域准据法非国内法化的条件尚未成熟。  相似文献   

18.
19.
《鹿特丹规则》以调整“海运+其他”运输方式的模式扩大了海运公约所调整的运输合同的适用范围,使其能够适用于包含海上运输的多式联运合同关系,但其毕竟不是国际多式联运公约,因而证明其适用于国际多式联运合同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及其适用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20.
我国于1993年颁布了《信托法》,但是关于涉外信托法律适用问题却一直没有规定。在司法实践领域长期采用《民法通则》中关于合同纠纷的有关规定来解决这一问题。但合同所建立的委托关系与信托关系有着原则的区别。在法学理论界对于此种问题,却在《国际私法示范法》中进行了规定。本文将《关于信托的法律适用及其承认公约》与《国际私法示范法》中的规定相比较,探讨了我国加入《关于信托的法律适用及其承认公约》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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