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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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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案点评     
本案涉及侵权责任的认定问题.一般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可分为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两个方面.客观要件包括行为违法、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主观要件是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只有同时具备以上四个要件,行为人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2.
侵权行为是一个迄今为止尚无定论的概念.归结起来有损害说、过错说、违反法定义务说、责任说等.作为侵权赔偿责任的损害通常是指可以证明的实际损失,而作为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的"侵害"则具有"质"的规定性;侵权行为包含了无过错致人损害的情形,过错不是所有侵权行为的共同特征;侵权行为不同于侵权民事责任,有其特殊的构成要件,它以权益受侵害又无合法正当事由为表象,以实质违法判断为内涵.违法性是侵权行为的本质的、唯一的要件.  相似文献   

3.
宗志翔 《理论导报》2006,(12):46-47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就其违法行为表现形式,可分为作为和不作为两种情形.对于作为的行为造成损害,在赔偿责任的承担上,立法规定得比较明确.<行政诉讼法>设专章规定了行政侵权赔偿责任,涉及行政侵权的主体、内容、责任原则等方面.<国家赔偿法>进一步对行政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赔偿范围,赔偿的方式、标准,请求赔偿程序乃至赔偿经费的来源等具体问题作了规定,完善了行政赔偿制度;而行政不作为侵权造成损害应否承担赔偿责任,在立法上不甚明确规定.因此,确认行政不作为的侵权赔偿责任,较之确认行政作为赔偿责任,遇到的问题更多,也更难以把握.本文拟从司法实践的角度对行政不作为侵权引起损害后果的赔偿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4.
<侵权责任法>统一了医疗损害与其他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给予受害患者的实际损失以充分赔偿,明确医疗损害实行过错责任原则并排除无过错责任,细化了医疗损害责任的类型与构成要件;强调患者对病情和医疗措施的知情同意权,并规定医疗方有书写、保管病历资料的义务和实行有限制的医疗过错推定,既保持医患双方在医疗过程中的地位平等,又维持医患双方诉讼权利义务的均衡;强调医疗方行使诊疗权时应保护患者的隐私,兼顾医疗方对患者病情的知情权与患者的隐私权;禁止过度检查,平衡医患之间的经济利益;通过对患者的生命权、知情同意权、医疗方的紧急医疗处置权之间关系的法律协调,体现出对生命权的充分尊重.  相似文献   

5.
<正>近期不断有人假《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杂志之名设立所谓官方网站、网页、电子邮箱进行征稿、组稿,严重侵犯了投稿人、作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本刊名誉。为此,本刊特严正声明如下:1.本刊从未设立任何官方网站或网页。本刊投稿邮箱:xxdj@163.com;xxdjpj@163.com;xxdjzg@163.com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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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中的精神损害赔偿有四个构成要件:违法行为、损害事实、主观过错、因果关系.进一步探讨离婚案中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有助于对<婚姻法>的理解.  相似文献   

7.
海洋保护区生态补偿,是有效规范人们利用保护区行为的重要环境经济手段.而实施海洋保护区生态补偿的前提,是首先必须建立科学的海洋保护区损害评估方法,然后估算海洋保护区生态损害的补偿标准.因此选择适宜的海洋生态损害的评估方法就成为实施海洋保护区生态补偿的节点性关键问题.文章从海洋保护区生态损害的经济价值评估方法、基于生态资源修复的评估方法等两大方面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并提出各种评估方法的具体操作及适用的环境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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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期不断有人假《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杂志之名设立所谓官方网站、网页、电子邮箱进行征稿、组稿,严重侵犯了投稿人、作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本刊名誉。为此,本刊特严正声明如下:1.本刊从未设立任何官方网站或网页。本刊投稿邮箱:xxdj@163.com;xxdjpj@163.com;xxdjzg@163.com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78号长江传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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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期不断有人假《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杂志之名设立所谓官方网站、网页、电子邮箱进行征稿、组稿,严重侵犯了投稿人、作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本刊名誉。为此,本刊特严正声明如下:1.本刊从未设立任何官方网站或网页。本刊投稿邮箱:xxdj@163.com;xxdjpj@163.com;xxdjzg@163.com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78号长江传媒大厦19楼,邮编430079编辑部电话:027-87158893;87158852;  相似文献   

10.
<正>近期不断有人假《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杂志之名设立所谓官方网站、网页、电子邮箱进行征稿、组稿,严重侵犯了投稿人、作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本刊名誉。为此,本刊特严正声明如下:1.本刊从未设立任何官方网站或网页。本刊投稿邮箱:xxdj@163.com;xxdjpj@163.com;xxdjzg@163.com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78号长江传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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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期不断有人假《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杂志之名设立所谓官方网站、网页、电子邮箱进行征稿、组稿,严重侵犯了投稿人、作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本刊名誉。为此,本刊特严正声明如下:1.本刊从未设立任何官方网站或网页。本刊投稿邮箱:xxdj@163.com;xxdjpj@163.com;xxdjzg@163.com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78号长江传媒大厦19楼,邮编430079编辑部电话:027-87158893;87158852;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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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期不断有人假《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杂志之名设立所谓官方网站、网页、电子邮箱进行征稿、组稿,严重侵犯了投稿人、作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本刊名誉。为此,本刊特严正声明如下:1.本刊从未设立任何官方网站或网页。本刊投稿邮箱:xxdj@163.com;xxdjpj@163.com;xxdjzg@163.com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78号长江传媒大厦19楼,邮编430079编辑部电话:027-87158893;87158852;87156752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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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团体担负什么道德责任?进之,团体的道德不道德之标准为何确定?这又是一个重要问题.粗略归类大致有两:一,从一团体与其他团体和社会的关系看,团体利益的实现最起码不能损害其他团体的利益、不损害社会共同的利益,这是道德责任的基本界线.党、国家、民族的利益必须成为任何团体的最高利益,如果一团体所作所为及其后果增进或损害其他团体和社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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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依据规定,公司如果能够证明员工符合以下七种情形,可以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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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责任与雇员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条件、适用法律、赔偿主体和解决纠纷的途径都不同,所以两者是有区别的。以建筑施工领域为例,建筑工程施工领域存在由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因用人单位以外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雇员没有相应的资质或者没有安全生产条件的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等几种特殊的工伤事故责任与雇员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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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之民生问题构成了中国最主要的民生问题.影响乃至损害农民生存权、发展权的问题在某些领域仍很突出:教育成本过高;农民的就医问题即健康问题;失地农民生活难以为继的问题.要贯彻十七大精神,就得从最迫切的民生问题入手.当前农民问题的实质是我们怎样对待他们即我们对农民的政策问题.我们必须从政策上对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加以通盘考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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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生命科学时代的到来,胎儿及其法律保护将成为21世纪的"时代课题".由于胎儿没有民事权利能力,其人身利益一旦受到侵害,无法以民事主体身份获得法律保护.现实生活中,对胎儿的损害主要是损害胎儿的生命键康,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直接侵害,这种情况常常出现在医疗领域,如产前检查、治疗以及生产过程中;二是间接侵害,即侵害孕妇人身权利的同时,间接侵害了胎儿的人身利益.这种情况比较多见.正因为如此,司法实践中,胎儿所遭受的伤害大都视为对孕妇或产妇的人身损害.然而,无论是从理论上看,还是从实践上看,母亲的利益都不能完全囊括胎儿人身利益.要解决胎儿利益保护问题,必须从权利能力制度寻求突破.文章检讨了传统法律人格的缺陷,借鉴了国外及我国台湾地区胎儿保护的立法经验,认为未来民事立法应当赋予胎儿一定的民事主体地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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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家庭暴力问题已成为较为严重的社会问题,而在城市生活中,家庭暴力的危害后果更是十分严重.家庭暴力直接损害家庭成员的权益,损害社会的安定,破坏社会和谐.要想遏制家庭暴力,需要社会干预.因此.研究和制定家庭暴力的社会干预对策和措施,对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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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规定,公司如果能够证明员工符合以下七种情形,可以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即劳动者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行为导致劳动合同无效;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劳动者因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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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受害人对于损害事实的发生或扩大也有过错时,应根据受害人过错,减轻加害人损害赔偿贵任的承担.对于过失相抵原则的应用,要区分优先通行权、优者危险负担、好意同乘等不同情况.该原则之下的受害人包括其本人及与其有监护关系和共同生活关系的人,赔偿的范围包括财产损害和部分人身损害赔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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