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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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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探讨的是欧盟私法日益增多背景下欧洲法院在私法领域的重要性.同时,本文试图解释私法先决程序(referral procedure,vorabentscheidungsverfahren)*的角色转换和欧盟私法支离破碎的特征.欧盟法分散的特点导致欧洲判例法显得很不确定甚至自相矛盾.本文将用《布鲁塞尔条约》、对消费者合同中不公平条款的司法审查以及非物质损害赔偿中的例子来证明这一点.《欧洲合同法原则》和《共同参考框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对欧洲私法基本原则的需求.就刚才提到的那些例子而言,这两份文件都提供了原则层面的、值得推荐给欧洲法院参考的解决方案.本文的最后一部分讨论的问题是:欧洲法院以目前的形式能否胜任一个拥有五亿人口的联盟的民事司法工作.由于仍应坚持审判庭的组成人员来自不同国家的状况,因此可以考虑在综合法院(the General Court)——也就是此前的一审法院——的层面实现欧洲法院的去中心化.  相似文献   

2.
欧洲私法     
本文探讨了欧洲私法的现状和发展前景。文章首先分析了欧洲共同体法律的基本原则、欧洲共同体法在私法领域内的发展现状,然后探讨了人们对欧洲共同体法律发展的不同观点,最后研究了法学界在欧洲共同体发展过程中应扮演的角色。  相似文献   

3.
朱晓喆 《中外法学》2010,(3):394-408
@@ 大陆法系的近代民法深受自然法思想的影响.弗里茨·维亚克尔认为,在17、18世纪,欧洲的法律科学、立法和法律实践都受到由启蒙思想赋予其新面貌的自然法学说的影响.尤其是在私法领域,理性法祛除社会生活中的非理性力量,诸如权力、身份、权威之类,并使得私法得以脱离罗马法文本和古老权威的束缚,开启近代私法自治体系的建构之路.[1]  相似文献   

4.
随着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私法在国际性层面和区域性层面的协调与趋同已经成为私法发展的一种趋势.欧洲私法趋同的方式有多种,包括条约、条例、指令等,它们在欧洲私法趋同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这些现有的趋同手段都有其自身无法克服的局限性.  相似文献   

5.
2008年由欧洲民法典小组和欧洲私法研究小组联合编纂并公开发行的《法律标准参数草案——欧洲私法基本原则.定义和现代法》一书在欧洲私法学界掀起了新一轮关于欧洲民法典必要性与可行性之争,本文将参照欧洲私法学界的最新学术动态理性分析这些学术小组近年来取得的成果和面临的挑战,虽然欧盟在里斯本条约惨遭尴尬之后的政治动态尚不明晰,但学术先行的欧洲私法学界显然已经为欧盟制定今后的行动计划提供了富有建设性的思维方向。  相似文献   

6.
随着欧盟政治一体化的不断推进,欧洲法律一体化的步伐也日益加快,其中欧洲私法的法典化趋势尤其引人瞩目.欧盟自身的发展动力,以及法学界围绕<欧洲民法典>工程进行的学术准备,推动欧盟采取正式行动,着手解决欧洲私法面临的困境;其立法规划最终落实为一项所谓的<共同参照框架>.这份即将出台的法律文件是实质的法典编纂,将引发一场深远的欧洲私法的法典化变革.然而受制于欧盟权限,欧洲私法的法典化呈现出不同于传统的独特性.  相似文献   

7.
欧盟主要是一个经济意义上的联盟,建立欧洲统一大市场的目的决定了首先在财产法领域实现趋同具有重要的意义.动产物权法是欧洲一体化进程中值得我们关注的重要领域,其法律规定趋同直接影响共同市场的建立和运转.动产所有权跨境移转及动产担保物权的课题也被正确地看作是调整欧洲私法和谐与统一活动的核心.因此有必要深入分析成员国相关立法中术语、制度方面存在的差异对内部市场顺利运行构成的现实或潜在的障碍,阐述这种情形得以形成的经济和历史背景.此外,也不能忽视促进动产担保物权法律一体化的推动力,即经济因素.  相似文献   

8.
司法调解的契约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司法调解的契约化是私法领域中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司法调解处于合同领域和诉讼领域的交汇处,所以它的契约化是当前我国私法领域中强调合同自由和诉讼当事人主义的必然发展趋势.司法调解的契约化发展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司法调解原则金字塔式结构体系的形成,自愿原则处于金字塔之顶端,保密、对等、诚信三项原则的共同运作以保障自愿原则的实现;二是司法调解中主持人的多元化引起法官角色的重整,以保障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意愿自由交换.  相似文献   

9.
<正>一、引言随着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私法的协调和趋同已经成为私法发展的一种趋势。在欧洲私法的协调和统一进程中,合同法占据领先地位,因为它在跨国关系中被频繁地使用。合同法与家庭法、继承法不同,它具有较强的技术性,很少受民族传统和社会信仰的影响,一般不会唤起或者伤害国家感情,因此,私法的协调往往首先是从合同法开始。在  相似文献   

10.
胡剑  胡艺 《中国公证》2002,(6):43-44
诚实信用原则最早起源于罗马法已是理论上的定说。明确将诚实信用原则以立法形式确立为法律原则,却始于欧洲近代史上的法典编纂运动。那时,仅仅是作为私法领域(民法)的原则,起初只限于债法部分。后来逐步扩展到整个民法领域,进而成为其基本原则。我国大多数学者认为:诚实信用原则只是私法领域的一个概念。但是,民事诉讼法也应确立诚实信用原则,其涵义是指:法院(官)、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和进行民事诉讼活动中,必须恪守忠实、守信和善意信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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