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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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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事诉讼法》第3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这是该法赋予诉讼当事人的一项新的诉讼权利,  相似文献   

2.
黄敏 《法制与社会》2015,(6):144+146
管辖权异议已经成为当事人拖延诉讼的合法手段,甚至已经成为一项公开的诉讼策略.这种行为对法院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也产生了较大影响,在一定程度上也损害了法院的权威和尊严,造成了不良的社会效果,显然有悖管辖权异议制度设立之初衷.因此,本文就目前存在的当事人滥用管辖权异议制度的现状进行分析,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建议,以供探讨.  相似文献   

3.
民事再审诉讼管辖权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受理、审理民事再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人民法院正确确定民事再审诉讼管辖权,对保护当事人再审诉权,减少当事人的讼累,实现程序正义显得尤其重要。但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四级法院对民事再审诉讼均有管辖权。另外,最高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对再审案件有指令管辖权现行民事再审诉讼管辖为多级管辖制度,多级管  相似文献   

4.
<正> 在经济审判实践中,当事人对管辖权提出异议是比较常见的一个问题。正确理解和处理这一问题,对于提高经济审判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依法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试就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的概念、条件、实践中常见的几种情况、处理办法以及有关修改民事诉讼法等问题,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进行粗浅的分析探讨。  相似文献   

5.
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张弓提出管辖权异议是民事诉讼法赋予当事人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条件有两个:(1)只有当事人才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2)管辖权异议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对于第一个条件,即管辖权异议的主体问题,学者中...  相似文献   

6.
管辖权异议是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对案件管辖权的确定、人民法院审判权的行使和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保护都起着重要作用。然而由于立法的笼统和配套机制的欠缺,实践中该权利往往未能得到很好的保障,完善管辖权异议制度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7.
欧福永  刘星 《河北法学》2007,25(2):163-165
在泰国,对不涉及不动产或与此相关的权利和利益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诉因发生地能行使地域管辖权的法院管辖;有关不动产或其他与不动产有关的权利的诉讼,由有地域管辖权的被告住所地法院或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外国国家不能成为泰国法院的当事人;当事人不能自主地选择管辖法院;在外国法院待审的案件还可向有管辖权的泰国法院提交;泰国法律制度中没有不方便法院这一概念.  相似文献   

8.
朱伟东 《河北法学》2005,23(1):121-123
在1979年的《离婚法》实施前,南非法院主要根据普通法规则来确定对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权,即由当事人的住所地法院对离婚诉讼行使管辖。在《离婚法》实施后,根据该法,南非法院可以根据任一方当事人的住所地或通常居所地为由来对涉外离婚诉讼行使管辖。  相似文献   

9.
管辖权异议制度本为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但其在司法实践中经常被滥用,对于权利人的保护、司法资源的消耗以及社会法治环境和法律定分止争功能的发挥都产生了负面作用。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加强对滥用管辖权异议制度的司法规制,并以适当的司法解释形式为管辖权异议设置界碑,甚为必要。改革现行管辖权异议制度,在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与禁止当事人滥用诉讼权利之间取得平衡,则更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所在.  相似文献   

10.
民事诉讼法第3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既然管辖权异议应在答辩期限内提出,那么,提出管辖权异议是否应同时提交答辩状?对此有两种不同意见:一是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后无须再提交答辩状;二是管辖权异议与答辩状应同时提出.笔者赞同第二种意见. 第一,管辖权异议与提交答辩状都是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但其性质不同,前者是指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认为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并无管辖权的意思主张,是为了避免和纠正地方保护主义而赋予当事人的一种诉讼权利;而后者则是为了反驳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就实体权利提出的书面辩论.两者并非矛盾和排斥.民事诉讼法第38条对管辖权异议提出的期限只是规定“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并没有规定可以不提交答辩状,可见,提出管辖权异议并不影响提交答辩状.  相似文献   

11.
诉讼管辖是法院系统内划分不同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主要目的是为了方便当事人进行诉讼,方便法院进行审判,以及保障案件的公正审判和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世界各国在诉讼法中都有关于诉讼管辖的规定。在管辖制度的设立上,因案件性质的不同和种类繁多等因素的存在,基于管辖目的的实现,法律依据不同的标准,将管辖划分为不同的  相似文献   

12.
ODR虽以当事人协议选择为基础,能绕过法院无法针对网络空间发生的争议进行管辖的困境,但ODR管辖权本身却存在合法性、合意性、有效性、可执行力以及与诉讼关系不明确等诸多问题。因此,必须有法律的明确认可与保障,才能保证ODR作为一种高效的争议解决机制,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相似文献   

13.
论船舶扣押管辖权领域中的不方便法院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海事诉讼领域,各国普遍地通过船舶扣押措施扩张其海事管辖权,导致海事管辖权冲突加剧。在船舶扣押领域适用不方便法院原则有利于缓和海事管辖权的国际冲突、方便法院审理及当事人诉讼。海事法院在适用不方便法院原则时,应权衡私益及公益保护等多方面因素,解决若干相关的程序衔接问题。  相似文献   

14.
刘根  廖鹰 《法制与经济》2013,(10):10-12
作为当事人的一项诉讼权利——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认为受案的公安、司法机关对案件管辖错误或管辖不当而向公安、司法机关提出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相比,惟独刑事诉讼在管辖权异议方面一直没有规定。管辖权异议是世界刑事诉讼的通例,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司法公正,促进司法和谐,因而我国有必要建立管辖权异议制度。  相似文献   

15.
由于管辖权给当事人带来的诉讼效益不同以及我国各地区之间的地方保护主义,当事人在技术合同纠纷中常常利用技术合同纠纷的特殊地域管辖制度,来达到减轻诉累的目的。而技术合同纠纷司法管辖权制度确实存在立法上的缺陷。同时由于技术合同纠纷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合同纠纷司法定性不同,经常导致合同的履行地出现不一致。因此,针对这种立法不足带来的司法实践混乱,有必要进一步理清合同履行地制度与合同案件的具体定性问题。  相似文献   

16.
再审发回重审的案件当事人是否享有管辖异议权,这是司法理论及实务界都存在争议的问题。本文以一则案例为基础,从诉讼程序的安定性、管辖异议制度的性质及其目的等角度出发,分析并指出重审程序中管辖权异议的非必要性及非合理性。  相似文献   

17.
袁发强 《法学》2006,(12):115-123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在涉外诉讼案件管辖问题上的规定过于简单。这种方式不利于我国法院对涉外案件行使管辖权。正值修改民事诉讼法之际,应根据涉外案件管辖的特点,考虑多方面因素,科学制定涉外管辖标准,适当扩张我国的涉外案件管辖权,以适应我国对外交往扩大的需要,从而达到方便当事人诉讼的目的。  相似文献   

18.
阮开欣 《清华法学》2023,(2):162-178
严格地域性管辖的推翻为涉外知识产权诉讼的管辖权冲突提供了条件。当前,涉外知识产权诉讼的管辖权冲突主要显见于标准必要专利纠纷,美国、英国、中国等国家的法院在近年来的一些案件中签发了禁诉令。鉴于“超地域管辖”所导致的管辖权冲突,涉外知识产权诉讼的管辖权方面应当存在地域限制规则,即一国法院可以基于特别管辖审理与利用知识产品相关的诉讼,此时所管辖的诉讼标的应当限于本国知识产权的相关事项或在本国实施的行为。地域限制规则旨在确保涉外知识产权诉讼具有合理的管辖连接点,防止过多国家的法院对于同一知识产权纠纷行使管辖权,从而维护跨国知识产权交易的安定秩序。鉴于“异判现象”的存在,地域限制规则的缺失会滋长当事人的择地行诉,甚至进而形成各国司法管辖的逐底竞争。鉴于地域限制规则的正当性及其在各个国际权威示范法中的共识,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应当遵循地域限制规则。针对外国法院的“超地域管辖”及其禁诉令,我国司法实践可以在符合地域限制规则的前提下采取禁诉令和反禁诉令予以反制。  相似文献   

19.
<正> 一、新刑诉法有关被害人诉讼地位的新规定 传统理论认为,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不是诉讼当事人,而仅是控诉一方的诉讼参与人,享有法律赋予的极为有限的诉讼权利。而新《刑诉法》的公布,打破了传统理论的界限,将被害人纳入了“当事人”的范围,并赋予其较现行法律更为广泛的诉讼权利。法律的这一变化,不仅使被害人成为了独立的控方当事人,而且也极大地增强了被害人与被告一方当事人抗衡的能力。特别是法律的变化,更促成被害人以下特点产生:  相似文献   

20.
论级别管辖权异议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级别管辖权的异议是管辖权异议制度的重要内容,对级别管辖权的异议分为不同的类型。我国司法实务对级别管辖权异议与对地域管辖权异议采用不同的处理程序,不允许当事人对受诉法院就异议所作出的决定提起上诉。这种限制上诉的做法既缺乏法律依据,也不利于保障当事人的程序权利,且与修订后的民诉法允许对管辖错误申请再审的规定不相协调。应当赋予当事人因诉讼进行中确定级别管辖的事由发生变动而请求将案件移送到上一级法院审理的权利,应当赋予当事人对级别管辖异议裁定的上诉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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