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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宪政,是指由宪法性法律或宪法性惯例确定国家权力的组织形式、相互关系、职责权限、活动规则,旨在保护公民权利,并由制度保证宪法得以实现的状态。宪政必然涉及到两种关系:(1)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即公共权力的分立与制衡的关系;(2)政府和公民之间的关系,即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关系,其中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关系是宪政的主要矛盾。宪政主义意味着在政府和公民的关系中对政府进行法律限制,在被治者的权利与自由和政府的有效运作间谋求平衡。但是,宪政的主题必然在逻辑上涉及到合宪性审查的主题,这是违宪的司法救济手段,也是宪政的制度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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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由于党对历史主题的准确把握、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深刻理解、对“三大规律”认识的逐步深化、对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关系认识的不断升华和对前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宪法思想的深刻反思与总结,使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思想在宪法的属性、功能、价值取向和实现途径等问题上呈现出与时俱进的鲜明特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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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并依照法定程序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宪法修正案议案。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3年12月27日全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决定提请2004年3月5日召开的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党的十五大以来,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宝贵经验被实践证明是成熟的,因此需要将这些经验中的制度性问题写入宪法,以保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继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本次修改宪法就是要把十六大提出的理论创新、战略性的根本方针政策反映到宪法中来,修宪实际上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和改革开放的必然要求。逐条解读本次修宪建议,可以归纳为以下九个要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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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春福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12,28(3):64-69
中国面临的诸多问题只能通过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来解决。政治体制改革从根本上来说,就是要理顺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的关系。宪法通过对国家根本制度的设计,构建了一个用公民权利制约国家权力,用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的机制。在中国,以公民权利制约国家权力、以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力制约行政权和司法权、以人民主权制约执政党的权力三个维度的制度设计,为实现权利对权力的制约奠定了基础。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通过制度的实现,使制度设计转化为制度生态。由于政治体制的问题使已有的制度设计在一定范围和某种程度上形式化了,从而导致权利和权力关系的扭曲。这是当前中国诸多矛盾的总根源。而要真正实现权利对权力的有效制约,必须真正落实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各类选举中全方位、大尺度地引入竞争机制,构建平等竞争的民主体制。这也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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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行宪观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然而,宪法制定出来后仍然是一纸空文,仍然处于“立宪”阶段,唯有在现实生活中,通过宪法的实施,方能体现出宪法的这种极大的权力和尊严,即“行宪”。而政府的行宪观则是重中之重,关系法律的权威,甚至决定着整个民主化的进程和法治的最终实现。我们知道,权利———权力关系是宪法关系的基本核心,宪法关系的基本精神是公民权利制约国家权力。有学者认为,1982年的宪法之所以是建国以来的最好一部宪法,主要原因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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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社会的公民权利意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柴小华 《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1999,21(1)
公民权利意识,是民主法制意识的重要内容,在宪法学上,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几乎是同等重要的,宪法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就是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关系问题。可以说,没有公民权利意识就没有真正的民主,也不可能有现代法制。因此,提高公民权利意识是一项十分迫切的任务。 一我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即:除了国籍的限定外,这个国家里所有的人都是公民,不论财产、出身、职业、信仰、文化程度等等一切差别,当然也没有“阶级烙印”。因此,公民是平等的,“平等”是公民的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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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执政是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的一个重大理论课题,是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重大举措,也是党的执政理念的重大转变。法治的基本含义是法律主治。法治在政治上,是对公民权利的保障和对政治权力的约束。执政党要实现法治,就必须率先依法执政。1.明晰党政职能关系,这是依法执政的起点我国宪法规定了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领导地位,这种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政治领导是指党就国家发展方向、政治原则和大政方针作出决策,以合法途径转变为国家意志,交由政府贯彻执行;思想领导是指党通过对各阶层人民的马列主义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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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研 《共产党员(沈阳)》2004,(2):18-20
2003年10月14日胜利闭幕的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并决定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再次修改宪法(简称修宪)部分内容即将在今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进入法定程序。这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全党全国人民关注,举世瞩目。为了进一步了解有关这次修宪的一些情况,本刊记者采访了我国著名宪法学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许崇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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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党与人大(即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可由两句话来概括,即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党对人大实施政治领导。或者还可以再加上一句话,党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这样的概括是高度原则性的。实践中人们对党与人大的关系还有不少困惑。本文试图从理论上就党与人大的关系作一阐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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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宪审查制度是纠正和制裁进宪行为,保证宪法实施,维护宪法尊严的制度。通过实行进宪审查制度,达到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实现,保证国家权力的运行符合宪法规定和人民利益的目的。我国的进宪审查制度还有待完善。本文对我国进宪审查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完善我国进宪审查制度的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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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省级机关党校学报》2015,(2)
一个国家有效的社会控制和治理,是通过公共组织实现的。代表公民权利行使的社会团体应当以维护公民权益为已任,任何组织和个人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要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手中的权力,改变依靠人治来管理经济、社会和文化事务的习惯做法。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和基本方式,法治的前提是公权力受到规范和约束,依法治国以依法治权为逻辑起点,在依法治权中实现依法治国,就是要依照宪法和法律规范、约束权力,让权力在法治的框架内运行。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