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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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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宪法》、《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民事审判活动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若干意见(试行)》等规定,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应当是一种全程、全面的监督。但由于监督理念落后、立法过分原则化和外部环境的不当影响,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出现了异化现象,使监督效果大打折扣。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应当重视异化原因,重塑检察监督体系。  相似文献   

2.
如何确定行政诉讼中的检察监督权,检法两家基于各自的立场,从理解上的巨大差异到实践中的激烈冲突,这种冲突既有规则冲突也有实施冲突.行政诉讼法关于行政诉讼检察监督的规定,既宽泛又缺乏操作性.为了解决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实践中的检法冲突问题,必须认清检察监督的宪法属性、法律属性和监督属性,必须立足于行政诉讼的特殊性来处理行政诉讼中检察监督权与法院审判权、诉讼当事人处分权关系,实现从行政诉讼的抗诉监督走向行政诉讼的检察监督.  相似文献   

3.
民事行政诉讼检察监督是检察监督领域的薄弱环节,而我国行政诉讼渊源于民事诉讼,二者有许多相通之处,但二者毕竟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诉讼,本文就此对二者进行比较,以完善行政诉讼检察监督.  相似文献   

4.
2012年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对检察监督原则进行了细化和补充,使民事审判监督更加具有可操作性。检察监督原则在民事审判活动中具有可行性,与此相对应,应当继续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并强化基层检察院的监督职能。  相似文献   

5.
人民检察院是我国《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机关,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应当是检察机关的一项职能。囿于法律规定缺陷,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一直未能有效开展,导致大量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存在。回顾我国检察历史,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一直在曲折中发展。在从域外经验、理论基础、实践价值等三个角度分析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可行性与必要性的同时,建议从司法改革中树立法律监督权威、修改完善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检察监督方式、加强基础保障等方面,促使检察监督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相似文献   

6.
刘权 《岭南学刊》2014,(4):95-100
2012年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对检察监督原则进行了细化和补充,使民事审判监督更加具有可操作性.检察监督原则在民事审判活动中具有可行性,与此相对应,应当继续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并强化基层检察院的监督职能.  相似文献   

7.
2018年修改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将检察建议明确规定为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方式,同时规定了相关单位应予配合,及时将采纳情况书面回复检察院,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检察建议“刚性”之提升。此外,《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对线索发现、调查核实、制发、监督落实的每一办案环节进行具体规定。实践中,检察建议仍会面临质量参差不齐、刚性不足、相关单位不配合难落实等窘境。检察建议制度的改革,应当把握事中监督、参与式监督、动态监督的大方向;办案方式上探索“案件化”工作模式,方能做到每一办案环节的规范高质,助推检察建议的刚性效力实现,切实发挥法律监督之重要功能。  相似文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将检察机关定位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也赋予检察机关对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权。但是现行法律对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只作了原则性的规定,操作性不强,检、法两家为便于下级在实际工作中操作,  相似文献   

9.
检察机关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作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审理行政案件的一项基本原则,已为我国行政诉讼法所确认。为了从组织上保证行政诉讼检察监督的实施,各级人民检察院都相应地设立了行政检察机构。由于行政诉讼法对检察监督规定过于抽象,理论上“对检察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调查研究不够”①,使得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人民检察院对行政诉讼所享有的监督权远未得到充分行使和运用,作用未能得到应有发挥。为了切实加强对行政诉讼的检察监督,迫切需要对行政诉讼检察监督的范围、方式以及检察机关如何适应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工作…  相似文献   

10.
确立新时代民事诉讼精准检察监督具体标准应当坚持以习总书记法治思想为指导和尊重民事诉讼司法规律相结合等四个原则。检察机关要精准监督民事诉讼,应当坚持民事诉讼司法审判违法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及第二百零一条规定之一情形;民事诉讼司法审判违法程度超越司法公正的底线;案件审结报告有精准透彻论证,检察监督根据确实、充分、合法等五个具体标准。应当采取加强全案阅卷复查、重点阅卷复查和必要的调查核实工作、选择重点案件举行听证会、有意识地邀请人大代表、较有威信的退休法官、有声望的群众代表参加听证等七项路径,实施对民事诉讼审判案件进行精准监督。同时要注意三个问题:不能以法院是否改判作为是否精准检察监督的结果;不能以当事人申诉及情绪激烈作为检察监督的根据;也不能使社会舆情影响检察监督的独立行使。  相似文献   

11.
2012年新《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民事检察建议的检察监督方式。其与抗诉互为补充,有助于检察机关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民事检察建议是检察监督型的检察建议,是非诉讼性质的法律救济手段,是同级的事中或事后监督机制,是柔性化的监督检察机制,是多元化、多层次的协作检察监督机制。这是民事检察建议与其他检察监督机制相区别的根本标志。明确民事检察建议的性质,有利于检察监督机制内部功能的良性互动和检察资源的优化配置。  相似文献   

12.
新《民事诉讼法》以检察建议的方式赋予同级检察机关民事检察监督权,可以平衡上下级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责,缓解只能以抗诉的方式进行监督所造成的监督资源分配的紧张关系。与抗诉相比,检察建议具有协商性,可以在裁判作出前提出。这样,人民法院能够在再审程序启动之前及时纠正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将外部监督转化为内部监督。但是,新《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检察建议与抗诉这两种监督方式之间的关系,也没有明确检察监督、审判监督与诉权救济之间的衔接机制,容易导致检察监督权与审判监督权及诉权产生冲突,也容易导致检察监督、审判监督及诉权救济之间的功能混淆。因此,为了发挥不同监督方式的独特功能,有必要进一步正确认识检察建议的性质,区分检察建议与抗诉的功能,明确检察监督、审判监督及诉权救济之间的关系。只有这样,才能合理界定检察建议在民事诉讼监督机制中的位阶,实现立法的目的和价值。  相似文献   

13.
曾凡珂 《人民论坛》2012,(17):98-99
我国检察监督立法的不完善与检察机关"双重领导"体制的异化,导致检察法律监督权在司法实践中被弱化,因此,应制定检察法律监督法规范检察机关的监督行为,改革检察机关的领导体制为垂直领导,推行检察机关财政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检察机关经费保障制度,以此强化检察法律监督权。  相似文献   

14.
作为一种全新的诉讼程序,四类刑事特别程序在适用过程中为司法机关留下了较大的自由裁量空间,因此需要通过必要的检察监督对其进行约束和规范,以实现对特殊诉讼主体的特别保护.在监督对象方面,既应当包括公安、司法机关的诉讼行为,也应当包括有关诉讼参与人的诉讼行为.在监督方式上,除传统的审查批捕、抗诉等方式之外,还应当特别发挥检察建议在对诉讼参与人监督方面的优势.此外,在四类刑事诉讼特别程序中,检察监督在监督重点和监督方式上也具有各自的特点.  相似文献   

15.
随着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的进一步规范,如何在检察工作实践中形成多元化的监督格局、实现检察资源在行政诉讼监督领域的合理配置,行政诉讼检察监督机制需要被赋予新的内涵,在实体监督与程序监督、审判监督与行政监督、结果监督与行为监督之间寻求平衡。  相似文献   

16.
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正当性、内外界限及方式属于尚待厘清的基础问题。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正当性源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国家治理对国家权力配置的需要。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权,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内含权能之一。广度上,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原则上限于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程序问题进行监督,但允许有法律列举的例外;顺序上,其应在行政诉讼之前充分展开,尊重司法监督最终性;深度上,其应限于对合法性的监督,止步于对合理性的监督;倾向上,其应侧重于从保护公共利益、个人利益的角度出发展开监督。具体而言,检察权可以通过定期视察、一般调查、争议协商解决、检察建议、监督督促、支持起诉、提请督促、提请审查、监督诉讼等方式实现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  相似文献   

17.
民事立案检察监督制度存在概念表述不一、法律规范缺位以及司法机关各行其道等制度屏障,单纯利用传统法学的概念式研究方法难以突破研究困境。问题的症结在于现行规范类型导致民事立案检察监督制度的空洞化:立案登记制度的改革规范了法院的立案受理行为,审判监督程序吸收了对生效的不予立案、驳回起诉裁定的法律监督,民事公益诉讼的兴起弱化了支持起诉、督促起诉的职能。从民事检察监督权的性质以及其与审判权和诉权的关系上看,民事检察监督权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行使。民事立案检察监督程序的设计应当与其监督的案件的性质、争议事项的重要性及复杂程度等因素相适应。民事立案检察监督程序主要由检察机关依职能启动,以当事人申请为辅助。检察机关在实施时,可区别案件情形,采取支持、督促起诉,检察建议,抗诉,移交纪检、反贪、反渎等职务犯罪侦查机关四种方式,通过刚性监督和柔性监督构建多层次的立案监督体系。  相似文献   

18.
2012年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本次民事诉讼法修改进一步明确了民事检察监督的对象,拓展了监督范围,增加了监督手段,为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带来了重大机遇,但同时也面临着监督范围泛化、监督方式单一、监督对象错位等不足.本文在介绍我国民事检察监督的立法沿革的基础上,全面分析此次立法的利弊得失,明晰该制度的未来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19.
黄旭东 《求索》2011,(2):147-149
检察机关是我国独特的"二元司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享有法律监督权。当前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等现实状况需要检察机关发挥更大作用,但原有的法律体系供给不足,检察监督的运作空间有限,所以需要制定《检察监督法》。在立法技术上,《检察监督法》应以司法制衡、合作配合、司法和谐和客观原则为指引,为三大诉讼法规定具体的配套内容,并妥善处理与相邻部门法的关系,从而使检察监督具有体系性和实效性。  相似文献   

20.
马登科 《前沿》2009,(9):40-43
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实施后,民事检察制度有其雄厚的法理基础,可以监督和保障民事独立审判原则、处分原则和当事人平等对抗原则的正确施行,符合我国的现实国情,并应当拓展到民事公诉、审判程序的调解、非诉讼程序、破产程序、执行程序领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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