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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5 毫秒
1.
我国商业银行长期以来的诸多风险都由政府承担,随着外资银行的涌入,银行产业竞争加剧,以往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相继被打破,商业银行也面临破产的可能和危险。这种情况下,政府在商业银行破产环节该发挥怎样的作用,成为新的研究课题。  相似文献   

2.
加入WTO以来,金融行业开始融入市场,按市场规律办事.商业银行是特殊的企业法人,既具有一般企业的特征,同时由于商业银行的稳定涉及到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所以它的破产又有其特殊性.从法律角度探讨商业银行的破产问题,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3.
金融危机爆发后,英国一改将普遍企业破产法适用于银行破产的历史传统,通过《2009年银行法》建立了全新的专门适用于银行破产的制度体系。以该法为基础,英国制定了分别适用于各州的《银行破产规则》,形成了以《银行法》和《银行破产规则》为特别法,以《破产法》为普通法的银行破产制度,实现了英国银行破产立法的重大变革。了解英国新银行破产制度的立法脉络和制度构造,对我国银行破产立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4.
有效的银行破产制度对于处置金融危机有着重要意义。为了维护金融稳定,大部分欧洲国家通过立法赋予银行监管机构广泛地处置问题银行的权限。监管机构行使权力可能损害破产银行相关方(股东、存款人以及债权人)利益。欧盟法为破产银行相关方追究监管机构的国家责任提供了法律依据。欧洲法院所确立的国家责任原则同样适用于银行破产领域。这给成员国的监管机构处置银行破产施加了一定的限制,同时给银行股东提供了直接的保护。对银行破产中的国家责任问题的处理,涉及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间的平衡和银行破产中相关方的责任分担。  相似文献   

5.
存款保险机构依其职权范围大小可分为保险理赔职能型、破产管理人职能型、银行救助职能型和监管者职能型。保险理赔职能是存款保险制度应有含义。鉴于我国银行破产宜采法院控制下的折衷模式,并考虑到存款保险制度能有效克服银行破产程序顺利推进的障碍,因而我国存款保险机构应被赋予担当破产管理人职责。但鉴于作为救助职能赖以实施基础的接管程序在次贷危机中所暴露出的局限性,以及其制度功能可在相当程度上通过破产重整实现,特别是各国对"太大以至于不能倒闭"原则的废弃,加之国际经验昭示和制度构建初期的审慎态度使然,我国暂不宜赋予存款保险机构救助职责。并且为避免重复监管带来的无效率与高成本,也不宜赋予其监管职责。  相似文献   

6.
就跨国银行进入破产程序后,其分支机构法律地位问题,理论上有两种相对立的原则:一是单一实体原则,二是独立实体原则。在缺乏统一的法典化的国际解决方法的情况下,世界各国的实践做法有两种:一是把银行的分支机构与银行本身隔离开来,把分支机构作为一个独立法律主体另行启动破产清算程序,即所谓的绝缘防范政策;二是基于礼让或互惠,尊重跨国银行与其分支机构组织属性上的单一性和完整性,有条件地承认他国司法判决或给予合作。最后,该文就国务院制定金融机构破产实施办法提出了两点相关建议:就跨国银行破产中分支机构法律地位问题不宜空白;跨国银行分支机构的法律地位宜采取有条件的单一实体原则。  相似文献   

7.
商业银行市场退出包括自愿型和强制型市场退出,后者具体包括撤销和破产两种方式。针对我国商业银行强制型市场退出法律制度存在的诸多不足,本文探讨了商业银行市场退出法律制度下金融安全与金融发展的平衡,亦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对策:健全商业银行撤销和破产法律制度,建立商业银行的风险分散与补偿机制以及商业银行监管机制和风险预警机制。  相似文献   

8.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学者们主要是从主观方面来研究第二国际破产的原因,认为机会主义的泛滥是第二国际破产的主要原因。现在看来问题不仅仅在于此。导致第二国际破产的客观因素也是不容忽视的。第二国际建立时机的特殊性和自身存在的缺陷、第二国际时期各国工人运动的时代局限性及战争所造成的各个民族、各个国家关系的错位等,都是导致第二国际破产的客观因素。如何警惕资产阶级民族主义对国际共运的影响,正确解决坚持国际主义原则和维护本民族独立自主的关系,是从第二国际破产客观因素的分析中所得出的主要经验教训  相似文献   

9.
破产程序是一种相当复杂的法律程序,若与担保问题交织在一起,在适用法律时会更加复杂。由于破产程序有其特殊性,破产程序中的担保若只依据《担保法》规定,可能会阻碍破产程序的进行,或者可能损害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因此,《破产法》应对破产程序中的担保作出特别规定。我国现行《破产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在这方面还有待完善。  相似文献   

10.
金融机构破产一直是破产法争论的焦点,设置合理的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是维护金融稳健运行,保障金融有序竞争的需要.所以界定金融机构的内涵,明确其在破产法上的地位和破产的特殊性,是完善我国金融机构破产立法的前提,也是建立我国金融体制的需要.  相似文献   

11.
金融全球化的当今社会,无论是经济学家还是法学家,都满怀热情地把目光投向银行破产问题的研究。在现实背景之下诞生的银行破产法理论必将在对银行危机及银行破产制度安排的理解、当今破产运动的发展认识、加强银行破产立法工作以及澄清理论的模糊四个方面产生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12.
个人破产法律制度在许多国家和地区已经相当成熟,并在经济活动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在我国的立法中一直处于空白状态。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人们消费形态的变化,建立此制度在我国具有现实的必要性。我国构建个人破产制度时,其立法模式应当采用一般破产主义,并且设置自由财产制度、破产许可免责制度、简易破产程序等来保障其顺利施行。  相似文献   

13.
猴王集团破产案是一个因母公司破产而导致子公司面临破产的连环案件 ,其暴露出许多有违我国《企业破产法 (试行 )》等不规范的破产行为。鉴于我国当前的破产法是在计划经济时代制定的 ,有许多滞后或空白的地方 ,已不适应当今纷繁复杂的新情况 ,因此很有必要对其加以修改和完善。目前我国市场经济建设已经初具规模 ,社会各项配套措施也正在逐步建立 ,我们应当尽早出台破产法 ,充分发挥法律应有的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14.
破产制度是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破产制度发端的个人破产制度,更应该被规定在破产法律规范中。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的不断发展,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在现实中,我们都急需一部个人破产法,而且,我国现在也已初步具备了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的条件。我们应借鉴国外的个人破产立法,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尽快建立我国的个人破产制度,使我国的破产法律制度逐步完善,逐步与国际破产法律的发展接轨。  相似文献   

15.
破产是市场竞争优胜劣汰的产物。通过破产使劣质资产获得重组,再显生机。我国破产制度还存在缺陷,我们必须完善破产法律制度,规范企业破产行为,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使破产企业职工获得救济的途径。从而保障社会稳定和市场经济运行健康地发展。  相似文献   

16.
破产清算对一国社会和经济具有重要意义。对债权人而言,破产清算是债权受偿的最后机会;对债务人而言,破产清算意味着诸多权利与资格的限制,甚至主体资格的丧失;对社会而言,破产清算不仅关系到交易安全,还关系到社会经济秩序乃至社会利益。因此,破产清算程序的启动务必恰当——应把握合适的时机,具备正当的理由,兼顾债权人利益、债务人利益、社会利益——破产原因正是实现这一目的主要机制。我国《企业破产法》将破产原因规定为“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此种复合型结合的破产原因立法体例在理论与实践中存在诸多问题,严重影响了破产清算程序的正常启动及运行。  相似文献   

17.
我国现行破产法和司法解释对破产管理人做了较为详尽的规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清算事务所、清算组以及具有专业资质的个人可以担任破产管理人,这些机构和个体的数量远远超过我国企业破产案件的数量,这就必然导致各主体在破产管理事务中处于竞争状态。破产管理事务始终以法律事务为主导,律师事务所以数量众多、专业性强、规范发展和充分准备等独具比较优势,因而应当成为破产管理人的领头羊。  相似文献   

18.
破产制度是调整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法律制度,我国现行的企业破产程序主要由法院和破产管理人主导推进,而企业破产涉及到债权人、公司股东、职工以及国家行政管理行为等各方面的利益,故本文认为需要在企业破产程序中引进检察监督,通过分析检察机关对破产程序监督的内容以及方式,促进破产财产得到公正高效的处理以及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19.
试析破产企业职工工资债权清偿优先的理由及其制度设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破产企业银行担保物权与职工工资债权清偿先后顺序,我国赋予破产企业职工工资债权清偿优先权有充足的理由。为了实现银行与职工之间的利益平衡,我国应当在借鉴国外的“部分优先原则”的理论基础上,设计符合国情的工资债权优先权制度。  相似文献   

20.
虽然《刑法修正案(六)》对构成虚假破产罪主体的公司、企业没有任何限制性规定,但从立法精神上来看,虚假破产罪的主体应当只能是法人公司、企业。虚假破产罪的行为内容不仅包括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行为,至少还应当包括申请启动破产程序的行为。认定虚假破产罪要注意其与妨害清算罪以及非虚假破产的普通逃债行为的区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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