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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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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而具有判例法精神,无疑是实现依法治国的重要条件,是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的重要内容.当然,具有判例法精神并不是要形成判例制度,推行判例法,而是要树立案例意识.这里用"案例"而不是"判例",是因为"判例"往往给人以"遵循判例"或"遵循先例"之感.  相似文献   

2.
WTO争端解决中的案例法方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韩立余 《现代法学》2008,30(3):123-133
判例法这一用语在不同的语境下具有不同的含义。判例法是普通法法律制度中的一种传统,该传统是经由长期的司法实践形成的,而非来自于立法的强制性要求。严格意义上,判例法的突出特点是遵循先例,案件相同裁决相同。在一般意义上,判例法具有指导作用。在WTO争端解决中,无论是上诉机构的观点,还是上诉机构和专家组的实际做法,都体现出明显的案例法的指导作用的特点。与普通法制度不同的是,WTO的案例都是依据WTO规则的解释形成的,并非独立于WTO协定的法律渊源。  相似文献   

3.
在当今世界上存在着两种判例法制度。一为以英美两国为代表普通法系国家的判例法制度;二为以德国为代表民法法系国家的判例法制度。 英国是判例法制度的始作俑者。当今以英美为代表的普通法系各国将判例奉为法律的主要渊源,法官的裁决就是法律,承认法官的造法功能,赋予判例以法律的拘束力,并一直奉行以遵循先例原则为特征的判例法制  相似文献   

4.
<正>主持人语提起“判例”一词,人们自然就会将它与英美法系的“判例法”挂钩。如果我们从更广泛的意义上使用判例概念,那么任何国家都有判例。判例概念架起了不同法系之间的桥梁,是不同法系比较的共同语言基础。判例,可以理解为“判决的先例”,是法院对具体案件的判决统称。虽然判例在不同的法系具有不同的表现方式以及不同的地位和意义,但具有共通性。在英美法系国家,对判例的运用构成了一种判例法制度。在大陆法系国家,虽然不存在英美法系的判例法制度,但这并不影响既有判例对于待决案件产生作用。  相似文献   

5.
关于判决先例,最常用的名称有三个:判例法、判例和指导性案例.近年来,"指导性案例"一词已成为我国法律界的最常用术语.在研究指导性案例的名称时,需要对指导性案例以及判例、判例法的实际用法与语境进行实然性考察.  相似文献   

6.
判例法发源于普通法系并成为民法的主要渊源,在两大法系相互融合的过程中,它又成为民法法系的实在的法律渊源,对于基本承继民法法系的中国来说,首先思考判例法作为民法渊源的意义和局限这一问题,要注意利用判例法制度符合法律制度的基本特性和法律价值,最大限度地实现公正与效能的有效机制,使成文法与判例法相得益彰。同时,要认识到判例法制度存在的遵循先例可能导致司法的僵化以及判例法引用的判例汇编的局限性等问题。  相似文献   

7.
“遵循先例”原则在法医鉴定中的应用韩小勇(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济宁272119)“遵循先例”的原则是英美法系中判例法的一个基本原则。根据判例法制度,某一判决的法律规则不仅适用于该案,而且往往作为一种先例适用于以后该法院或下级法院所管辖的案件.只...  相似文献   

8.
判例是英美法的主要法律渊源,判例法也就成为英美法的法律传统。而作为支撑这一法律传统的一大支柱—遵循先例原则,则成为英美法系的代表性特征。在英国遵循先例原则的形成是与英国的各种制度和民族特点相关的,在司法过程中也体现了其存在的司法价值,但在我国由于体制上和历史上的诸多原因,还不宜把它作为一项司法制度。  相似文献   

9.
"先例判决"与建立中国特色的判例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刘振环  白非 《河北法学》2004,22(5):127-130
自“先例判决”制度在我国产生以来 ,引起了法学理论界的争议 ,作为一项司法改革的新举措 ,尽管存在诸多值得商榷和需要完善之处 ,但它对我国司法改革所起的积极作用是不能否定的。但“先例判决”毕竟不是判例法 ,如何借鉴英美法系的判例制度 ,结合我国的司法实践 ,逐步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判例制度 ,是我们法学理论界应当加以重视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  相似文献   

10.
遵循先例是法治的基本要求。在中国建立判例法制度是老生常谈的一个议题。然而,尽管众多法律工作者在理论界与法律实践中,对此问题进行了诸多探讨与尝试,但是直到今天判例法本土化问题依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本文首先介绍了我国判例法的实践现状,接着阐述将判例法本土化的意义,最后提出自己的个人建议。  相似文献   

11.
<正> 在当今世界大部分国家,人们对判例是毫不陌生的。而对判例的重视当首推英美法系国家,以致一些比较法学家又称英美法系为判例法系。英国是判例法的发祥地,判例法实则是由威斯敏斯特各高等法院创立的普通法的别名,是普通法的工作方式或活动方式(包括创制、发展)的最典型的概括,其理论表现就是遵从先例,或先例规则。人们是在法的渊源上将从遵从先例的原则中滋生的法律说成是判例法,以求得与制定法平衡。西方许多学者对判例法的内  相似文献   

12.
英国判例法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据说,在英国,法律曾经是根据有试验必有错误的原则学习的。一位美国的法官认为,在那个时期,法律只是一麻袋的琐细东西。这样说来,构成判例法的成千上万的判例便都是这样的琐细东西了。然而,判例法确实是一种法律制度,而不是许多判例的简单堆积。把这些判例按某种原则串联起来,使之前后一致和系统化的是著名的先例学说。这是判例法历史的主线。  相似文献   

13.
王艳艳 《法制与社会》2010,(14):131-131
司法判例一经确立,就具有相当的权威性,不得任意推翻,这是判例法的一条最基本的原则。英美法系将依照先例作为一个普遍原则来遵守,司法先例在实践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然而,在某些情况下,由于时代的变迁或者其他原因,将先例适用于后案并不合理。这时,就需要一套能够根据外部条件的变化对不合时宜的先例加以适当地废弃或者修订的法律技术。在英美司法中,推翻先例制度就是起到这样的作用。  相似文献   

14.
宋例新探     
《现代法学》2017,(3):21-30
在中国古代,例的基本含义有二:一指判例或先例,此乃本源之义;一指法律原则或规定,多用于法典、制敕中。宋代以例为构词元素的法律术语多从第一义项,除条例、则例外,大多指判例、先例和惯例。宋例与制定法的关系是"法所不载,然后用例",是制定法的辅法,在法律体系中位阶最低。但惟常例(判例、先例)和惯例性质的例才是制定法的辅法,是法律渊源,而优例则否。宋例虽备受批评,但因其具有补制定法之不足的功能及简便、风险小等优点,在实践中被大量援用,其实际地位比较高。  相似文献   

15.
日本的判例不是制度上的法源,但具有事实上的先例约束力,是事实上的法源,在形成 、创设法规范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如何抽取判例的问题上,法官和学者基于对判例本质的不同理解而采用不同标准,前者不区分主论和旁论,后者则严格区分。只有最高法院有变更判例的权限。在刑事法领域,根据判例变更是否对被告人有利,对其溯及力有不同认识;在民事法领域,最高法院不禁止判例变更的溯及性适用。  相似文献   

16.
在我国,判例的法律地位存在着遵循先例原则和成文法优先适用原则,但这两个原则都不是绝对的。判例具有创立新规则和增强法律的灵活性等作用。我国判例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判例解释制度、判例公布制度、判例参照制度、判例统一制度。  相似文献   

17.
遵循先例原则是英美法系的灵魂和精髓,是判例法运行的基础。本文首先就遵循先例之价值为何、"先例"之构成为何对这一原则作内在解剖,其次从实践理性层面分析这一原则是如何被适用的,进而引出对区别和推翻这两项司法技艺的考察。  相似文献   

18.
判例在我国不宜具有拘束力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判例是法院对案件判决的成例。在英美法系国家,由于实行的是先例拘束力原则,因而构成了与大陆法系国家制定法相对应的“判例法”这一重要的法律渊源。目前,我国法学界的一些学者主张借鉴英美法系中的判例法制度,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确立由最高法院制定并公布的判例的地位和效力。这一精神对于加强立法与司法的紧密结合,保证  相似文献   

19.
8年前,笔者还是一个新科的法学硕上。我们邀请北大法学院的张骐教授来演讲,题目是《中国引入判例法的可能性》。这个设想激起了一连串的质疑:判例法是英美法系的核心制度,是法官通过遵循先例的方式创造出来的法律,其精髓是“法官造法”。  相似文献   

20.
张建 《中国律师》2001,(10):9-11
众所周知,判例法作为一种独特的法律体系,肇端于英国并为英美法系国家所采用。它是一种以体现在判例中的法律原则成为法律渊源的法律制度。牛津法律大辞典中对判例法的释义:“是根据以往法院和法庭对具体案件的判决所作的概括”。由此可见,判例法的根本所处是依先前的判例看作一种规范,并期望从中得到根据惯例应该,且在某些情况下必须遵循和适用的原则或规则。法院确定规则的判决将会并且必须为今后的司法所遵循。这就是判例法的基本法律原则,即“遵循先例”原则。西方许多学者对判例法提出不少理论,撷其精华,即判例法是指以判例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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