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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我会同意省工资改革办公室关于工资改革问题的报告。现予转发,希即贯彻执行。我省工资工作在中央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几年来有很大的进展,根据"在发展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基础上逐步改善职工生活"的方针与"按劳付酬"的原则,在相当程度上提高了职工的工资水平和改进了工资制度。据统计全省17个地方企业、事业部  相似文献   

2.
各市、县人民政府 ,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省财政厅制定的《河南省退耕还林粮食补助资金兑现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 ,现转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四年八月三十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河南省退耕还林粮食补助资金兑现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相似文献   

3.
二○一○年二月九日宁政办发[2010]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我市五十年代部分退职人员、六十年代初部分精减老职工生活补助费和保养人员保养金标准通知如下:一、调整五十年代部分退职人员的生活补助费标准。对符合省财政厅、省卫生厅、  相似文献   

4.
豫政办〔2 0 0 0〕 10 5号 (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  现将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意见》转发给你们 ,请结合本地和本部门实际 ,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我省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意见  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是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础上对国家公务员的补充医疗保障 ,是保持国家公务员队伍稳定、廉洁 ,保证政府高效运行的一项重要措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 0 0 0〕 37号 )精神 ,结合我省实际 ,现就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问题…  相似文献   

5.
《陕西政报》2023,(16):47-48
<正>陕人社发〔2022〕25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社会事业局,省级有关部门,各企业集团,中央驻陕有关单位:为了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六十年代精减人员的关怀,按照当期我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比例,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我省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职工生活补助费标准予以同步同比例调整提高。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6.
《江西政报》2008,(5):31-33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人事厅、省民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企业军转干部解因标准和增加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生活补助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7.
河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劳动厅关于贯彻《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的意见的通知豫政[1994]86号(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二十日)省劳动厅《关于贯彻(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情结合国务院《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国...  相似文献   

8.
二○○八年一月二十四日宁政办发[2008]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决定对我市五十年代部分退职人员、六十年代初部分精减老职工生活补助费和保养人员保养金标准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9.
<正>汕府办[2015]31号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5]2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5月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5]24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  相似文献   

10.
川办发[2008]14号二○○八年三月二十八日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8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关于2008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相似文献   

11.
《山西政报》2006,(8):30-32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体育局提出的《关于在全省城镇中小学校新建、改建1000个标准操场的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按照《实施意见》要求,认真做好本地新建、改建中小学校标准化操场的建设工作,确保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相似文献   

12.
正鄂政办发[2017]103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湖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7年12月31日湖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为转变城乡生活垃圾治理模式,提高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相似文献   

13.
各州、市、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 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制定我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连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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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宁政办发[2006]16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我市五十年代部分退职人员、六十年代初部分精减老职工生活补助费和保养人员保养金标准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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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闽政办[2017]148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省发改委、住建厅制定的《福建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7年12月16日福建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省发改委省住建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一)总体要求  相似文献   

16.
大力发展水产业,对于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增加有着重要意义。省政府同意省水利厅《关于大力发展水产业的意见》,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17.
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等有关问题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遵照执行。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等有关问题的意见  相似文献   

18.
<正>苏府办[2010]199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制定的《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二○一○年七月六日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施意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为切实保障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保证流动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关系顺畅转移接续,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  相似文献   

19.
省政府同意省监察厅制订的《关于2008年行政监察工作要点》,现予转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相似文献   

20.
省政府转发省计经委、人事厅、财政厅《关于国有工业亏损企业厂长(经理)奖惩意见》的通知豫政〔1994〕59号(一九九四年八月三十一日)企业扭亏增盈是当前我省经济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做好这项工作,不仅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而且关系到职工生活和社会政治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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