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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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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合同法》第51条规定了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但是该规定在学界就造成了争议。通说认为该条将无权处分合同规定为效力待定,而各国立法及国际组织的示范条款几乎一致认为无权处分人签订的合同为有效。在此情况下我们必须结合各国物权变动模式,对比各国对无权处分行为效力的规定,反观我国规定,从而在立法上明确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为有效,进而平衡各方利益,实现公平。  相似文献   

2.
我国的《合同法》把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规定为效力待定合同,与法理上同大陆法系的法国,德国,日本民法不同,导致《合同法》相关法条间的矛盾与冲突.本文从权利人的角度,第三人角度,社会公共利益与立法宗旨三个角度阐述了无权处分合同应确定为有效的合同.  相似文献   

3.
林真 《法制与社会》2011,(3):276-276
我国《合同法》对无权处分合同效力的规定模棱两可,本文基于债权形式主义模式,结合我国相关学说,对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问题予以进一步探讨。  相似文献   

4.
无权处分的合同曾经规定为效力待定的合同。而买卖合同解释规定出台后,无权处分的合同为有效合同。这里面蕴含深刻的法理,强调合同的相对性,与善意取得制度紧密相关。当然,新的规定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  相似文献   

5.
我国法律体系下无权处分效力制度冲突的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邢玉霞 《法学杂志》2007,28(1):143-146
无权处分制度是民法学领域的一个非常重要、复杂的问题,因为这项制度涉及合同法、物权法和侵权法等多个领域.《合同法》第51条是我国立法首次对无权处分效力做出的规定,由于对无权处分认识不一,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产生了很大的分歧.笔者通过对无权处分合同基本情况分析指出有效说和待定说的缺陷以及和我国目前法律规定的冲突,得出无权处分订立的合同的效力不受处分权有无的影响,完全可以按照《合同法》现有的规定,从合同当事人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和内容三个方面分为有效、无效、可变更可撤销三种,使得逻辑清楚、体系完整、法条之间互相弥补.  相似文献   

6.
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问题一直以来颇受争议,我国《合同法》第51条规定与2012年出台的《买卖合同解释》第3条都是对无权处分合同效力的规定,两者从文字的表面意义看貌似冲突,本文试图通过厘清《合同法》第51条与《合同法》第132条以及《买卖合同解释》第三条的关系,从而探索出无权处分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的效力问题。  相似文献   

7.
陶雪松 《江淮法治》2014,(12):52-53
正无权处分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现行合同法对无权处分合同的规定不尽完善,亟待予以修改或做出司法解释。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了无权处分合同,作为效力待定合同的一种类型。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民事交易相比以往也发生了越来越多的变化。在这种情势下,我国《合同法》五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也带来了越来越多的问题。因此,对此条的修改已是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8.
征国忠 《行政与法》2006,(8):112-115
无权处分是指已成立但未生效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取得处分权使得无权处分合同有效,善意取得制度强制矫正无权处分合同效力使得无权处分合同有效。  相似文献   

9.
刘思 《法制与社会》2013,(8):245-246
无权处分问题因其复杂性而被称为"民法学上的精灵"。合同法颁布以来,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问题便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学界的争议。在债权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下,"有效说"日渐称为学界主流观点。本文拟在根据我国法律,对论证无权处分合同效力的逻辑脉络进行梳理,为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待定说"找到合理依据。  相似文献   

10.
本文从对"处分"和"无权处分"概念的再认识着手,通过考察物权形式主义立法模式的德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的无权处分制度与债权意思主义立法模式下的日本和意大利的无权处分制度,得出在采纳债权形式主义物权变动模式的我国,应坚持我国《合同法》第51条的规定,无权处分合同应为效力待定的合同。  相似文献   

11.
为保护无权处分中善意第三人利益以维护交易安全,我国《物权法》规定善意取得制度,但由于我国现行《合同法》中对无权处分合同效力的规定,使得善意取得制度并不能完全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本文通过案例分析与思考的方式,认为在现行债权形式模式下,要实现交易安全与保护所有权人利益两者之间的平衡,应对无权处分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进行进一步的区分。  相似文献   

12.
为保护无权处分中善意第三人利益以维护交易安全,我国<物权法>规定善意取得制度,但由于我国现行<合同法>中对无权处分合同效力的规定,使得善意取得制度并不能完全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本文通过案例分析与思考的方式,认为在现行债权形式模式下,要实现交易安全与保护所有权人利益两者之间的平衡,应对无权处分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进行进一步的区分.  相似文献   

13.
无权处分与相对人取得标的物所有权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无权处分问题被王泽鉴先生称为“法学上之精灵” ,是一个理论界存在众多争议的复杂问题。我国《合同法》第 5 1条是对无权处分制度的规定 ,但对该条的理解可谓是仁者见仁 ,智者见智。大多数学者主张无权处分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 ,少数亦主张为无效合同。近年来 ,以王轶先生为代表的一批年轻学者极力主张无权处分合同应为有效合同。该观点不仅与现有法律体系无缝衔接 ,而且与国际接轨 ,与市场经济的要求一致 ,实为最佳选择。但是 ,根据物权与其原因行为的区分原则 ,合同生效与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并非同时发生 ,因此 ,认定无权处分合同有效并未…  相似文献   

14.
《合同法》第51条将无权处分订立的买卖合同认定为效力待定。该法条不仅徒然增添合同无效的机会,而且与相关民法制度相抵牾,也不利于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对此,《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三》应运而生,在无其他无效事由的情况下,其第三条将无权处分订立的买卖合同认定为有效,对无权处分理论构建和审判实践产生了重大影响。对比《合同法》第51条对无权处分合同效力的规定,将无权处分的买卖合同认定为有效,保障了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协调统一,有利于保护交易相对人的利益,维护交易安全,体现了我国民法从保护静的安全到保护动的安全的价值取向;该条规定体现了极大的创造性和能动性,是我国民事法制建设的重大举措,值得大力肯定。  相似文献   

15.
《合同法》第51条首次对于无权处分的合同效力作出了立法规定,文字简单但蕴含了复杂的法理,在学界引起了广泛的争论。本文将从合同法中无权处分的定义和性质出发,探讨学界在无权处分合同效力问题上的争论,联系善意取得制度,分析笔者对此问题的观点。  相似文献   

16.
无权处分制度涉及三方当事人和三层法律关系,跨越民法总则、物权法、债法三大领域,王泽鉴先生多次对无权处分进行论述,称其是"法学上之精灵"①。本文旨在抛开物权行为影响,希望把无权处分从纷繁复杂的物权行为争论中解脱出来,从合同生效要件及我国《合同法》中无权处分规定与《物权法》相关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上进行分析,通过法律解释的手段,对我国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作简要的论述。  相似文献   

17.
刘恩 《法治研究》2008,(11):68-70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所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是目前流行的学说。该学说与国际私法统一协会制定的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的规定正好相反,且非常不利于保护交易安全。法律行为可分为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无权处分不能发生物权变动的结果,但并不影响负担行为——签定合同的效力。  相似文献   

18.
白玉廷 《法学论坛》2005,20(4):131-135
在不采德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的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理论的前提下,解释我国合同法上的无权处分合同,必须注意合同的债权效力与处分效力之区分.合同因行为人无处分权而无效时,仅指不能产生处分效力,合同的债权效力不受影响.合同的债权权力采无果原则.  相似文献   

19.
论无权处分   总被引:40,自引:0,他引:40  
无权处分行为制度是《合同法》颁布以来倍受争议的一项制度。作者在本文中考察了无权处分的概念及有效条件 ,对《合同法》第 51条所规定的无权处分的效力进行了探讨。作者认为 ,从保护交易安全出发 ,应对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具体确定 ,权利人的拒绝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如果相对人在缔约时是善意的 ,且支付了合理的代价 ,应当认为无权处分行为是有效的  相似文献   

20.
关于<合同法>第51条规定的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探讨,自其制定以来就存在巨大的争议,王泽鉴先生称其为"民法上的精灵",可见其理论难度之艰巨.本文主要结合<物权法>中的善意取得制度分析在此种情况下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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