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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在全国律师行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当前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各地律师协会以及律师行业党组织和广大律师党员,高度重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并把这项任务与律师事业发展紧密相连,广大律师党组织和律师党员立足岗位,在实现科学发展中创先争优、在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总要求中创先争优、存履行律师法定职责中创先争优、在保持党的先进性中创先争优,活动形式丰富多彩,呈现出可喜的工作局面。  相似文献   

2.
为深化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推进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于日前发出通知,要求今年5月至8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万名党员律师为民服务百日活动"。通过开展"万名党员律师为民服务百日活动",进一步完善律师行业为民服务的措施,搭建律师服务困难群众的平台,发挥党员律师在弘扬律师行业核心价值观中的引领作用,在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中创先进、争优秀,切实为基层、为社区、为乡村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相似文献   

3.
张秀炎 《中国律师》2013,(10):71-72
诚实守信对一个行业来说,其基本作用是树立良好的信誉,树立起值得他人信赖的行业形象,它体现了社会承认一个行业在以往职业活动中的价值,从而影响到该行业在未来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加强律师行业诚信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江苏省律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相似文献   

4.
司莉 《中国律师》2002,(3):39-41
我国律师管理体制问题是近年律师界关心的热点问题,其中,涉及的问题很多,笔者试图通过对行业规范制定权和律师惩戒权归属的考察,研究我国律师业管理体制的问题。行业规范制定权属于谁律师行业规范,是指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保证律师法律服务的权利、切实维护委托人的权益以及树立律师职业形象的规范。因此,律师行业规范应该在律师行业中具有指导和约束律师行为的权威。是否具有这样的权威,与规范的制定主体、规范内容的科学性等因素有很大关系。而现行法律没有明确界定明确制定律师行业规范的主体,实际执行中也存在混乱。这个问题,…  相似文献   

5.
石头没缝,但法律意识却渗透在石头城的各个方面;律师们都忙、忙赚钱、忙充电,石头城里的律师在忙此之外,还忙着参加很多律师协会组织的活动,在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同时,树立了律师良好的社会形象。  相似文献   

6.
2003年2月28日,浙江省杭州市律师协会召开四届四次理事(事务所主任)扩大会议,总结2002年的律师工作,对2002年先进律师事务所和优秀律师进行表彰。大会对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的浙江平凡律师事务所的朱强律师;对热心行业建设工作,荣获杭州市社科联“优秀协会工作者”称号的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主任沈田丰律师;以及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浙江南方中辰律师事务所进行了表彰,号召律师向他们学习,以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开拓创新的进取精神,为树立杭州律师良好的社会形象,为律师协会的行…  相似文献   

7.
为进一步引中创先争优、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山西省文水县在全县干部中开展了以“建设新文水、做新文水人”为主题的“三整顿、两促进”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以达到促进转型发展、跨越发展的目的.  相似文献   

8.
文章通过介绍CEPA及其有关法律服务准入及交流的相应规定,剖析CEPA签订的意义并展望其有关法律服务规定对两地律师行业的影响;进而分别以内地及香港律师服务现状为背景讨论CEPA对律师行业所可能或实际造成的影响,以积极影响和消极应对为类比论证,以两地效应为对比分析,探究相应影响及对策;最后,以“双赢”为基调,进一步展望CEPA的良性效应。  相似文献   

9.
揭明 《律师世界》2000,(2):44-45
每个人在社会生活中总要担当一定的角色,并按照他们的角色身份、角色规范要求来从事活动。律师作为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到底应当肩负什么样的使命,应当树立什么样的社会形象,是一个纷繁复杂而又意义深远的话题。笔者认为律师应是多种角色的统一集合。一、律师应成为具有示范性的人生楷模律师行业是对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一个特殊的窗口行业,律师言行,融于法律服务活动过程中,展现于人民群众面前,律师无论主观上是否意识到,其角色客观所具有的示范性总是通过其理想、信念、态度、行为等给人们带来积极或消极影响。也就是说…  相似文献   

10.
《中国律师》2008,(5):5-6
中央组织部、司法部党组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提出进一步做好律师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切实加强律师行业党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党组织的组建力度。切实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律师行业党的建设的领导和工作指导等一系列改进意见和具体要求。本刊现将通知全文刊发。供广大律师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对照执行。  相似文献   

11.
吴意 《中国律师》2014,(4):46-48
正北京律师开展面向广大群众的"法律服务村居行"活动以来,结对律师定期、经常深入村居,"讲、询、调、训"工作机制日臻完善,"一村一居一律师"的工作网络基本建立,"法律服务村居行"形成了首都公益法律服务的一个新品牌。多年来,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师协会积极组织律师为广大群众提供公益法律服务,树立了良好的行业形象。法律服务村居行2014年2月26日,由北京市司法局主导推动的"法律服务村居行"推进建立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启动仪式在海淀区政府举行,拉  相似文献   

12.
作为学者,我谈谈自己的感想。我赞同史晓捷教授的观点,也即非凡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是学者型的律师。所谓学者型,是指律师不光是为了赚钱,现在正在搞律师教育整顿,网上也经常看到,而为什么要搞教育整顿,我想可能就是因为在当下律师行业虽然整体上是好的,但在现实当中也确实是存在着一些严重的问题。我认为,律师究竟需要树立一种什么样的形象?我以为,对社会法制的建设,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律师队伍不断发展壮大,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但同时,律师行业还存在着服务空间开拓不足、新业务领域介入不够、法定业务范围过少、一些青年律师案源不足面临生存困难等问题。为此,2013年上半年,全国律协决定在全国律师行业实施“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业务创新拓展工程”,并下发《全国律协关于实施“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业务创新拓展工程”的意见》(简称《意见》),以推动律师行业服务创新,拓展律师服务领域。  相似文献   

14.
赵春芳的名字在吉林全省可谓家喻户晓,她的事迹也早已像春风吹进了老百姓的心里。为了进一步挖掘律师行业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万名党员律师服务为民百日活动"的典型事例,宣传律师行业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的贡献,深入报道赵春芳律师的优秀事迹,从而树立律师群体的良好社会形象,2012年7月29日至8月1日,全国律协组织由李海伟副  相似文献   

15.
《中国司法》2003,(5):37-38
按照“十六大”提出的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的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市律师的执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采取切实措施,加大律师行业监管力度,树立首都律师的良好形象,增强律师业的社会公信力,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北京市司法局与北京市律师协会联合召开主题为“规范律师行业管理、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新闻通报会。  相似文献   

16.
独立性:律师职业的本质属性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师职业的独立性,是指律师法律服务活动的相对独立、律师组织的相对独立和律师工作形式的相对独立。在现代社会,许多国家都将律师界定为“自由职业者”,不受国家权力机关(如:政府部门)的领导或干涉,国家通过法律允许律师建立自己的行业组织律师协会,由律师协会负责管理律师及律师职业;律师协会是律师自治的组织形式,律师自治,是律师独立性的表现和要求。(一)法律服务活动需要律师具有独立性。律师的法律服务活动,建立在律师与当事人之间双向合意基础上。当事人委托或聘请律师的目的,旨在通过律师所掌握的法律知识、技能和相关…  相似文献   

17.
“5·15”是《律师法》诞生的日子。自1996年以来,每到这一天,律师主管部门和律师协会都要组织律师走上街头,宣传法律制度,义务法律咨询,并借此机会,宣传律师作用,树立和塑造律师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 1999年的新年钟声敲过不久,吉林市司法局为贯彻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的有关律师管理以及法律服务精神,立即制订出了一套实施方案。方案的主体思想,归结起来就是:树立形象,解决问题,以此推动律师工作全面提高。 树立形象工作到《律师法》实施三周年的时候达到了高峰。1999年5月15日,吉林市司法局和律师协会为律师…  相似文献   

18.
《中国律师》2010,(8):6-6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增强律师服务经济社会的责任感,树立律师良好的社会形象,由中央电视台、全国律协、  相似文献   

19.
2010年,北京律协率全国行业之先发布《北京律师社会责任报告》,不仅在行业内引发对律师履行社会责任的关注,也增加了社会各界对律师群体的认识,有助于律师良好社会形象的提升。在拉丁文中,律师履行社会责任的字面含意是"为了公共利益",这也是国际社会对律师职业的通行认识。北京律协在首先发布《北京律师  相似文献   

20.
华鹏 《中国律师》2010,(1):18-18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国家的未来在于青年,律师行业的未来属于现在的青年律师。随着中国法制的进步,律师在社会中的作用愈显重要.但与此同时,法律服务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使入行时间短、经验少、人脉稀薄的青年律师感到生存、发展的艰难。这一现象已经引起司法行政部门和行业协会的重视。换言之,在改善外部环境的同时,青年律师也应自信、自立、自强,让年轻成为进步的财富和动力。为行业的未来计。本刊在2010年的第一期推出关于青年律师发展的报道和文章,希望对青年律师的发展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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