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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43 毫秒
1.
袁铖 《法商研究》2007,24(3):9-15
中国农地法律制度与经济体制具有高度相关性。现行农地法律制度与我国日益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越来越不适应,亟待改革。受传统二元结构的影响,中国农地法律制度的二元性特征显著,作为在中国经济转型中产生的特殊问题,必须随着二元结构的转型而与时俱进。在这一转变过程中,确保农民与国家、集体在土地关系中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应成为今后农地法律制度创新的主题。  相似文献   

2.
法律 ,尤其是古代法 ,并不像一般认为的那样 ,只是一种非常专门化的制度。① 它实是能够全面反映人类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一面镜子。而传统的研究范式对法律制度的界定过于狭隘 ,基本上局限于对中国传统正式法典、法规的描述。所以 ,它的解释能力是极为有限的 ,从而无法呈现中国传统法制的整体面貌。尽管今天我们仍然无法摆脱情境的制约 ,但这并不意味着解释总是无聊的学术游戏。“合理的解释是富有创造力的 ,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过去 ,同时也有助于我们认识现在和把握未来”。② 对中国古代“别籍异财”之禁这一法律制度的创制 ,我们必须在…  相似文献   

3.
秦双星 《河北法学》2011,29(11):160-164
登闻鼓是传统法直讼制度重要的部分,其历史悠久,反映着中华法系的特征,也是中华法系性格的外显。作为一种特殊的直诉制度,登闻鼓制度反映着民间意愿,是民间伸冤的通道。登闻鼓制度为传统司法提供了补救的机制,也是司法救济的重要途径。登闻鼓制度反映出的中国法律文化价值和理念,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具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4.
传统医药是人类文明的历史结晶,也是现代医学的基础和中坚力量,它在现代医学不断向前发展的过程中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中国有丰富的传统医药知识,传统医药的智力成果属性决定了其适合于被纳入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但传统医药知识具有地域性、集体性、非新颖性等特征,自身属性特点又不同于现代知识产品,在现有知识产权制度下难以获得有效保护。我国急需制定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对传统医药进行保护,以免其继续流失和被不正当使用。  相似文献   

5.
读罢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我更加识清了传统社会的面貌,反观我们所处的所谓现代社会,也随之有了我的一些思考。本文认为,在一定意义上,受以"厌讼"为主要特征的传统诉讼观念的,总体上具有现代特征的法律在实施过程中受到阻却;法律制度的变革与诉讼观念的转变不具有同时性,传统诉讼观念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是造成这一状况的主要原因。因此,转变传统诉讼观念对当今中国的法治建设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6.
颜志敏 《中国律师》2004,(12):51-53
我国传统的法官制度及其存在的问题一、中国法官制度的历史发展我国法官制度的历史源远流长,可追溯到几千年前的封建社会。但现代意义上的法官制度,我们却只有不足百年的历史。应该说,相对于社会的发展,我国的法官制度是相对滞后。回顾中国法官制度历史历程,大致经历了传统中国法官制度、近代法官制度、当代法官制度三个阶段。传统中国法官制度是对夏商开国以来,尤其是中国封建社会法官制度的概括。在这一历史进程中,中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相对发达,中国法官制度同中国的其他法律制度一样,在本土文化经济等社会条件相对优越的环境下独立封…  相似文献   

7.
中国传统社会未将自由与权利概念化并不意味着中国古人无自由与权利。中国传统法律制度在整体上应当被改造、被置换,但并不意味着古人积累的技术智慧与程序艺术不可被承继,更不意味着支撑法文化传统的基于人性又反映中国文化特质的原则可以被抛弃。中国文化传统仍然是我们探讨中国现代法治的逻辑起点。  相似文献   

8.
我军的干部任免制度是党的干部人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军的干部任免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干部能上不能下,人才竞争择优机制还不完善;任免程序不规范,等等。造成这些现象既有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影响,又有市场经济的负面因素的作用,还有干部任免法治化程度不高、监督体制不完善等原因。  相似文献   

9.
制度角色和制度能力——以元杂剧为材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元杂剧反映了中国传统社会的一个重要现象:昏官与能吏(包括污吏)共存。从比较制度能力和个人制度角色来观察,中国古代官员需要借助胥吏来完成其政治任务,而这正是传统中国社会政治生活过分重视道德文章而忽略司法技术知识所引发的一个弊端。由此,也显示出从比较制度能力和个人制度角色论证司法独立的重要性比用权威断言和比较道德角色的论证来得更有力量。  相似文献   

10.
水资源是人类生存与发展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不可替代的一种基本自然资源。中国是一个水资源严重短缺且分布很不均衡的国家。伴随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水资源供求矛盾日益加剧,水资源市场配置问题已成为影响整个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问题,如何完善中国的水权制度就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通过对中国与美国和澳大利亚水权制度的对比,寻找出中国水权制度的不足,并对完善中国的水权制度提出了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11.
论宪政模式选择中的本土文化传统因素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随着我国民主宪政制度的发展和宪政观念的不断深入人心,宪政模式的选择问题也越来越为人们所关注。而在这个问题上,本土文化传统因素的影响至关重要。西方国家与近代中国宪政的发展历史证明,本土固有的文化传统及其特异性,直接决定了宪政发生与发展的道路,以及宪政模式的基本特征。因此中国要选择符合自己国情的宪政模式,构建有中国特色的民主宪政制度,首先必须对本土文化传统因素及其影响问题有一个清楚的认识。  相似文献   

12.
堕胎的规制模式大致可分为国家放任模式、国家许可模式和有限制的国家放任模式。这些模式的背后都有着自身的一些独特考量,模式的选取与其社会传统、对胎儿是否为人、宪法权利是否具有积极性、国家是否负有某种保护义务等诸多因素的认知密切相关。目前我国基本上是放任孕妇堕胎。然而,宪法却要求国家履行其对生命的保护义务。鉴于法律应该在社会现实和价值诉求之间寻求合理的互动和对话,我国应该在保护胎儿的生命、孕妇的自我决定权以及国家利益之间进行更为适当的权衡,对我国所施行的堕胎规制模式做出适当的调整。  相似文献   

13.
纠纷解决是社会和谐的第一要义,中国法律传统始终贯穿着注重和谐这一主线。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在构建和谐社会方面的许多构思与实践,特别是中国传统社会的纠纷解决机制与社会治理模式,在今天仍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本文在对纠纷解决与和谐社会的关系形成正确的认识基础上,通过考察中国传统社会纠纷解决承担主体的多样性,以及纠纷解决途径的多样性,阐释了传统纠纷解决机制对当下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无论在司法方面,还是非司法方面都极具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14.
陈学权 《法学杂志》2020,(1):99-112
有关辩护律师法庭地位的理论学说,大体可归纳为辩护人系司法机关、辩护人系当事人的利益代理人和辩护人系限制的司法机关三种类型。我国对辩护律师法庭地位认识的变化,总体上经历了从司法机关理论到当事人利益代理人理论的转变过程。综合考虑我国对律师的管理及定位、我国刑事司法对实体真实主义的追求、刑事审判模式的职权主义传统及未来的改革走向等因素,我国刑事审判程序中辩护人的地位宜建立在限制的司法机关之理论基础上。  相似文献   

15.
台湾大学社会学系的林端教授于2003年出版的《韦伯论中国传统法律:韦伯比较社会学的批判》一书全面系统地批判了韦伯关于中国法律传统的论断。该书在社会学方法论上指出了韦伯比较社会学里二元对立的理想型比较的局限;在实质社会学分析上则结合学界对清代法律和司法审判的研究成果,说明了韦伯对中国传统法律与司法审判的看法存在误解与局限。在此基础上,林端教授认为,若要深刻理解中国法律传统,关键在于把握体现于其中的“多值逻辑”。  相似文献   

16.
略论中国传统司法裁判中的事实判断及其方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管伟 《政法论丛》2010,(1):87-93
中国传统司法裁判中的事实判断无疑具有强烈的主观性色彩。尽管中国传统社会的司法物证和检验制度上取得了一定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也为司法官的事实判断提供了必要的客观性资源,但不发达或落后的科技却始终难以为司法实践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因此,中国传统司法官据以进行事实判断的资源主要是来自于情理、习惯以及司法官个人的经验与智识。但这些带有强烈主观性色彩的判断资源,在没有正当程序和严密的事实认定规则制约下,其正当性的保障却只能寄托于司法官自身品格和丰富的经验与知识储备的理想化诉求上,其结果则可想而知。  相似文献   

17.
赵明 《法学研究》2022,44(1):3-21
回顾中国现代法学的世纪历程,中华法系的历史叙事主要在进化论、民族论和法治论三种语境中展开。不同语境中的法史学者,通过将中华法系与其他法系相比较,揭示出了彼此有别的中华法系之历史面貌。在进化论语境中,中华法系因其古.老而落后,丧失了型构现实生活秩序的生命力,需整体性地予以批判和否定。在民族论语境中,中华法系因其系统性、连续性和民族性而独具特色,整理、发掘、重述其历史谱系,既有助于增强民族文化自信力,也为重建“新中华法系”提供了重要的精神前提。在法治论语境中,中华法系以其“治乱之道”和“良法善治”的血缘伦理身份内涵表明,在前现代社会中法律不可能获得型构社会生活秩序的权威地位。法制现代化是不同语境下中华法系之历史叙事的共同追求,中华法系研究的百年学术史,实质上是一部追求法治文明的中国现代精神史。  相似文献   

18.
中国传统法在法的现代化进程中的几个问题的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重在探讨中国传统法在现代社会中是否存在着向现代化转折的可能 ,传统法中的一些因子是否可以成为现代法文化发达的动力并丰富现代法文化的内容。笔者认为要论述传统法的现代化问题 ,首先应该对法的现代化标准有一个基本的认识 ,要区别法的现代化、法律现代化、法制现代化的不同含义。其次 ,要尽可能客观地阐述传统法的原貌 ,分析传统法产生的文化背景。在此基础上对传统法的影响进行理论分析。笔者的结论是 :中国传统法在现代社会中并没有像有些学者所“预设”的“规律”那样消亡 ,相反传统法在现实中积极的和消极的影响随处可见。只有了解传统、理解传统 ,才能正确地解释传统、更新传统。因此在法的现代化中 ,我们应该注意的是自觉、主动 ,而不是回避或被动地改造传统法。  相似文献   

19.
管伟 《政法论丛》2007,(4):86-90
西方现代法律文化的冲击和中国社会精英阶层所具有的现代性观念的变迁,是20世纪初中国传统法律走向现代化的最初动因,但社会精英阶层观念的变迁只是为中国传统法律现代化提供了一种可变的契机,其发展的路向决定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现代化转换的程度,而近代社会的社会历史环境并不能为传统法律现代化的转换提供良性的条件,这也决定了中国近代社会传统法律现代化的最终命运。  相似文献   

20.
徐爽 《现代法学》2004,26(5):187-192
《道与中国法律传统》意在检讨道与中国法文化之间的关联:道,乃中国文化传统的支点;而中国传统的法律则被包裹在礼的“玄想”当中。道,为礼与法提供了一个最高范畴和绝对价值;同时,道又通过道法、道术等各种渠道层层渗透进中国法律传统之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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