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李鑫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6):104-105,115
有偿拼车是否属于非法营运行为,在近年来已有许多文章对此进行论述。学术界几乎一边倒地认为,有偿拼车行为并不违法,而目前执法部门的意见似乎并未与学术界保持高度一致。然一个行为的性质应仅存在一种状态,故本文亦希望着重对有偿拼车的“经营性”进行探讨,进而对其法律性质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2.
论“客观处罚条件”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黎宏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25(1):21-27
在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当中,根本就没有属于客观处罚条件的“超过的客观要素”的存在余地;从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程度的社会危害行为的角度来看,所谓“超过的客观要素”,作为和行为人的实行行为具有某种关系的结果,是表明该行为达到了应受处罚程度的具体体现,作为说明该行为达到了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程度社会危害性的标志,应当在行为人的认识范围之内,而不可能超出其外。 相似文献
3.
孟庆华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25(5):64-70
共同过失行为作为共同过失犯罪成立的客观要件,其主要依据源于刑法理论中的“行为共同说”。共同过失不应具有共同故意中的“意思联络”,不应以共同故意中的“意思联络”否认共同过失犯罪的成立;不宜用共同故意诠释共同过失犯罪,而应当结合有关过失理论诠释共同过失犯罪。比较共同过失犯罪的“部分行为全部责任”与“分别处罚”两种处罚原则,应当说采用“部分行为全部责任”更优于“分别处罚”。 相似文献
4.
孟庆华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25(2):42-45
累犯中“应当从重处罚”的“从重”,是较初犯从重进行处罚;尽管刑法规定了累犯不得假释,但累犯却不应当排除适用假释;解决数罪累犯的处罚问题,单纯采用“先并罚后从重说”与“先从重后并罚说”中的一种不行,应当依据数罪累犯的类型将两者结合起来。对累犯完全有必要适用加重处罚原则,但通过司法解释增加盗窃累犯“加重处罚原则”不妥,有必要在立法上予以补充规定。 相似文献
5.
金诚 《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13(4):86-89
有关“单位违反治安行政管理的行为”的定性量罚问题,理论上存有较大的争议,在公安执法实践中也常常难以把握。所谓“单位”,从法律层面应界定为“法人或其它非法人组织”,而“单位违法行为”应具备三个特征。对单位违法行为进行定性裁量时,必须有明确的实体法规定。同时,执法部门在以“单位违法”的名义对场所处罚时,不应以经济利益的驱动而随意处罚。 相似文献
6.
李铭 《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2009,23(4):50-51
随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的推进,交警执法理念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由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转变为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对于轻微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一般采取“口头教育”的工作方法。如何在法理上、执法实践中掌握和运用好“口头教育”手段,实现行政目的,是摆在我们每一个交警面前现实而紧迫的课题。 相似文献
7.
非刑罚处罚措施在实践中极少被适用。由于我国《刑法》第37条规定的非刑罚处罚方法并不丰富,“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等条件设置缺乏量化内容,导致非刑罚处罚的标准非常模糊。检察机关是非刑罚处罚刑事适用的当然主体。非刑罚处罚适用条件包括犯罪情节轻微性、刑罚处罚豁免性、非刑罚处罚必要性等三方面内容。非刑罚处罚适用范围应按照合法性原则界定,只有刑法规定应当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情形,才能予以适用。 相似文献
8.
在美国,言论出版自由是指言论出版之前不受任何约束和事后严格处罚,但事后处罚、如何处罚,不只是依据法律,也要看事实而定,美国把言论出版自由权看作是独立于三权之外、凌驾于三权之上的“第四权”让其发挥其监督的作用,这一点对美国政治产生的深远影响是值得我们深思的。 相似文献
9.
10.
私人拼车行为的制度完善是指通过一系列切实可行的规范、政策或长效机制引导、规范和鼓励私人拼车行为的长期可持续发展。近年来私人拼车行为在迅速发展和日趋规范化的同时,也呈现出一系列问题,对私人拼车行为进行制度完善具备必要性和有效性。必须通过在全国范围内承认私人拼车行为的合法性,明确私人拼车行为的法律性质,优化私人拼车行为中存在的信息问题,从政府层面鼓励和提倡私人拼车行为的发展等四个路径对私人拼车行为进行制度完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