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84 毫秒
1.
应当对网络虚拟财产进行刑法保护,这一点,在我国的刑法学界已经基本达成了共识.但是,针对侵犯网络虚拟财产犯罪的行为,究竟应以什么罪名进行处罚,目前还有较大的争议.虚拟财产属于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之一,电子数据只是虚拟财产自然物理属性的体现,虚拟财产不但能和现实世界的财产进行交换,而且市场上也形成了一个成熟的交易机制.因此,这些虚拟财产已经超越了电子数据本身而具有了财产的属性.  相似文献   

2.
网络虚拟财产在本质上是一种数字化信息,它既不是“有体物”,也不是“无体物”,而是一种“财产性利益”,是现实世界中人类劳动和财富的异化。我国刑法侵犯财产罪应严格区分“财物罪”与“利益罪”。研究我国侵犯财产罪犯罪对象应深入研究侵犯网络虚拟财产的行为。  相似文献   

3.
随着互联网社会的发展,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问题一直备受关注。然而,由于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不明确,造成司法实践中裁判不一,适用刑法不当。虚拟财产具有电子数据与财产双重属性,其界定范围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延伸。对于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可以依据所保护的法益分为侵犯财产类犯罪保护路径以及侵犯计算机类犯罪保护路径。由于侵犯对象的不同,路径的选择可分为用户所有的虚拟财产以及公司运营商所有的虚拟财产,从而作出不同的判断。同时应考量法益保护的位阶性,当行为符合犯罪构成要件时,依法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4.
确立我国网络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制度至关重。文章通过分析网络虚拟财产的概念、法律障碍及保护的可行性等因素,提出刑法保护建议:在立法中明确网络虚拟财产性质;提高网络侦查技术水平解决“取证难”;确立统一的网络虚拟财产的价值认定标准;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刑罚。  相似文献   

5.
随着网络游戏用户规模的增加,网络游戏市场欣欣向荣的同时,非法获取网络虚拟财产的行为也屡见不鲜。在刑法该如何保护网络虚拟财产这一问题上,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倾向于将非法获取网络虚拟财产的行为认定为盗窃罪。但这一刑法保护路径存在诸多问题。网络虚拟财产的权利属性是债权,债权这一财产性利益不是盗窃罪的行为对象;即便窃取财产性利益可以构成盗窃罪,网络虚拟财产也不属于盗窃罪中的财产性利益。将网络虚拟财产认定为无体物,盗窃罪说同样存在无法解决的缺陷。  相似文献   

6.
侵犯网络账号的行为定性在理论和实践上存在反复。网络账号的定性固然重要,但不能让网络账号的法律属性承担过多的区分罪与非罪的功能,仍然应当结合具体犯罪构成要件进行认定。刑法应从属于民法,虚拟财产可以成为物权的客体而被认定为无体物,成为刑法保护的对象。虚拟财产具有数据属性、物品类财产属性、网络账号类财产属性、信息属性,且彼此存在竞合。针对司法实践中"出信""洗信"行为应当具体分析而不能作"一刀切"。  相似文献   

7.
虚拟财产具有财产属性,可以纳入民法学上的物权范畴,对虚拟财产可以通过我国的民法、刑法以及制定专门的网络游戏基本法予以保护。  相似文献   

8.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虚拟财产”已与现实的生活建立起越来越紧密的联系。如何保护网络虚拟财产在刑法上还是一个盲点。由此导致的社会问题也随之而来。网络虚拟财产具有财产属性和法律意义上的财产权性质,应当包括在刑法保护对象内。我国刑法应严格区分“财物罪”与“利益罪”。  相似文献   

9.
网络游戏之虚拟财产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是以可保护的,网络虚拟财产本质上是债权。虚拟性、价值性、合法性、现实性是法律意义上虚拟财产的必备条件,可通过民法保护和刑法保护两种途径对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进行保护。  相似文献   

10.
盗骗网络虚拟财产的行为已经进入刑事实践和刑法理论的视野,而强索网络虚拟财产的行为尚未引起刑事实践和刑法理论的关注。基于必要性和可行性,对强索网络虚拟财产行为的惩处不是刑事立法问题而是刑事司法问题,应直接按照现行刑法的相关条文时强索网络虚拟财产行为予以定罪。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