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刑法禁止令已在我国《刑法》第38条和第72条中得以规定,但禁止令的性质并未在立法层面上进行准确界定,司法实践和学界对禁止令性质的认定也存在着较大的争议.从规范和本体的维度考察,刑法禁止令有别于刑罚、保安处分、行政制裁措施和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根据刑法禁止令制度创设的目的和刑法解释的内在逻辑,对刑法禁止令性质的界定应回归到犯罪预防本位,并在预防本位下将其界定为一种限制性的犯罪矫治和预防措施.在预防本位下,人权保障机能、必要性审查、假释中的适用是刑法禁止令的应有内涵.  相似文献   

2.
通过《刑法修正案(八)》,禁止令在刑法典内谋得了一席之地,尽管其貌似不起眼,然而其所反映出来的刑法意义却不容忽视。本文认为,禁止令的规定固然有其积极层面的现实意义,然而,从根本上看,禁止令突破了传统意义上的刑法论域,其赖以支撑的理论依据并不充足,现有的刑事法理论难以证成其存在的合理性。笔者拟从禁止令的性质辨析入手,就禁止令立法得失的相关问题展开探讨。一、超越之析禁止令因罪而起,但有别于刑罚,属刑罚之外刑法之内的范畴,让实然刑法超越了传统意义上的应  相似文献   

3.
论刑法禁止令制度的司法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余剑  邵旻 《法学》2011,(11)
一、如何正确把握禁止令的适用条件准确把握禁止令适用的条件,应当首先对禁止令的性质和目的有正确的认识。笔者认为,我国的刑法禁止令制度,在性质上类似于国外刑法当中的缓刑指示制度,属于对管制犯、缓刑犯的执行加强监督和管理的特定的刑罚制度。禁止令并非特定的刑罚种类。虽然禁止令在客观上可能对管制犯、缓刑犯的生活和行动自由予以一定的限制,但其本身并非一项惩罚措施,不同于资格刑或保安处分。长期以来,我国管制刑罚执行和缓刑考验的监管制度存在着监管规定过于宽泛,缺乏具体的针对性、操作性的  相似文献   

4.
禁止令系刑法修正案(八)新设的一项制度,但该修正案中关于禁止令的规定较为原则,司法实践中难以准确、统一把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以下简称"两高两部")在刑法修正案(八)生效之际联合发布了《关于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禁止令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对禁止令的内容进行了细化,但《规定》的内容仍显笼统,仍有较多问题未涉及到或虽有涉及但不够具体化,有必要进一步加以探讨。一、宣告禁止令应当遵循的原则毋庸置疑,禁止令在当前有其现实的积极意义,但这并不意味着禁止令可以不加限制地随意而用。否则任何犯罪都可能因某种特定的活动而起,都可能发生于某一特定的区域或场所,都可能涉及到某些特定的人,因而,任何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都可以被宣告禁止令,如此泛化的禁止显然失之过宽,无限放大的话,有使禁止令异化为保安处分之虞。笔者认  相似文献   

5.
任国强 《人民检察》2012,(15):72-73
《刑法修正案(八)》)规定了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限内禁止其"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使禁止令从理论研究层面跃升为我国刑法规范的呼声成为了现实。禁止令纳入刑法,不仅丰富了我国的刑罚制度,而且加强了对管制犯和缓刑犯的监督管理力度,成为我国刑罚制度不断完善和进步的标志之一。为准确理解禁止令内容和正确适用禁止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相似文献   

6.
禁止令制度的理论梳理与立法探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禁止令是根据犯罪行为和行为人的具体情况而采取的个别化监管措施。创设禁止令制度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体现,也是增强非监禁刑效能、实现刑罚特殊预防目的之需要。禁止令具有限制性、附属性、补充性、强制性、个别性、保安性等特点。禁止令的目的不在于对罪犯已然罪行的惩治,而在于对其潜在的再犯罪风险的防范。我国的禁止令制度仍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  相似文献   

7.
敦宁  任能能 《法律适用》2014,(5):102-105
禁止令是我国刑法修正后新增加的适用于管制犯和缓刑犯的人身自由限制措施,能够有效弥补我国现有自由刑管束性不足的缺陷,可以有针对性地对犯罪人进行再犯预防,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由于新的制度刚刚施行,在具体实践中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加强研究。其中,如何有效实现禁止令适用的合理化,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通过分析禁止令的法律性质、适用方式及存在问题,设计禁止令适用合理化的三条进路,即扩大禁止令适用范围、确立禁止令的适用原则、完善禁止令的适用程序。  相似文献   

8.
《刑法修正案(八)》中的禁止令可以分为管制中的禁止令和缓刑中的禁止令.由违反两种禁止令的差异化制裁模式决定,禁止令是一种对犯罪分子兼具刑罚性和非刑罚性的综合性处遇制度.禁止令的直接法律功能是“管制执行”的绳索与“缓刑考验”的规则,间接法律功能是刑罚执行或者缓刑考验期间的资格禁止,并与前科形成法律效应上的呼应.禁止令的短期改革方向是增设假释中的禁止令,远期改革方向是摆脱现有刑种与刑度的束缚,独立为真正的资格刑.  相似文献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八)》)对管制犯、缓刑犯具体执行监管措施进行革新,创设禁止令制度。所谓禁止令,即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其在  相似文献   

10.
闫新燕 《法治研究》2014,(3):106-111
《刑法修正案(八)》对我国非监禁刑制度提出了禁止令这项创新制度,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禁止令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在司法实践中,我国各地法院纷纷发出了“禁止令”,尤其是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判决。禁止令作为一种新制度,对未成年犯的适用是值得我们思考和探讨的新课题。  相似文献   

11.
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设置禁止令以来,在实践中,该制度适用率低、适用年份集中和执行监督不力等影响了禁止令价值和功能的实现.为了实现立法设立禁止令制度的本意,达到禁止令应有的效果,应当建立起完善的适用禁止令的保障机制和程序.  相似文献   

12.
2011年颁布的《刑法修正案(八)》其中的亮点之一即增加了刑事禁止令制度,该制度的出现不仅符合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理念,更是直接对我国管制以及缓刑制度的完善。然而,时隔3年,刑事禁止令在实践中问题层出不穷,基于此2013年1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案例14号——董某某、宋某某抢劫案,其目的在于引导各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中对禁止令的适用。由此刑事禁止令的理论研究的深入以及制度的完善对于我国法治的完善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3.
周少华 《法学研究》2008,(2):95-110
关于刑罚目的,认为“刑罚目的应当是特殊预防与报应的统-,-般预防不应作为刑罚目的”的观点逐渐显现其理论优势。但是,当-般预防被排除在刑罚目的之外以后,其理论地位必须重新加以确定。如果这个问题得不到合理的解决,上述刑罚目的观就很容易遭到人们的质疑,并且无力抵抗。产生-般预防效果的制度要素主要是刑法规范,而不是刑罚。把-般预防从刑罚目的中分离出来,将其上升为刑法目的,不失为-种合理的理论主张。  相似文献   

14.
《刑法修正案(九)》所增设的刑法职业禁止令属于保安处分措施.其适用于利用职业便利或者违背职业特定义务要求而实施犯罪被判处刑罚,且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假释之后短期内仍有可能实施危害社会行为的人.职业便利不仅包括职务便利,也包括与职务行为没有关系的便利;刑罚包括拘役、有期徒刑、罚金;假释之日指假释裁定送达之日;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假释之时,应由人民法院根据行为人的具体情况,确定是否执行刑法职业禁止令及执行的期限和地点.违反刑法职业禁止令的,根据不同情况给予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相似文献   

15.
禁止令是我国刑事法律中的新生事物,适用对象是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社区矫正的试点现状以及现阶段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进一步促使了禁止令制度的出台。如何更好的理解这一创新的非监禁刑罚,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是摆在刑法学界和刑法实务界面前的崭新课题。  相似文献   

16.
1.四部门联合发文,规范对管制犯、缓刑犯适用禁止令的有关问题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确保管制和缓刑的执行效果,根据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禁止令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明确了宣告禁止令的条件、确定禁  相似文献   

17.
我国《刑法》秉承从旧兼从轻的溯及力原则,其中"从旧"是对罪刑法定原则内容的反映,"从轻"是对罪刑法定原则根本精神的体现。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对禁止令、限制减刑问题的相关规定,没有严格遵循从旧兼从轻的溯及力原则,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但是,有关自首、坦白、减刑、假释以及特殊累犯与数罪并罚的"跨法"适用的规定均符合现行《刑法》的溯及力规定。  相似文献   

18.
《刑法修正案(八)》新设了刑法禁止令制度,明确法院在确有必要时可以宣告禁止令,禁止犯罪分子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人。但是刑法规定只是制度层面上的,公检法司之间工作衔接机制亟待建立,具体执行方法与执行尺度应予规范。对此,来自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声音无疑值得重视。  相似文献   

19.
刑罚目的论在中西方近代刑法理论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围绕刑罚的目的,学者们发表了不同见解,形成了名目繁多的学说。概括起来主要有:①报应刑说;②目的刑说;③折衷说。其中目的刑论具体又有3种学说:一般预防主义、特别预防主义、双面预防主义(既强调特殊预防又顾及一般预防)。①我国刑法理论界通说认为刑罚的目的是预防犯罪,包括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两个方面。②  相似文献   

20.
王占洲 《现代法学》2011,33(4):106-113
刑事禁止令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针对被判处管制或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增设的约束性措施,为禁止该类犯罪人在特定期间实施虽不违反法律法规或管制缓刑相关规定但不利于改造的行为或可能诱发再犯罪的行为提供了必要的依据。其虽属于管制执行和缓刑考验的具体方式,但同时也具有相对独立性,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对其也只作了原则性规定,在正式实施前尚有必要厘清刑事禁止令的内容、适用条件、法律形式等问题。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