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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96 毫秒
1.
在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的审理中,被起诉一方往往以起诉方不具备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经营者主体资格作为答辩意见来否认对方的诉讼地位,这也是法院在该类案件的审理中所经常面对的争议焦点之一,当事人是否属于法律意义上的经营者已成为是否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决定性标准.实际上,这一思路已走入误区,不符合法律适用的一般规律.结合司法实践中的相关判例,进行了相关理论的梳理,提出应以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竞争关系作为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重要前提.  相似文献   

2.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结构的转型和社会的变迁,环境污染、不正当竞争和国有资产流失等公益问题渐显突出,对此,我国民事实体法对于公共利益给予了足够的关注,有不少条文涉及到公共利益的保护。然而现行《民事诉讼法》第108条却对民事诉讼原告的资格进行了限制,即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这样的规定是对民事公益诉权的限制,与实体法保护公共利益的精神背道而驰。赋予检察机关民事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呼声越来越高。  相似文献   

3.
现代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竞争关系”之界定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和公众的利益为目标。而以直接竞争关系为前提认定不正当竞争行为 ,会使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的其他市场参与者的合法利益得不到相应的保护。因而 ,反不正当竞争法不仅应当将违反禁止性竞争法条款的直接竞争关系纳入其规制范围 ,而且还应当将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而以主动进入争夺交易机会、促进他人竞争和直接侵害消费者或公众利益等方式构成的间接竞争关系也纳入其规制范围。  相似文献   

4.
在本次新民诉修改的条文中,我国司法机关和特定组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按照传统的诉的利益理论,提起诉讼的原告,应当是与被侵害利益的直接利害关系人,而本次民事诉讼法的修改,明显对公益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放宽了限制。在侵权纠纷日益增多的今天,公益诉讼制度应更加的完善,否则民事公益维权步履维艰。本文将从无直接利害关系人角度出发,论述公益诉讼起诉主体制度,并提出相对应的制度构想。  相似文献   

5.
现代型民事诉讼以公益诉讼、群体诉讼为代表对传统的民事诉讼原告资格的确定提出挑战,《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关于原告适格的"直接利害关系"标准是形成我国"起诉难"现象的直接诱因,应当对我国民事诉讼的原告资格进行适度扩张,论证原告资格确定的正当性,以实现民事权利保护的实效性,使当事人能够接近司法、接近正义。  相似文献   

6.
对于《兰哈姆法》规定的反不正当竞争诉权,法院要判断原告的利益是否属于该法所保护的利益范围,同时也要判断原告的损害是否由被告违反该法的行为直接造成。法院适用"利益范围"标准和"近因"要件就能够确定哪些人享有反不正当竞争诉权。  相似文献   

7.
不正当竞争诉讼中的专家论证□张嘉林不正当竞争是同行业经营者之间商业经营权利上的冲突,法官是诉讼的裁判者,依据法律的准则将经营者的竞争行为规范于合法与适度的领域内。不正当竞争行为涉及到市场经济的各个范畴,对法官来说,有时就感到陌生但又不能予以回避,因为...  相似文献   

8.
带有公益色彩的民事权益诉讼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现状及案件受理、审理思路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对公益诉讼并未给予足够的重视。《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的四个条件中,第一个便是“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即有资格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及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的人。这种规定与公益诉讼原告的广泛性相冲突。因此,  相似文献   

9.
行政诉讼中的公平竞争权及相关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周少华  高鸿 《法学评论》2004,22(6):61-66
公平竞争权作为经营者的一项基本民事权利 ,受到司法和行政的双重保护。基于“有权利必有救济”的原则 ,赋予经营者通过行政诉讼保护其公平竞争权已成为立法和实践的需要。此类诉讼的原告应当限于商品之间具有替代关系的经营者 ,广义的竞争关系中不存在行政诉讼法意义上的原告。在合法性审查中 ,应当对公平竞争权受到侵害的积极行政和消极行政进行区分 ,分别不同内容进行审查。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广东法院审理了数百件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在审理该类案件中,我们感到,无论是诉讼程序上还是实体处理上,都存在不少新问题值得研究和探讨。一、程序上的疑难问题(一)诉前禁令申请的审查与适用不正当竞争案件是否适用诉前禁令?目前的法律和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由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种类繁多,每种行为之间的差别大,因此在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中适用统一的诉前禁令措施困难较大。我们主张,在不正当竞争案件中一般不适用诉前禁令措施,原因是:1.不正当竞争案件诉前禁令的申请人是经营者,经营者之间存在竞争关系,如果对该  相似文献   

11.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存在多种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不良因素,而未成年人正处于身体和智力的发展时期,他们什么都想知道,什么都想学,什么都想亲自去做,但由于他们的社会知识和生活经验所限,他们的认识能力具有很大的片面性和表面性,容易养成不良品质和恶习劣迹,最终导致违法犯罪。对于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考虑到对他们未来的发展,为了让他们既能改过自新又能健康成长,在对他们进行惩罚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对他们进行教育、启发、感化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政策,这就是所谓寓罚于教。在管理过程中始终贯穿教育、感化、挽救的精神,从而达到治其心、治其本的目的。  相似文献   

12.
论诱惑侦查之合法性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诱惑侦查的核心问题之一即是其合法性的标准问题.本文在对国内外所提出的诱惑侦查的合法性标准考查的基础上,分析了各个标准的利弊,提出了修正应立足客观,兼顾主观的标准,建立一种首先考察客观,然后考察主观的两步判断标准,以达到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权的目的.  相似文献   

13.
作为继承客体的遗产,其范围的确定不仅涉及被继承人及遗产债权人的利益,且关乎其他继承制度的设计.囿于当时立法环境和立法技术,现行法关于遗产范围的规定不能反映现实之需,与公众继承习惯亦不相符.借鉴他国立法经验,尊重民情,重塑我国遗产范围制度.  相似文献   

14.
对于民法上土地与建筑物的关系问题,学术界长期以来众说纷纭。但通过一种形而下的还原性考察可以发现,罗马法及近现代范式民法其实既未采取绝对的一元主义,也不是纯粹的二元主义,而是以一元推定主义为共性,英美法亦不例外。我国立法尚有必要进一步契合一元推定主义的法理,妥善安排土地权利与建筑物权利的得丧变更,以保障秩序、自由、平等和效益等多元价值目标的协调。  相似文献   

15.
世纪之交的劳动法发展——一种全新的思维和开放的观念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林嘉 《法学家》2001,(3):55-59
人类进入20世纪末以来,世界经济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前发展,全球化已成为经济发展的潮流,由此也给法律的发展带来了广阔前景,劳动法的立法和研究也因此而更加繁荣。在开放的社会和世界性的经济环境下,以一种新的思维和观念来研究和探讨劳动法律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16.
谭建华 《河北法学》2007,25(9):140-142
早期罗马法极重形式主义,凡为法律行为必依一定形式进行,否则不具法律效力.形式重于实质内容是早期罗马法形式主义的一个重要特征.但随着罗马社会的发展,罗马法的形式主义经历了一个由盛及衰的过程.从罗马社会经济的发展、自然法对罗马法的影响及罗马民族的务实精神等方面对其衰落的原因作了系统的探讨.  相似文献   

17.
对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之救济,是指在仲裁裁决作出后,若有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则依照法定程序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审查申请,进而通过司法程序对裁决予以处理的一种机制。在我国现有法律框架下,仲裁机构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和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两种方式来获得救济。本文在对仲裁裁决救济机制确立之依据从理论上予以阐释的基础之上,对我国现有机制运行之机理加以析明,最终得出结论:申请不予执行之途与理不合,须予删除;申请撤销在适用上亦存在缺陷,须予改进。  相似文献   

18.
“知青作家”对于他们“革”中的“知青”身份有着强烈认同,而对作为“知青”前身的“红卫兵”身份却着意回避,这一方面意味着他们在刻意“剥离”其历史身份中的“革命”内涵,另一方面也导致了历史反思的巨大局限,这一状况,与意识形态,历史转型以及他们的个人生命周期和身份认同历史均有重大关联。“知青作家”只有“正视”并且深刻反思其早期的“革命”身份,才能为他们这一代知识分子身份形象和话语体系的重建确立一个有效的前提。  相似文献   

19.
论CAFTA争端解决机制的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若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的自身需求为依托,可以发现学界所认为的其存在的"缺陷"中有许多并非真正缺陷,如未将运用争端解决机制的主体扩展到私主体、临时仲裁庭的设计不合理、争端解决机制的执行力度及惩罚措施不适当等。而该争端解决机制在仲裁员回避、仲裁裁决形成方式及仲裁裁决的复核等方面确实存在不足,应当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20.
In Israel, as in other democracies, there is no comprehensive definition of the job of its parliamentarians. This article explores the refusal to provide a comprehensive definition of the job, and the reasons why such a definition ought to be considered, both in Israel and elsewhere, even if the chances of doing so are slim. With regard to Israel, the main reason why a definition of the job of Knesset members (MKs) is required is related first and foremost to three provisions of the Knesset Members’ Immunity, Rights and Duties Law of 1951. The issue of remuneration for MKs and the problem of mistrust in the Knesset are additional reasons. The article explores those elements of the job that have nevertheless been defined in Israel in a piecemeal fashion – both in terms of what the job excludes and what it includes. Some of these partial definitions appear in laws, the Knesset Rules of Procedure, and the Rules of Ethics for Members of the Knesset. However, the most significant definitions have been provided within the framework of verdicts of the High Court of Justice, which has on occasion been called upon to deal with various issues connected with MKs’ rights and immunities.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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