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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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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 0 3年1 1月30日司法部令第80号发布自2 0 0 4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 为了落实国务院批准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以下简称两个《安排》) ,允许符合规定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制定的《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在内地举行的国家司法考试。第三条 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其报名条件、报名时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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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部公布的统计数字,报考是次考试的香港居民共有436人,当中396位准时入场应考,应考率高达90%。考生中持法学学历者占72.71%,从事法律职业工作的人员占52.06%,而从事律师职业者则占45.81%。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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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 0 3年1 1月30日司法部令第83号发布自2 0 0 4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落实国务院批准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规范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在内地进行联营的活动及管理,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联营,是由已在内地设立代表机构的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其代表机构所在地的一个内地律师事务所,按照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在内地进行联合经营,向委托人分别提供香港、澳门和内地法律服务。第三条 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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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落实国务院批准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规范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在内地进行联营的活动及管理,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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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律师》2006,(2):60-6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落实国务院批准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规范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在内地进行联营的活动及管理.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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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落实国务院批准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规范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的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的活动及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律师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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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 0 3年1 1月30日司法部令第81号发布自2 0 0 4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落实国务院批准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规范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的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的活动及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律师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参加内地举行的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在内地申请律师执业。第三条 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在内地律师事务所执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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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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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于1988年4月举行了第七次全体会议,公布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关于政治体制的条文包括第四章的六节;第一节行政长官,第二节行政机关,第三节立法机关,第四节司法机关,第五节区域组织和第六节公务人员。本文现就征求意见稿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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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东方 《中国司法》2006,(12):83-86
国家司法考试是选拔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的职业准入考试,作为国家法制建设的重要基础工程,国家司法考试需要系统完备的理论支撑,在此基础上,增加工作的科学性、主动性、灵活性、创造性。国家司法考试是职业教育训练中的一种制度设计,它一端和法律职业连接,另一端和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法学教育连接,说到底,国家司法考试是一个人才质量选拔标准问题。作为选拔人才的考试,国家司法考试负责在知识面和技能结构方面的把关,这样就演化出了两个性质不同又相互联系的考核标准:知识面标准、技能结构标准。技能以知识为前提,是对知识的某种具体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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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2005.12.28[施行日期]2006.1.1[文(令)号]第99号令[类别]行政法·司法行政为了促进香港、澳门与内地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二》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二》,决定对《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司法部第81号令)作如下修改:一、第十二条修改为:获准在内地执业的香港、澳门居民,只能在一个内地律师事务所执业,不得同时受聘于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或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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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单一制国家某些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关键在于说明此类地区究竟与通常所谓“一级行政区”有何不同.本文将选择三个有代表性的案例,即苏格兰、加泰罗尼亚和香港,论证单一制国家高度自治行政区的权力来源、法律地位和对外事务都有自己的特征.这些地区多有历史上的事实权力孑遗,它们的自治地位据称可以得到多样法律渊源的支持,而它们的对外交往也带来新的法律挑战.但这些特征尚不足以改变这些地区所在国家的单一制宪法框架,国家仍可单方面地改变它们的状态.以权力来源、法律地位和对外事务等特征为基础,本文试图进一步精炼单一制国家高度自治行政区的概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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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与法律教育模式若干问题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2001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法官法》、《检察官法》修正案,规定今后法官、检察官必须通过统一的司法考试获取从业资格。这是我国司法制度改革的一大重要举措。为此,在西北政法学院法学研究所“司法考试制度研究”课题组、《法律科学》编辑部的协助下,本期组织一组“司法考试制度研究”专题笔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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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有关规定,自1997年7月1日起,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同时升挂、使用国旗和区旗时,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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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知识产权署首次提出短期专利申请或者外观设计注册申请的申请人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特规定如下:申请人自其短期专利申请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知识产权署第一次提出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其外观设计注册申请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知识产权署第一次提出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申请人要求上述短期专利申请或者外观设计注册申请的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上述短期专利申请或者外观设计注册申请(以下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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