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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6]60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打击传销工作,市政府决定,从现在起至2007年8月,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对打击传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传销是目前我国经济领域中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危害社会的“毒瘤”。近一段时期,我市的传销活动有所抬头、有所反弹。一些地区的求业人员和农民被诱骗到广东、广西、河南、山东等地参与传销,一些在外地被打散的传销组织,转移到我市部分地区,继续开展传销活动,并呈现出驱而不散、遣而不返的状况。这不仅扰乱了我市正常的市场经济秩  相似文献   

2.
<正>甬政办发[2014]20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有效遏制传销活动,切实维护我市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和中央文明办、中央综治办、国家工商总局和公安部的部署要求,现就深入推进全市打击传销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提高认识,把握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不仅危害人民群众的财产和人身安全,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而且严重冲击社会伦理道德底线,破坏社会和谐稳定。切实  相似文献   

3.
各行政公署,各省辖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现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工商局等部门关于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非法经营活动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工商局、公安部、人民银行《关于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非法经营活动的意  相似文献   

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国发[1998]10号,以下简称《通知》)下发以后,各级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违法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最近一个时期,传销活动又以各种名目在一些地区有所抬头,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从原来的"传商品"演变成"传人头"、"传骨灰安放格位"等,并不断变换手法,更具欺骗性,使一些不明真相的人上当受骗;二是利用互联网、股票期权等新形式进行传销,更具隐蔽性;三是少数转变销售方式的转型企业销售行为不规范,并引起一些企业竞相仿效;四是参与传销的人员复杂,一些不法分子、黑恶势力成员利用传销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对社会稳定构成极大危害。为此,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传销的专项整治行动。经国务院批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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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工商局、公安部、人民银行《关于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非法经营活动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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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国发[1998]10号,以下简称《通知》)下发以后,各级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违法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最近一个时期,传销活动又以各种名目在一些地区有所抬头,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从原来的“传商品”演变成“传人头”、“传骨灰安放格位”等,并不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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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发〔2006〕6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根据2006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和当前传销活动的新情况,国务院决定,从现在起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一、工作重点与工作目标(一)严厉打击、坚决取缔以“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方式以及通过互联网、假借直销名义进行的传销活动。(二)重点惩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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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发〔2006〕6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根据2006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和当前传销活动的新情况,国务院决定,从现在起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一、工作重点与工作目标(一)严厉打击、坚决取缔以“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方式以及通过互联网、假借直销名义进行的传销活动。(二)重点惩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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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工商局、公安部、人民银行《关于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非法经营活动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最近一个时期,一度被禁止的传销活动又以各种名目在全国各地重新抬头,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具有更大的隐蔽性、欺骗性和危害性,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并引发了一些社会问题,成为社会治安的巨大隐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一定要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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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贵州省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六年九月三十日二○○六年九月三十日贵州省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6〕60号)精神,省人民政府决定,从现在起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如下:一、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一)严厉打击、坚决取缔以“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方式以及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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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政发[2011]79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和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为彻底铲除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我区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现将查禁传销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传销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违法经营活动,任何参与或者组织传销活动的行为均为法律所不容,应当坚决予以取缔和严厉打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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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发〔2 0 0 0〕 55号 (二○○○年八月十三日 )  工商局、公安部、人民银行《关于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非法经营活动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 ,现转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最近一个时期 ,一度被禁止的传销活动又以各种名目在全国各地重新抬头 ,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 ,具有更大的隐蔽性、欺骗性和危害性 ,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 ,并引发了一些社会问题 ,成为社会治安的巨大隐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一定要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 ,切实加强领导 ,组织工商行政管理、公安、银行等有关部门采取强有力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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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整顿和规范我市烟草市场经济秩序,保证国家财政收入,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改善烟草行政执法环境,2001年市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联合行动的通知》(国发〔2000〕32号)精神,建立和完善了政府卷烟打假目标责任制,取得了显著成效。经市政府同意,根据目前烟草市场面临的新形势,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卷烟打假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十五”期间全市卷烟打假工作成效显著为整顿和规范我市烟草市场秩序,2001年市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联合行动的通知》(国发〔2000〕32号)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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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曾经在全国范围内对非法传销进行了彻底的清理整顿。但今年以来,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却死灰复燃,呈愈演愈烈之势,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形势依然严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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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线索是打击犯罪的重要前提条件。打击传销犯罪要以"主动经营、先发制敌"为指导思想,通过各项日常工作,广辟线索来源,寻找发现传销案件线索。打击传销是执法手段,防止参与传销才是根本目的。要真正打击传销犯罪、杜绝传销行为,就必须加强对传销案件线索的发现工作,将传销犯罪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造成巨大的社会损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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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国外营销理论中的"传销"不同,我国现在所界定的"传销"是区别于"直销"的一种违法犯罪活动。笔者认为,应当对二者进行正确的区分,在未来的经济活动中,对于符合经济学理论的、对市场经济活动有益的模式应当保留并加以适当的保护。鉴于传销行为罪与非罪的不同特质,目前我国应当更加完善地从立法的高度对涉嫌犯罪的传销行为进行约束和打击,从而确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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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州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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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国市监竞争〔2018〕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贯彻落实近期党中央国务院重要会议、全国"两会"和中央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精神,根据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关于打击传销工作部署,现就进一步做好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打击传销工作近期,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提  相似文献   

20.
地区传真     
正玉林召开会议部署打击传销工作6月5日,玉林市召开全市打击传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上总结了2019年全市打击传销行动工作成果。2019年以来,玉林市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创建"平安玉林、文明玉林"、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为载体,打击传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市打击传销工作总体向好。2019年1月至2020年5月,全市范围内共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26次,检查涉传活动场所445处,教育、遣散涉传人员216人。公安机关立案查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45起,破案3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6人,查封、冻结股票、房产、土地价值8730多万元,全市无大规模参与传销人员聚集等群体性事件、无因传销引发人员伤亡及暴力抗法等重大案件、事件。全市创建无传销社区(村)1493个、无传销校园205个,无传销社区(村)创建率达100%。(胡揭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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