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71 毫秒
1.
《今日上海》2011,(7):62-62
市政府日前印发了修订后的《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2006年3月31日市政府印发的《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2.
<正>(2017年7月31日)沪府发[2017]5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若干规定第一条为做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务院发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3.
<正>(2014年9月30日)沪府发〔2014〕6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关于?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特殊情况再生育规定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关于《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特殊情况再生育规定的实施意见根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现提出《条例》有关特殊情况再生育规定的实施意见如下:一、特殊情况可以再生育的条件双方或者一方为本市户籍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相似文献   

4.
正(2018年5月2日)沪府规[2018]7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上海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上海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市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5.
皖政办[2007]79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02年颁布的《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退休时,提高5%的退休金,或者由所在单位给予与之相当的一次性补助。"  相似文献   

6.
正甬政发[2016]7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市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住宅拆迁货币安置补偿奖励和补助规定》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2016年7月13日宁波市市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住宅拆迁货币安置补偿奖励和补助规定为提高集体所有土地住宅拆迁货币化安置率,加快推进商品住宅和安置房去库存,根据《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和  相似文献   

7.
正(2020年4月30日)沪科规[2020]2号各有关单位:根据《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规定》(沪府令18号)精神,修订形成《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规定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规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保证上海市科学技术奖的评审质量,根据《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规定》(以下简称《奖励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相似文献   

8.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居住在本省的以及户籍在本省而居住在省外的公民,必须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本条例。第三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坚持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的方针,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  相似文献   

9.
正(2016年1月26日)沪府发〔2016〕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修订后的《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励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励规定  相似文献   

10.
正(2016年7月18日)沪府发[2016]5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为了适应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援助事业的需要,保障本市困难群众基本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根据《法律援助条例》《上海市法律援助若干规定》有关规定,经研究,市政府决定调整法律援助对象经济困难标准,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现将有关事项作如下通知:一、调整法律援助对象经济困难标准(一)本市法律援助对象经济困难标准为本市低收入困难家庭经济状况标准,具体按照《上海市低收  相似文献   

11.
正津政办发[2016]10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见义勇为人员荣誉称号授予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2016年12月4日天津市见义勇为人员荣誉称号授予办法第一条为贯彻实施《天津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依法保护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利益,依据《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见义勇为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  相似文献   

12.
《协商论坛》2012,(3):40-40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章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凡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凭证享受下列待遇: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必要的补助。  相似文献   

13.
<正>(2016年12月29日)沪府发[2016]11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上海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上海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办法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本市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保障失能人员基本护理需求,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6]80号)和《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4.
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  5 8 号  《河南省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发布施行。省 长 李克强二 OOO年十二月四日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河南省计划生育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凡户口在本省和户口在省外而居住在本省的中国公民和所有单位 ,均应遵守和执行《条例》和本细则。第三条 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以宣传教育为主、以避孕为主、以经常性工作为主 ,并采取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和技术的措施 ,依法进行管理。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 ,负责…  相似文献   

15.
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维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公民享有依法生育的权利,同时应当依法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其生育行为应当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采取综合措施,做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避孕节育服务等经常性工作,使本行政区域内公民的生育行为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第三条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相似文献   

16.
3月18日,《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该《办法》根据国务院、省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体制、程序、评估、补偿、补助和奖励等有关内容作了规定。通过规范征收补偿行为,基本统一全市征收补偿、补助和奖励的标准,保障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依法、公开、公平和公正。《办法》有哪些亮点一、实现了全市政策的基本统一《办法》实现了全市政策的基本统一,统一了全市征收补偿、补助和奖励的内容,以及征  相似文献   

17.
正GZ0320200024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文件穗卫规字[2020]2号各区卫生健康局,广州地区机团单位计生办:为切实做好我市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夫妻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以下简称《光荣证》)和享受相关奖励优待,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现就我市办理《光荣证》和持证对象奖励优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8.
正津政办发[2016]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2016年1月14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决定,修改后的《条例》授权市人民政府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作出具体规定。为做好此项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市社会抚养费征收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9.
<正>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7号《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实施办法》已经2015年11月23日市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月15日起施行.市长杨雄2015年11月30日(2015年11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7号发布)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本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  相似文献   

20.
<正>东府[2015]109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12月21日东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奖励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和组织,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我市科技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务院令第396号)、《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粤府令第61号)和《广东省专利奖励办法》(粤府令第20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