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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院调解是我国法院民事审判权的主导性运作方式,有其深厚的法理和诉讼理论基础。本文指出法院调解在实际运用中存有制度性缺陷的同时,试图从和谐社会角度出发,探究法院调解制度的相应完善与建构。 相似文献
2.
张玉 《贵州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14(6):45-48
我国法院偏重调解有其文化成因。目前,我国的法院调解制度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建议以诉讼和解取代法院调解,建立诉讼外调解为主的多种非诉化纠纷解决方式,以改革法院调解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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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法院附设调解是当事人之间运用协商方式在中立第三人(调解人)的帮助下达成和解的纠纷解决方式,它可分为"强制性"和"自愿性"两种类型.我国法院调解制度与美、日法院附设调解制度存在本质上的区别.我们应当从赋予当事人程序选择权;建立前置性调解程序;遵循自愿、合法与效率的原则;赋予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等多方面来完善我国法院调解制度. 相似文献
4.
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困惑与出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芳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19(1):7-10
以低成本 ,高效率著称的法院调解制度是消除诉讼迟延、节约诉讼资源、实现公平正义的一剂良方。无论在东方还是在西方 ,它都有着广阔的生长空间。本文从分析我国现行法院调解制度的历史沿革和立法现状入手 ,综合比较了其他一些国家的相关制度 ,指出了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不足 ,并针对症结提出了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5.
季俊强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3)
法院附设调解制度在我国至今尚无法律规定,但在司法改革过程中已涌现出了法院附设调解室等类似法院附设调解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模式.总体看来,这些改革卓有成效,但缺乏成熟的制度设计和法律支持,亟待得到法律层面的承认与整合.在吸收部分法院实践成果的基础上,我国需要构建融合诉前调解和审前调解的特色法院附设调解制度. 相似文献
6.
高翔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6):61-66
法院附设诉前调解有其自身的独特优势,符合我国的文化传统和现实需要,在我国台湾地区有着成熟的运行经验,社会效果良好。在大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社会大调解工作格局建设的今天,我们有必要重视法院附设诉前调解,并进行制度上的建构,使之成为与人民调解、商事仲裁等相配合的多元化非诉讼纠纷解决渠道,促使社会纠纷便捷、经济、和谐地解决。 相似文献
7.
梁瑾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25(4):20-21
日本法院调停制度与我国法院调解有相似的地方,但又有着显著的差异。文章对日本法院调停制度与我国法院调解制度进行比较,理出它们的共性和差异,试图对完善我国法院调解制度寻求出可行方案。 相似文献
8.
王普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11,(6):103-108
法院调解复兴背景下,司法过程中呈现出主体性迷失现象:宏观主体方面,法理型和目标型司法模式均不能为法院的主体性命题提供支撑,如何构建法院的主体性成为当代难题;微观主体方面,法官和当事人在调解不完全的信息博弈中呈现出理性不相容,司法过程出现无效率现象和逆向选择效应。以实用主义司法哲学和信息经济学为基础,通过对司法主体迷失现象的反思,有助于驱散阴霾,完善相关的制度和程序,促进司法的主体性重构。 相似文献
9.
吴志刚 《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06,(2):105-108
法院调解制度是构筑在自愿及合法原则之基础上的。违背人权的“强制调解”现象也不是由法院调解制度本身所导致的。我国应该从重视人权保障的角度来改革和完善法院调解制度。 相似文献
10.
贺春辉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0,13(4):109-112
我国民事诉讼法虽规定了法院调解制度,但由于调解和判决同时规定在同一诉讼程序中,又同属结案方式,导致了调解功能的扩张和判决功能的萎缩,形成了调解主导型的民事审判方式。本文在分析了法院调解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后,提出了建立“调审分离、审前调解”的法院调解制度是解决现行制度存在问题的根本出路的现点,阐述了审前调解制度的特征和优点,论述了我国建立该制度所必须采取的措施和改革方案。 相似文献
11.
法院调解制度中的人权保障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钟湘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4,1(3):82-83,102
法院调解制度的弊端不是制度本身所引起的。“强制调解”的根源在于对“人权”的漠视,我国应该从重视人权保障的角度改革和完善法院调解制度。 相似文献
12.
骆庆国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2):73-75
调解与中国传统文化一脉相承,符合中国人和为贵的大众心理,因此,调解具有正当性,是中国人的自然选择。当前,调解作为纠纷解决的模式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但调解应坚持依法自愿和能调则调该判则判的原则,防止一刀切。 相似文献
13.
14.
我国法院附设ADR之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院附设ADR作为一种纠纷解决机制 ,它以法院附设的调解和仲裁为基本类型 ,是国家司法行为和当事人合意行为的结合 ,并以公平、正义作为自己追求的价值目标。法院附设ADR可以使我国民事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司法资源得到合理的配置 ,解决我国社会不断增长的案件数量与法院相对不足的消化能力之间的矛盾 ,因此对我国法院附设ADR制度的原则、案件范围、调解人和仲裁人的资格问题以及最低程序保障等问题进行研究就显得十分紧迫而且有必要。 相似文献
15.
浅议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杨霞娟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7,(2):46-47
法院调解制度的完善和改革是近年来我国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热门话题之一,笔者分析了调解制度存在的审调不分、强制调解、当事人反悔三大突出问题,指出调解制度要走出困境必需建立审调分离的制度、界定调解的适用范围和建立诉讼和解制度。 相似文献
16.
孙永军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5,17(6):64-66,77
调解主持人员的双重身份、法院的职权主义都不是我国法院调解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事实上,强制性是法院调解运作的基础。我国法院改革应以扩大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为导向,设立庭前调解制度,实现诉讼中当事人合意解决纠纷的二元机制,在诉讼外另设法院附设调解程序,建立法院内调解程序的二元机制。 相似文献
17.
黄忠顺 《江苏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12,(5):36-45
强制性因素在法院调解中的适度运用具有正当性。强制性因素通常以调解话语的方式向当事人施加影响,而这些话语可以类型化为判断话语、权力话语以及社会话语三种。在法院调解强制性因素话语规范方面,可以从行为规范的角度保证法院调解人员妥当使用调解话语,从模式规范的角度通过确立根据申请的调审分离原则确保审判权不对调解当事人造成威慑,从程序保障方面要求法院固定调解过程督促法官妥当使用带有强制性因素的法院调解用语,从后续救济方面确定调解撤销之诉对法院调解合法性的独立认定。 相似文献
18.
邓晓静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2,24(2):66-70
无论法院主持调解促成当事人之间达成的解决纠纷的协议最终表现为单独的民事调解书,还是以笔录形式呈现的调解协议,其制作必须加以规范。如若不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乃至民事诉讼程序的正当化必将受其影响。为使法院调解更趋于规范,在修改现行民事诉讼法之际宜在借鉴其他国家或地区经验的基础上,对法院制作的有调解协议的内容予以规制。 相似文献
19.
马毅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5,7(6):22-23
我国的法院调解制度是我国重要的诉讼制度,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重要方式,调解作为重要的诉讼机制,具有解决纠纷的独特优势,长期以来都是民事纠纷当事人解决纠纷和审判法官处理案件的首选方式,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日益提高的法制意识,法院调解制度一方面在法院结案中占有很高的比例,另一方面,显露出制度本身的不足,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因此,法院调解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显得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20.
刘波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16(3):85-87
和谐劳动关系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争议调解制度是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基于时代的发展和当前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现状,重构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已成为必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