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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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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 我国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免以后,在三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这条规定,明确规定了累犯的概念、构成条件和惩处原则  相似文献   

2.
犯罪嫌疑人向某,曾国破坏电力设备罪,于1989年6月20日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1993年6月22日刑满释放。1996年4月下旬的一天,向某与有某到有某亲戚家串门,见其亲戚家中有一辆“五羊一本田”125型摩托车(价值10627元),即起盗窃之‘C,并得到有某的赞同。于是—人以借车为由,将摩托车骑出,私配点火开关钥匙一把。1996年11月8日深夜,向某和有某窜到其亲戚家,由有某在外望风,向某翻墙进入院内,用私配的钥匙将停放在客厅的摩托车打开盗走,后此案被破获,赃物亦追回发还失主。司法机关在处理此案时,对认定向某、有某构成盗窃…  相似文献   

3.
作为再犯中的一个特殊群体,累犯在诸多方面与一般意义的再犯存在区别。刑满释放人员在回归社会后的较短时间内之所以能变成累犯,总体上与其对再犯罪的机会成本认识程度有直接关系。所以,预防累犯的关键是提高累犯的犯罪机会成本并使之为易形成累犯的群体所认同。  相似文献   

4.
谈毒品累犯的构成条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毒品累犯是中国现行刑法典分则所确立的一种特别累犯制度,它最早出现于199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第十一条第二款,其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决定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1997年的新刑法典第三百五十六条完全承袭了这一规定,这就是我国现行刑法关于毒品累犯的规定。毒品累犯是我国刑法重点打击的犯罪行为之一,要准确打击此类犯罪,做到对犯罪分子的不枉不纵,就必须准确把握此类犯罪的构成条件。为此,本文拟对毒品累犯的构成条件及其与一般累犯的关系作些分析,以其对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5.
在我国,大多数犯罪分子受过刑罚处罚,能够改恶从善,重新做人,回归社会后不再危害社会。但是,也有少数犯罪分子受过刑罚处罚仍不思悔改,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不久又犯罪,这就是累犯。  相似文献   

6.
单位累犯、数罪累犯及未成年人累犯问题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累犯是我国刑罚裁量中的从严处罚制度之一,也是法定从重处罚情节之一,但对累犯制度的立法与司法疑难等方面的理论研究,较之刑法学界其他方面日渐深厚的理论积淀尚嫌不足。尤其是对现行累犯制度存在的不足及如何完善,还未形成较为一致的认识。鉴于此,本文拟对累犯制度的不足及完善进行尝试性研究。一、单位累犯问题我国刑法总则只规定自然人累犯制度,而无单位累犯制度,但是现实社会中,我们无法杜绝犯过一次罪的单位再一次犯罪。既然单位犯罪的次数在两次以上包括后一次犯罪在前一次犯罪被判刑之后具有现实可能性,那么,单位累犯制度应该能够得…  相似文献   

7.
缓刑是否构成累犯的条件?编辑同志:李某因犯盗窃罪,1990年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三年。1995年,李某犯惯窃罪,应当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请问李某所犯罪行能否按刑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从重处罚?黑龙江省农屋中级法院王丰田王丰田同志:刑法第六...  相似文献   

8.
关于“单位累犯”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从应然的角度看,单位累犯应当成立。从实然的角度看,在现行立法的条件下,单位累犯无从成立。将现实中发生的单位屡次犯罪现象认定为单位累犯,既缺乏法律依据,在司法实践中也无法操作。从单位犯罪的直接责任人员对犯罪单位具有从属性和独立性的角度看,在现行刑法的规定之下,尽管单位累犯不能成立,但是,其直接责任人员仍可以构成累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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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敏 《中国卫生法制》1994,2(5):23-23,41
法定期间系指卫生法规中明确规定的期间。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若不在法定期间或者超过了期限完成某项行政(或诉讼)行为,就丧失了进行该项行政(或诉讼)行为的权利,或者是所为的行为无效。因此,熟练掌握和正确计算法定期间尤为重要,本文针对食品卫生监督机构(下称监督机构)违反食品卫生法定期间所造成的后果及其有关问题,谈一点粗浅的看法,供参考。一、违反法定期间的后果1、申请人可以提起诉讼监督机构颁发《卫生许可证》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它是应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请求,颁发的准许申请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书面处理决定,监督机构必须在法定期间内对申请人提出的请求予以答复。按照《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程序(试行)》第八条之规定:"监督机构应在收到食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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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累犯的比较研究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关于累犯的比较研究郝守才刑罚的目的,对于受刑者来说,在于通过惩戒,使其接受教训,改恶从善,成为有益于社会的新人。而累犯,屡次犯罪,一再触犯刑法,怙恶不悛,表明行为人对刑罚的反应力薄弱,主观恶性极深,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因此,历代统治者为...  相似文献   

11.
数罪累犯作为司法实践中常见的一种法律现象,是指被告人的行为在成立数罪的同时又成立部分或全部累犯。因刑法仅规定了数罪并罚原则及累犯从重处理原则,对数罪累犯及其处罚没有相应的规定,导致实践中操作的混乱。本文从数罪累犯的分类、数罪累犯的处罚及处罚的原因作了简单分析。  相似文献   

12.
论法定保证期间的法律性质相关问题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论法定保证期间的法律性质相关问题●李明发一、如何认定《担保法》第25条、第26条规定的6个月法定保证期间的法律性质对此,我国民法学界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这两条所规定的6个月法定保证期间为除斥期间,其中第25条规定的是混合除斥期间,第26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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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案情 李某,1990年犯盗窃罪被判刑5年,1995年4月刑满释放,1998年又犯盗窃罪,被判处徒刑5年,因故留看守所服刑。 2000年2月的一天,李某被提押出看守所在监区外劳动,见该所干警宿舍王某家门未关,趁家中无人之机,进入室内盗走人民币5500元。案发后,追回全部赃款.  相似文献   

14.
杜立聪 《法学论坛》2007,22(5):136-139
累犯制度作为一项基本的刑罚制度,已经为世界各国所广泛认同,但我国刑法没有将单位累犯加以规定,可以说是立法的不足之处.本文从设立单位犯罪的理由、成立的条件、具体实施中应注意的问题等几个方面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相似文献   

15.
累犯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从重处罚犯罪的情节之一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总结累犯制度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又作了进一步的完善。刑法第六十五条对普通累犯规定为:“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刑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c”对累犯不适用缓刑,是因为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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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近几年的司法实践来看,未成年人犯罪率持续升高.其中再犯罪的比率巳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因此未成年人能否适用累犯的法律规定或者如何适用累犯,笔者认为值得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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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刑法规定的犯罪主体包括单位,但在累犯制度中只明确规定了自然人累犯制度,对于单位累犯的规定还较为含糊甚至空白,在实践中也存在许多对于单位累犯的认定及处罚问题.本文明确指出单位累犯应纳入累犯制度的控制范围,并给出了实践中时于单位累犯的部分处罚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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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及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拒绝履行其法定职责是典型的不作为具体行政行为形式,在行政审判实践中比较容易认定。但上述机关或组织拖延履行其法定职责在认定方面存在一定困难,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期限标准难以掌握。原因在于:目前我国对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期限作明确规定的法律法规很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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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将一般累犯规定为:“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以下简称“累犯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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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姜代境、钱友美同志的《累犯构成新探》一文(载《法学季刊》1985年第4期)提出这样一种观点:“缓刑期满后,在三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的故意罪,可构成累犯。”这是值得商榷的。笔者认为,上述观点是不正确的,该文所阐述的三条理由都不能成立。该文认为缓刑期满以后再犯新罪可构成累犯的主要理由是“缓刑期满,不是意味着原判刑罚不再执行,而是意味着原判刑罚执行完毕。”因此,缓刑期满以后再犯新罪等于原判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再犯新罪,具备了累犯构成的要件。笔者认为,缓刑期满,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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