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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几年来,我们浙江省平湖市各级政府在尊重人大行使职权,接受人大监督方面,认识不断提高,自觉性逐步增强。一、提高认识,确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观念在过去相当一段时间里,少数政府工作人员包括有的领导同志对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存在一些模糊观念,对加强人大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对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尊重不够,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不高。故在实际工作中,把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看成是例行公事,甚至当成额外负担,采取一种敷衍、应付  相似文献   

2.
王忠祥  韦宝平 《前沿》2012,(3):24-28
党与人大的政治法律关系是:党领导人大,人大接受党的领导;人大监督党,党接受人大的监督。但在理论和实践中,我们往往片面强调“党领导人大,人大接受党的领导”,而对“人大监督党,党接受人大的监督”往往认识不清、重视不够。本文力图通过对人大对党的法律监督进行法理性、必要性、可行性以及操作性的综合分析,增强党接受人大法律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性。  相似文献   

3.
多年来,云南省昌宁县法院不断强化和提高全院干警特别是领导班子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和自觉性,认真组织学习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决定,不断提高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他们还通过检查贯彻人大形成的与法院工作有关的决议、决定实施情况,使全院干警在具体工作中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为保证人大监督的实效性,他们结合法院实际,对一些经过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监督形式,形成制度予以坚持。  相似文献   

4.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国家民主政治建设加快,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日益提高。近年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强化监督职能,加大监督力度,为经济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显示了更加突出、重要的作用。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要积极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更加自觉主动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以更好地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为我国"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规划的实现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为此,就人民法院如何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问题,笔者谈四点意见。一、全面、正确地认识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权,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自觉性  相似文献   

5.
近几年来,我市人民政府十分重视人大监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把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作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民办实事、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的重要环节,进一步树立了勤政为民、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一宪法规定,各级行政机关是本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人大对政府实施监督,是法定的职权;政府接受人大监督,是法定的义务。这种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是国家政体所决定的,也符合当前工作的实际需要。我们以深化此方面认识为前提,始终坚持摆正位置,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相似文献   

6.
我们邙山区人大常委会把人大信访工作当作实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重要途径,抓认识、抓制度、抓重点,在保证宪法和法律的正确实施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抓认识,增强行使职权的自觉性。在人大信访工作方面,有些同志的头脑中存在着两点错误认识:一是认为人大没有实权,在信访中解决不了实际问题;二是认为信访中牵涉的问题往往错综复杂,弄不好会越职越权,惹出麻烦,影响与"一府两院"的所谓关系。为了解决认识问题,我们利用各种会议反复强调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的重大意义,组织信访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学习宪法、代表  相似文献   

7.
人大利用个案监督这种形式对法院审判工作进行监督已有几年的历史。从各地人大反映的情况看,在一些地区,有的法院领导和干警对人大的个案监督持不欢迎态度,主要表现是配合不够,有的甚至故意设置障碍,使人大的个案监督工作不能顺利开展。人大成功的个案监督多数并非一帆风顺。当然,这其中的原因是复杂的,而法院认识不到位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一是对人大监督的作用、意义认识不到位;二是对人大开展个案监督的依据有模糊认识,认为个案监督不是人大的份内之事,人大个案监督是越俎代庖。笔者认为,各级法院都应认真接受人大的个案监督。  相似文献   

8.
2004年2月12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报告厅内。一个声音深深震动和启发着在座的法官们:"人大监督事实上也是对人民法院工作的一种支持,寓支持于监督,是国家权力机关、人大代表依法保证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职权的重要手段之一。"这是海淀区人大常委会委员黄兆山在为海淀区法院全体中层干部作题为《贯彻宪法原则,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报告。今年以来,海淀区法院着力于完善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制度措施,而请区人大常委会委员黄兆山为法院全体中层干部作报告,这只是法院强化人大意识、强化接受监督自觉性的一个具体事例。  相似文献   

9.
<正>为贯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提升监督实效,从2013年起,新县人大常委会把全县75个部门和单位分为县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及垂直管理单位三个类别,每年从中选定5个~6个部门和单位开展工作评议,既拓宽了人大监督渠道、改进了被评部门和单位的工作、增强了"一府一委两院"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又树立了人大权威和形象。人大评议的"五化"评议内容多元化。工作评议的内容要围绕事关  相似文献   

10.
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同级法院的工作实施监督是宪法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人民法院作为由人大产生的国家审判机关,应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切实把法院的各项审判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以实际行动配合人大的各项监督工作。——摆正监督与支持的关系,正确认识人大的监督权。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在这个问题上,有人认为,人大监督"一府两院"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的神圣职责,与人大支持"一府两院"是两码事。笔者认为,这种认识曲解了人  相似文献   

11.
《人大建设》等人大刊物是宣传人大制度、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重要舆论工具。我们新密市人民检察院从提高认识入手,加强对人大刊物订阅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使订阅数不断增加,1996年订阅《人大建设》、《郑州人大工作》59套,征订《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人大工作通讯》等四种刊物20余套,达到了领导班子成员人手一套,科室平均6套,是1995年全院仅有2套的近30倍。通过订阅人大刊物,我们不仅增强了检察工作对人大负责、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也使干警增长了许多知识,促进了法律监督工作的向前发展。——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征订工作。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必须对人大负责并接受人大监督。为使干警充分理解和正确处理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与接受国家权力机关监督的关系,自觉地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  相似文献   

12.
有的地方人大常委会在监督工作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监督意识淡化、监督手段软化、监督机制老化、监督实效弱化等问题。如何提高监督质量,增强监督实效?笔者认为,加强人大监督重在坚持  相似文献   

13.
<正>监督议题是地方各级人大监督的"路线图"和总纲目。议题质量如何,不仅关系到人大监督的方向和重点,更决定人大监督的实际效果。所以说,选择确定好监督议题,是地方各级人大履职行权的基础和抓手,而且是提升监督质量和效果的重要保证。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人大在选择确定年度监督议题的问题上,思想认识不统一,原则把握上有偏差。有的片面认为,基层人大要依法履行好监督职能,监督议题不能太大,口子一定要小;有的贪大求多、本末倒置、主次不分,选择的议题不  相似文献   

14.
《天津人大》2008,(7):36-37
静海县人大常委会采取多种形式,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行了重点监督。静海县卫生局在审议意见的具体承办中,逐步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办理机制,对提高办理质量,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15.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民主法制建设的向前发展,要求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工作必须显出"钢性"——如何进一步强化监督工作,这是新形势下地方人大工作中面临的一个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思想上的障碍难以消除。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某些同志在思想上对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存在着一些模糊的认识,严重地制约着人大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有的认为,从"一线"退居"二线",是船到码头车到站,无所作为无所求,轻轻松松度晚年;有的认为,人大有权而"不实",有权难用,有劲  相似文献   

16.
面对民主法治建设的新形势,人民检察院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在强化内部监督的同时,深化思想认识、建立工作制度、丰富监督载体、拓展监督渠道,不断提高接受人大监督的主动性、自觉性、规范性和实效性,促进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接受人大监督的主动性。要通过组织学习宪法、监督法和检察院组织法,促使干警提高对接受人大监督的法定性、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  相似文献   

17.
李春锋 《楚天主人》2013,(10):22-22
<正>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然而,一些地方人大工作者存在着不敢监督、不愿监督和不会监督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法律的尊严和人大形象。笔者认为,要增强监督实效,树立人大权威,必须做到"五戒五求":一是戒"满"求"进"。有人认为到人大工作就是"船到码头车到站",是退休前的"中转站"。受这种赋闲思想的影响,  相似文献   

18.
监督"一府两院"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权力。要使监督到位,首先必须认识到位,提高对监督重要性的认识。——人大监督具有权威性和不可替代性。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审判、检察等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从这个意义上讲,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具有权威性、必然性和不可替代性。就整个国家监督体系而言,这是法定的权力,不是可监督可不监督的问题。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接受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也是法定的义务,不是可接受可不接受的问题。  相似文献   

19.
长期以来,不少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行使监督权的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监督意识淡化、监督手段软化、监督机制老化、监督实效弱化等"四化"问题,监督工作难以取得实效。人大监督如何才能够增强监督实效,笔者认为,要变老"四化"为新"四化"。  相似文献   

20.
1993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做出了《关于检察机关接受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要求各级检察院建立健全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的制度,认真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案件和工作,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虚心接受人大代表的批评、建议和意见。这是保证检察机关严格执法的重要举措。怎样将上述重要举措真正落到实处?笔者认为:作为基层检察机关,在充分认识人大监督的重要性、不断增强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意识的基础上,还必须检讨能否以以下五项标准规范、约束自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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