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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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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应对生态环境损害、维护环境公共利益,我国逐渐建立了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和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为基础的生态环境损害双轨制救济模式。其形成具有学理上的合理性,并成为我国生态环境损害救济的常规路径。面对生态环境损害双轨制救济模式存在的公私法救济错位和双轨制融合不畅的制度困境,有必要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行政主导型救济模式:采用融合路径对现有环境治理制度进行修正,以国家环境保护义务要求为引导,实现行政修复义务与民事修复义务的协调,并厘清各类型环境治理制度的顺位。  相似文献   

2.
詹静 《唯实》2004,(12):52-54
一、行政公益诉讼的内涵及特征由于我国在立法初期,没有考虑到公益诉讼制度,致使整个诉讼法律体系中难以找到可以付诸实践的法律依据,直到目前,我国关于行政公益诉讼的概念学术界尚无定论。笔者试对行政公益诉讼概念作出如下界定:行政公益诉讼是指当行政机关或其他公权性机构的违法行政行为或不作为对公共利益造成侵害或有侵害之虞时,在法律赋予了诉权的情况下,非直接利害关系人为维护公共利益而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制度。和一般行政诉讼相比,行政公益诉讼有如下特征:(1)原告的特殊性。行政公益诉讼是由同被诉行政行为无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  相似文献   

3.
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目的是保障程序正义。检察机关作为原告参加民事公益诉讼的应协调其他适格原告,以适应原告多元化后的民事诉讼制度,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基于程序保障主义和原告多元化,检察机关在民事公益诉讼中的权利义务并不同于普通民事诉讼当事人,应赋予检察机关充分的民事公益诉讼监督权能。  相似文献   

4.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回应了民众对检察机关能否有效承担公益诉讼人角色的关切与期盼,解决了公益诉讼主体不明等问题。这是继《民事诉讼法》确立公益诉讼制度之后,检察机关被赋予的新的法律职能,必将丰富检察机关法律角色的内涵,进一步凸显检察机关在国家机构中的重要地位和独立性。  相似文献   

5.
公益诉讼,是指国家、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以原告的诉讼主体资格,对侵犯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法院提起民事或行政诉讼,通过法院依法审理,追究违法者法律责任、回复社会公共利益的诉讼制度。行政公益诉讼并非国际通用的专门概念,在不同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名称、概念,我国目前也没有完整的行政公益诉讼体系。  相似文献   

6.
韩兆柱  李征 《学习论坛》2010,26(7):68-71
近年,随着对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研究的日益广泛和深入,我国学界对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但行政诉讼法中的原告资格的范围明显过窄,已无法适应行政法治发展的需要.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确立的理论基础包括诉权理论、公共信托理论、利害关系学说、私人检察总长理论.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在具备了相应条件的基础上,可以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而结合中国的国情,检察机关并不适合作为行政公益诉讼的原告.  相似文献   

7.
在当代中国社会转型的背景下,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现象屡有发生,这就使建立行政公益诉讼更加必要和迫切,也使行政公益诉讼的独特价值更加凸显.行政公益诉讼不仅体现法治国家的发展趋势和行政诉讼的未来走向,而且有助于弥补行政管理的不足,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水平,并彰显我党以人为本、保障人权的执政理念.  相似文献   

8.
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对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防止行政主体滥用职权具有重要意义。该制度现已成为我国法学研究的热门问题之一。我们应当从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原告与侵害后果的关系、行政公益诉讼中的违法行政行为的范围等方面把握行政公益诉讼的内涵。  相似文献   

9.
由于法律有关公益诉讼的制度、规范不健全,尤其是诉讼主体适格问题,使得受害者无法及时、有效地寻求救济的情况屡现更是引起广泛热议。最近讨论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建议增加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有关机关、社会团体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见,公益诉讼已被重视,并且必将成为对付公害的有效手段。  相似文献   

10.
11.
詹明 《理论导报》2007,(12):55-56
行政权力的日益扩大,极易使社会公共利益遭受侵害。如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从域外经验看,现代法治国家大多把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作为保障手段。但在我国,行政公益诉讼的立法尚处于完全空白的状态。这一法律制度的缺失,不利于构建社会和谐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建立中国特色的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成为当前理论讨论和司法实践的热点。构建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应当在的立法上,对诉讼主体、受案范围、举证责任和激励机制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12.
检察机关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尚处于探索阶段。在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惩罚性赔偿请求权的法律性质影响检察机关惩罚性民事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判断标准与惩罚性赔偿金的归属与管理。检察机关在惩罚性民事公益诉讼中扮演代位者的角色,其惩罚性赔偿请求权仅是一种形式意义上的诉讼实施权,其原告资格的判断难以适用“直接利害关系”标准,而应将“社会公共利益”为实体要件、“诉前公告”为程序要件作为特别标准。惩罚性赔偿与罚金、行政处罚具有本质界分,其以民事权利为基础,惩罚性赔偿金应先由受害人认领,剩余部分可转化为公益基金,由相关公益组织管理,用于支持社会公益事业。  相似文献   

13.
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是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环保理念的司法实践,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公平正义制度保障提供了一条法治进路。历经十几年的发展,我国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破除了旧有的法制藩篱,原告范围逐渐扩宽,司法救济不断强化。新时代,为进一步推进司法改革,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必须制定专门立法,强化检察职能,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为建设美丽中国构筑坚固的法治屏障。  相似文献   

14.
人民检察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三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职能决定其应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而立法不完善、检察机关的双重领导制及业务经费保障不足等是制约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的主要因素。环境公益诉讼的性质决定了检察机关不适用和解、调解等纠纷解决机制,在特定情况下检察机关可以撤诉。要推动人民检察院有效行使其法律监督职能,必须完善立法,为人民检察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提供法制保障。  相似文献   

15.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对民事公益诉讼制度首次作出了规定,但是,就民事公益案件的范围规定而言并不全面,需要将来继续完善。遵循纯粹公共利益和私益附带公益这两条界定民事公益案件的标准,拓展民事公益诉讼的范围,将更多符合标准的案件,如垄断、不正当竞争、价格违法等公益违法行为也纳入到民事公益诉讼的范围之中,已成为现阶段充分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必要选择。  相似文献   

16.
冯勇 《唯实》2008,(11):69-73
要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就必须解决原告资格问题,即要有适格主体代表国家和社会公众提起诉讼。而检察机关代表公益的特性,使其可以成为行政公益诉讼的原告。因此,对涉及重大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政案件,检察机关应当可以原告身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17.
近年来,随着法治文明和公民法治意识的增强,涉及与行政公益诉讼有间接或直接关系的案例不断增多,被冠之以“公益诉讼”的一系列具体案例引起法律界广泛的关注和争论。根据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第41条第1款的规定,只有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才能够作为行政诉讼的原告提起诉讼。  相似文献   

18.
2017年7月1日,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正式实施,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正式确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作为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重要类型得以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在当前环境破坏严重、环境侵权频发、司法救济不力的情形下,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回应了新的历史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需求.  相似文献   

19.
我丈夫在外面和另一个女人同居,并生了一个小孩。现我起诉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  相似文献   

20.
随着社会价值从“个人本位”向“社会本位”的转变,公共利益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以保护公共利益为目的的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在我国几近空白,给司法实践带来了种种困难.本文从立法和司法层面提出几点建议,以对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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