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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2 毫秒
1.
按照宪法和代表法的规定,各级人大代表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即全国人大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大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这就是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是一切组织、个人必须尊重和维护的。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是由人民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决定的,是由人大代表的性质决定的,并通过人大代表在实际生活中的作用加以体现。从人大代表产生的方式看,各级人大代表都是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按照…  相似文献   

2.
各级人大代表肩负着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神圣职责。他们能否切实行使好自己的职权.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发挥好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作用.直接关系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能否充分体现.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能否真正落实。直接关系到权力机关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能否充分发挥。多年来,人大代表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出了积极贡献。傍目前由于代表的履职能力同法律规定、人民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有些代表甘当“会议代表”、“挂名代表”、“举手代表”。  相似文献   

3.
人大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职权,是保证和保障人大的其他权力实施和实现的最后最终的屏障和防线,并进而确定和决定人大在国家体系中的宪法与宪政地位状况。胡锦涛同志说:“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  相似文献   

4.
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管理国家事务的直接表现形式。正确而充分地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是保障人民管理国家事务权力和人民民主的重要途径和体现。如何行使好这一职权,是地方各级人大不断探索、不断实践的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5.
党政关系是社会主义国家宪制的基石之一。新中国后党政关系不断演变,“八二宪法”确认了政治上的“党政分开”主张,突出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权威,党的领导收缩到政治、思想和组织层面上。这一党政关系框架无法很好地适应改革任务,尤其是人民的诉求难以在日益精巧的法律制度中得到合理回应,新时代需要党政关系的再度调整,以党政合署为特色的机构改革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党的机构和国家机构分别掌管适合由自己来行使的权力,在某种意义上意味着从“党政分开”回到“党政分工”。党不仅拥有指向未来的时间性代表,也有避免政党官僚化的机制保证,以实现对人民的实质代表,促进人民的政治代表与法律代表的互动,从而补充以国家制度为核心的合法性链条,并进一步发展党领导下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当然,所有的权力都应受到制约,执政党的政治责任体系对合署机关行为的审查和监督不可忽视。  相似文献   

6.
人大作为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的核心机构,是我国政权体系的核心。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是产生与被产生、监督与被监督、决定与执行的关系。因此,“一府两院”要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法规和决定,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只有接受人大的监督,才能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法律监督职权,防止公权异化和权力滥用,推进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  相似文献   

7.
阳春三月,正值九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在北京召开,来自全国各地、各行各业、各个民族的全国人大代表汇聚人民大会堂,庄严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各级人大代表代表着人民的意志和利益,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使者,肩负着人民委托的管理国家和地方的光荣而重大的使命.因此,法律必须赋予他们相应的职权.……  相似文献   

8.
在我国,全国人大是最高的国家权力机关,也是最高的立法机关,立法是它的首要职权和最主要的任务。全国人大接受人民的委托,把人民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制定为法律,并监督由它产生的其他国家机关按照它所制定的法律行事,从而使人民的意志得到真正实现。  相似文献   

9.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我国宪法的基本精神。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一切国家权力机关都是代表人民、为了人民而行使权力的,这是一条不容置疑、不可动摇的思想理论原则和实践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也明确规定:检察官必须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检察机关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检察机关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法律监督职权,这一基本性质决定了检察工作的最高准则是人民满意。要使人民满意,就必须把党和人民的要求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和执法机关,执行国家法律的本…  相似文献   

10.
钱坤 《法学研究》2022,(3):67-85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宪法地位是在历史变迁中逐步形成的,其具体呈现为三重面相的叠加。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与全国人大不具有组织或职权一体性,二者之间的关联本质上是功能性关联。作为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与全国人大并非同质替代,而是有所分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若涉及重大价值决定,应当遵循全国人大的判断;在不涉及重大价值决定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充分自主地发挥其民主代议与协商的功能。作为宪法监督与解释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除能基于民主集中制开展政治控制型监督,还可通过宪法解释进行规范控制型监督。全国人大常委会宪法地位的三重面相,由国家治理需要、政体结构特点及不同职权间的张力共同决定,应以此为框架,厘清全国人大常委会诸项职权的外部边界与内在界分。  相似文献   

11.
许安标 《中国法律》2006,(5):16-17,70-73
人大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和国家依法对「一府两院」贯彻执行法律和工作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这种监督和其他各种监督形式相比,具有权威性、法律性和宏观性的特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下简称《监督法》)是一部对全国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形式和程序进行调整和规范的重要法律。  相似文献   

12.
研究法律监督,必然涉及到宪法监督及二者的关系问题。法律监督和宪法监督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互相包含,在实践中电不能混淆各自的职能和作用。因为宪法监督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特有的职权,是最高权力机关行使权力的重要形式。国家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地方权力机关的监督,都可称之为宪法监督。根据我国宪法的视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相似文献   

13.
监督权,是国家权力机关的一项重要职权。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开展监督,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是地方人大工作中要高度重视和认真把握的问题。一、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认识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是国家权力机关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的重要内容,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本质上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要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推进依法…  相似文献   

14.
<正> 我国是“议行合一”的社会主义国家,不存在三权分立,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由代表人民意志的权力机关统一行使。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由权力机关通过制定宪法和法律授予。为了有效地从事国家管理,权力机关依法授予行政机关一定的裁决权,从而使行政机关具有司法职能。我国学者把行政机关的司法活动称行政  相似文献   

15.
一、制定人民代表法的必要性在我国,国家权力掌握在人民手中,人民行使国家权力,主要是间接民主制,就是人民通过选举自己信赖的代表行使权力。因此,人民代表是集国家和人民的重托于一身的,理所当然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人民代表是否能依法正确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是由代表工作决定的。由于他们担负着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任务,要考虑本行政区  相似文献   

16.
《公民与法治》2005,(7):1-1
人大代表是同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人民的使者。代表的权力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代表履行职责是受宪法和法律保护的,代表这一职务是光荣而神圣的。  相似文献   

17.
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于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充分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是人民通过国家权力机关管理国家事务、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是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  相似文献   

18.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它从政治上、组织上、法律上保证全体人民掌握管理国家的权力,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在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是我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经过长期奋斗建立起来的、  相似文献   

19.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依法选举产生人大代表组成国家权力机关,再通过权力机关的依法选举和任命产生它的常设机关以及国家行政、审判和检察机关,为实现党带领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奠定政权基础。因此,人大的选举任免和代表工作,  相似文献   

20.
林彦 《中外法学》2023,(3):625-645
对于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仅从地位、重要性等视角仍不足以充分反映其机构性质及特征。因此,需要借助历史、规范、实践三重维度弥补上述观察的缺陷。就历史背景而言,以充实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为核心的上下结构取代平行的“两院制”方案体现了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宏观功能上的调整,即全国人大侧重于民主代议,其常委会侧重于有效议决。就职权规范而言,尤其从行使频率来看,全国人大职权具有明显的非常态性。该特性使其更侧重于例外决策,而其常委会则更侧重于常规决策。就行权实践观之,例外决策使得全国人大决策具有明显的稳定制度的效果。优化全国人大的功能应遵循适度扩充原则,并在实现议事资源均衡化的前提下通过观念更新激活主观非常态性职权,加强监督权行使,同时要防止其功能过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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