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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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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超  王磊 《中外法学》1991,(2):40-43
<正>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得到了迅速发展.但是由于法制尚不完善,各种经济违法活动也乘虚而入,严重干扰了我国有计划商品经济的稳定、协调发展,特别是假冒名牌而制造、销售伪劣商品的行为(以下简称假冒行为)已成为全社会的大公害,它不仅严重影响了产品质量的提高,而且给消费者带来了严重损害.为了有效地制止假冒行为,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制定一部统一的《反假冒法》已成为客观需要.  相似文献   

2.
在国内市场,各种名牌产品不断以各种形式被假冒,严重损害了名牌产品生产者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在国际市场,我国的一些名牌产品的商标或特定名称也被假冒甚至被外商作为商标抢先注册,直接影响乃至阻绝了我国向国外传统市场的出口。为了保护名牌,制止不正当的竞争行为,世界上不少国家对驰名商标都有一套特殊的保护措施。我国已于1984年加入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也就承担了保护巴黎公约成员国驰名商标的义务。但我国现行的《商标法》没有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问题作明文规定,以至干许多企业用心血和汗水创立的驰名商标被假冒或变相假冒后,实际上难以得到普遍的珍视和切实的保护。因此,研究驰名商标的特殊法律保护问题,乃是商标法理论和实践的当务之急。所谓驰名商标,就是指那些信誉卓著、  相似文献   

3.
黄酒源于中国,是世界三大古酒之一。绍兴又是黄酒的故乡,绍兴黄酒是中国黄酒的代表。绍兴黄酒和绍兴的历史一样醇厚,保护绍兴黄酒就是保护绍兴文化。像所有名牌产品一样,绍兴黄酒也逃脱不了被假冒侵权的命运。这些假冒行为严重地侵犯了绍兴黄酒的合法权益,给绍兴黄酒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不但侵占了绍兴黄酒的有形市场,更损害了黄酒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声誉和形象。  相似文献   

4.
我国反假冒制度的创新与传统名号的知识产权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传统名号凝聚和集载了权利人对其有关传统产品或者服务所享有的商誉或者声誉,具有较大的商业价值,应受到反假冒制度的保护。但是,我国现有的反假冒制度对传统名号的保护存在诸多局限,需要进行一定的改革和创新,才能为传统名号提供充分的保护,即:把传统名号纳入反假冒制度保护的范畴,取消假冒行为受害人的竞争对手资格要求,把混淆主体确定为一般消费者,把损害可能性纳入假冒行为结果要件的范畴,列举各种具体的假冒传统名号的方式和行为,把禁令救济规定为假冒行为的一种民事救济方式。  相似文献   

5.
王丽娟 《法制与社会》2012,(19):111-112
商标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世界经济增长中的作用是巨大无疑的,同时商标权也越来越得到世界性的全面保护。全面认识我国假冒注册商标的立法现状,才能有效地应对越来越高的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挑战。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关于假冒注册商标刑事处罚的立法现状,比较分析TRIPS协定和美国相关立法规定,得出我国有关假冒注册商标刑事处罚的规定符合TRIPS协定的要求,但是也存在一定的不足。  相似文献   

6.
齐文远  唐子艳 《现代法学》2011,33(2):108-115
反向假冒商标问题近年来成为知识产权刑法保护中的热点问题,对其是否应当入罪争议较大。可从反向假冒商标行为的典型案例出发,对这一问题进行思考。考察反向假冒商标行为的概念、特征和国外的立法例,可将反向假冒行为进行分类。对反向假冒商标的社会危害性的厘定问题,应从企业、消费者和市场秩序三个角度出发进行分析。部分学者将反向假冒商标入罪的观点既不符合犯罪行为本身应当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要求,也不符合刑法的谦抑性价值目标。  相似文献   

7.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商标假冒行为使众多的消费者上当受骗,已成为影响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公害"。由于商标假冒行为具欺骗性,法律如何予以界定,如何予以制裁,都是一个新课题。本文通过对假冒商标行为进行分类、一种是假冒行为,另一种为反向假冒行为,分别进行讨论及提出立法完善和法律适用之建议。  相似文献   

8.
反假冒贸易协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协定各缔约方: 注意到:有效的知识产权执法对于全球工业经济的持续增长是关键性的. 注意到:假冒和盗版商品的激增,以及分配侵权材料服务的激增,破坏了合法贸易和世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导致了权利所有人和合法交易的重大经济损失,并且在某些情况下,为威胁着消费者的有组织犯罪等提供了收入来源;  相似文献   

9.
根据有关资料统计,全世界假冒商标的行为,每年给商标权人造成的损失至少达200亿美元.因此,假冒商标行为被称为国际公害,是一种严重侵害商标权人及消费者利益的行为.我国的《商标法》及《实施细则》、《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刑法》都对此行为分别作出了规定,根据其性质及危害程度,分别给予民事、行政以及刑事的制裁,以保护商标专用权人的利益.由于假冒行为涉及到几个法律部门,因此,正确界定假冒行为,关系到适用何种法律、以何种理由进行保护的问题.本文从现行法律出发,试图界定假冒行为的界限,从而进一步探讨防止假冒行为的对策,以达到最充分有效保护商标专用权的目的.  相似文献   

10.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一直备受国际关注,尤其是在国际贸易领域,美、日、欧等国家或地区指责我国是涉嫌侵犯知识产权货物的最大来源地,并积极发起和推动全球范围内的反假冒贸易新规则制定——《反假冒贸易协定》(ACTA)。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出口贸易国和美、日、欧等国家或地区最主要的贸易伙伴,必将受到该协定的影响。  相似文献   

11.
当前假冒商标之风盛行,遏制假冒商标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努力、协调配合。观念的更新是净化经济环境的一个很重要环节,只有树立与商品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刑法保护商标权的观念,才能充分发挥刑法保护商标法的后盾作用,最终使我国经济处于健康有序的良性循环的状态之中。  相似文献   

12.
论ACTA与网络环境中的知识产权执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反假冒贸易协议(ACTA)是一个数边贸易协议,旨在协议成员方之间建立知识产权执法的新机制和标准,主要是针对产品假冒和盗版问题.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执法通过WIPO的互联网条约和ACTA协定,在WTO成员方内得到加强.在国际层面逐步加强知识产权执法的历史潮流已经是势不可挡,特别是网络环境的知识产权执法将会成为需要突出解决的关键问题.持续和普遍的假冒和盗版现象对国家、公司和消费者都产生了消极影响,它们还影响着每个人的日常生活;从公众和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来看,假冒药品和汽车、飞机零部件的危险性更是不能忽视.对国家层面的影响包括经济和贸易甚至国家安全;对公司的影响包括商业利润的损失,造成不公平的竞争环境;对个人的就业和健康消费保障也产生了许多消极的影响.此外,假冒和盗版还可能对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造成损害[1].假冒和盗版曾经是手工技术活动,现在却是商业规模的活动,特别是随着技术的发展,光盘生产线或者直接网络P2P分享让商业规模的侵权活动的成本大大减少;互联网的发展不仅使假冒和盗版从技术上变得容易实现,而且让侵权产品更加容易储存、运输和处理;侵权活动也更加秘密,风险也更小[2].因此,如何加强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成为国际社会需要共同努力解决的重点议题.从GATT时期的《反假冒守则》[3]到今天的ACTA都在尝试结合贸易议题致力解决假冒和盗版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相似文献   

13.
随着世界经济的不断发展,如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早已成为世界各国政府间磋商经济合作的重点话题之一。ACTA作为最新提出的知识产权保护执法机制,它旨在协议各国共同打击产品假冒和盗版侵权行为。较之TRIPS,ACTA不仅仅进一步细化民事执法、边境保护措施、刑事执法等相关方面的规定,还在此基础上新增了数字环境知识产权执法一节内容。本文拟通过对ACTA文本与TRIPS协议间的比对研究,找出ACTA强化知识产权执法之处,探讨ACTA可能会给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带来的影响以及对我国的相关启示。  相似文献   

14.
今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新刑法吸纳了《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的主要内容,对原刑法规定的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及其处罚作了修改补充,为司法机关严厉打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活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这对于有效地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和消费者的利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无疑具有重要意义。笔者认为,新刑法对原刑法规定的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及其处罚修改补充的内容,主要体现市以厂几个方面:一、扩大了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主体原刑法第127条规定的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主体仅限于“工商企业”及其“直接…  相似文献   

15.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商品经济的发展,假冒注册商标的犯罪活动日益增多,这类案件不仅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危害了消费者权益,而且给国民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已成为严重干扰改革和经济建设的一个突出问题。为了加强同假冒商标犯罪的斗争,今年2月22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对刑法作了必要的修改和补充,从而为打击假冒商标的犯  相似文献   

16.
陈磊 《中国律师》2004,(10):51-53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进出口贸易总量的不断扩大,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侵权活动也日益泛滥,如伪造商标、假冒商品、技术贸易中侵权等已逐渐演变为国际贸易中突出的问题。据估计每年全世界假冒货物产值占世界贸易额的5%,约达1000至1200亿美元。侵权行为既损害了制造商、进出口商和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更加严重的是,假冒的伪劣产品已经渗透到航天、航空、汽车、食品、药品的制造和流通领域,对国家安全及人民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构成巨大的损害和威胁。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履行国际义务,知识产权的刑法保护显示出其局限性,因此有必…  相似文献   

17.
世界上许多国家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很重视,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的认定和处罚都作了法律规定。如美国1984年商标假冒法从刑事的角度对假冒商标作了严格的限定,对构成假冒商标行为人除规定处几十万甚至于几百万美元罚金外,还规定对初犯可判处5年以下、再犯可判处15年以下的徒刑。  相似文献   

18.
加强对商标专用权的刑法保护李劼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注册的商标享有专用的权利。法律规定禁止假冒、伪造、仿造、销售他人注册商标,以保护商品生产者、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为了加强商标管理...  相似文献   

19.
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各国普遍意识到,只关注金融机构的风险控制而忽视对金融消费者利益的保护,会破坏金融业赖以发展的基础,影响金融体系的稳定。如何对金融消费者进行保护以实现金融体系的稳定发展,已经成为世界各国乃至国际经济组织关注的热点问题,本文以后危机时代世界各国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制度和经验为参考,研究国际金融消费者保护的趋势,以期对我国金融消费者的保护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20.
在竞争激烈的现代市场经济中,品牌战略是成功企业拓占市场份额的重要手段。人们越来越深刻的认识到,品牌是企业在市场中联结消费者的生命线,是企业最重要的无形资产,保护品牌就是保护企业的生命。因此如何用法律手段来保护品牌,防范各种假冒、搭便车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就成为企业关注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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