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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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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明礼诚信”,是《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规定的我国全体公民应遵循的基本规范之一。它是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美德,同时又赋予了新时代的新内容和新要求。  相似文献   

2.
在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史和光辉灿烂的文化中,蕴涵着丰富的“明礼诚信”的思想精华,本文以我国传统的文化为背景,结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分析了“明礼诚信”的精神内涵。  相似文献   

3.
“诚信”是《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出的基础道德要求,是为人做事从政的道德规范准则,也是经济交往的“游戏”法规。在现实生活中,“诚信”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每个人都沐浴过诚信的幸福阳光,也都遭受过失信的痛苦阴雨;诚信为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失信也严重威胁着一些企业和地方经济的发展。打造诚信社会,是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和实施“以德治国”方略的重要  相似文献   

4.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 ,更是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道德基础。随着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和人们价值观念的转变 ,一些领域的信用匮乏已日益成为令人切齿的社会公害 ,加强诚信建设刻不容缓  相似文献   

5.
论民事诉讼中的诚信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诚信原则应当成为民事诉讼中的一项基本原则。民事诉讼中的诚信原则不仅是历史选择的结果 ,更有着深刻的社会基础。在民事诉讼中坚持诚信原则有着重要的意义 ,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完善诚信原则是一个重要的现实问题。  相似文献   

6.
诚信教育已成为目前高校提高素质教育的主要内容,诚信原则是现代人不可或缺的道德人格,对于受到高等教育的大学生来说尤为重要。在中国文化传统中,诚信是为人处事的根本原则。为此,我们高校的教育工作者应努力在教学中,坚持、探究诚信教育原则。  相似文献   

7.
诚实守信是一种社会公德,和谐社会的建设需要以诚信为道德基础。宣传和倡导诚信原则并将其法律化,是建设和谐社会、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强有力的保障。  相似文献   

8.
诚信缺失的原因与解决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孔祥云 《工会论坛》2006,12(6):118-119
当前我国诚信缺失的主要原因在于:传统的道德体系中公共道德意识薄弱,我国市场机制不完善,急功近利的社会氛围。为此,要广泛宣传诚信建设的重要意义,健全个人、企业的信用制度,加强法制建设,提高政府管理水平。  相似文献   

9.
宪法是公权力的诚信法(fiduciary law),诚信法则是私权力的宪法。在我国重构诚信原则,就是在公权力领域和私权力领域均应连贯一致地坚持诚信原则,按照诚信法和诚信义务的要求,对私权力受信人盗用受托财产和信息进行防范和处罚,并对公权力受信人滥用受托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  相似文献   

10.
朱咏梅 《工会论坛》2005,11(5):73-74
会计丧失诚信原则的原因主要有信息不对称、公司治理结构缺陷及对非诚信行为的制裁力度轻等,应从这几个方面入手,加强诚信教育,研究制定会计准则,加大造假成本,重塑会计诚信。  相似文献   

11.
保险法学说和理论不妨对最大诚信原则予以淡化和去魅,因为该原则的普通法渊源并不明确,其与大陆法系民法中的诚信原则也并无历史关联,且已有学说和司法认为其语义浮夸误导.不仅如此,保险商洽中的披露义务并不依附于最大诚信原则,这也意味着该原则在保险法上并非必要.  相似文献   

12.
民事诉讼中的诚信原则新论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诚信原则在民事诉讼中已经发展为体现在民诉法之中的一项基本原则,它是在民事诉讼中用以指导和评价各诉讼主体正当行使权利、立法、法律解释和法律补充的总的理念和指导原则,同时它也是赋予法官司法自由裁量权的依据。  相似文献   

13.
本文以《行政许可法》之诚信原则为视角,着重分析政府诚信缺失的主要表现及原因,并提出重塑政府诚信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4.
诚信原则的一般化表现为作为民法基本原则的诚信原则,作为高高在上的民法基本原则的诚实信用原则,因其要统摄民法之全局,贯穿于民事立法与适用,科学证明涵盖面越大的原则,越发得抽象,但是,抽象性使得其不能直接被法院作为判案依据,且一般化的诚信原则的授权功能使得法院自由裁量权过大,为解决诚信原则一般化所带来的问题,应将诚信原则在不同民法领域、不同法律行为模式下的不同诚信义务加以分析,使之固定化,成为类型化、具体化的诚信原则,且在适用时,应坚持类型化的诚信原则优于一般化的诚信原则,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限制在安全的范围内,从而最终形成了一般化与类型化相结合的诚信原则体系。  相似文献   

15.
合同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号称是帝王条款,在我国1999年合同法施行之前,我国曾存在过三部合同法,在<技术合同法>中对诚信原则曾有所涉及.我国1986年<民法通则>明确规定民事活动应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法作为民法的特别法自然也适用这一规定.  相似文献   

16.
诚实信用原则(以下称诚信原则)作为一项基本原则早已为我国民法所采纳。我国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从大陆法系各国合同法发展的历史来看,对诚信原则的理解有广义、狭义之分。现代意义上的广义诚信原则由《瑞士民法典》首创。该民法典第2条规定:“任何人都必须诚实、信用地行使其权利并履行其义务。”与狭义诚信原则相比,它不再是仅约束债务人的原则,而成为债务人和债权人必须共同遵守的原则,换言之,它不再是仅在履行义务时遵循的原则,而且也成为在行使权利时应遵循的原则;它不再是仅适用于债法的一项原…  相似文献   

17.
诚信原则作为一般条款是法律解释的重要工具之一,而合理适用这一原则又需要统一的法律解释方法。只有在立法上确认诚信原则和自由裁量权,用法律解释方法对诚信原则的直接适用加以限制,才能使相关审判更加合理。。  相似文献   

18.
诚信是市场经济的灵魂,是确保市场经济得以高效运行的基本要素,也是市场经济活动中形成的应普遍遵守的道德规则。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动态劳动关系的建立和运行过程中,劳动关系主体如何贯彻执行诚信原则,已成为一个新的重要话题和重要问题。笔者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的协调需要和期待诚信原则:契约层面的劳动关系需要以诚信原则为基础:劳动关系中的非对称信息需要和期待诚信原则予以弥补;需要构建以诚实守信为重点的市场道德体系,以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相似文献   

19.
皮晓辉 《理论前沿》2002,(22):29-30
诚信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动中,诚信不只是作为道德规范来遵守,而且是企业的生命,它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  相似文献   

20.
随着中国“入世”和市场经济体制的更加完善,每个人面临着更多的机遇与挑战,市场也对其主体是否恪守“诚信”原则提出了更高要求。人无信不立,市无信则乱,诚信是市场经济的根本原则。而目前在国内,各方面的信用状况堪忧。市场经济不是不讲规则、不讲道德、不讲信用的经济,而恰恰相反。诚信是市场经济与生俱来的准则,是构建与市场经济制度相适应的现代经济的道德基石。所以,要在全社会进行信用教育,树立起全民信用意识,通过宣传及法制手段,普及诚信道德观念,重建社会信用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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