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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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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蓝常周  龚莹 《桂海论丛》2009,25(6):76-79
在城市化进程中,农村集体土地被大量的征用,大量农民离开了他们赖以生存的土地成了失地农民。由于现行的征地补偿制度存在着种种缺陷,导致失地农民生活困难,为此,妥善安置失地农民就成为我国建设和谐社会一个不可忽视的重大问题。为维护社会的稳定,保障失地农民的生活,应该积极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确保政策的落实到位,并建立健全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以彻底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  相似文献   

2.
土地征收补偿问题一直是我国农村建设中的大问题,因其保留有计划经济和行政强制特点导致纠纷不断。当前,征地补偿问题主要包括补偿范围小、形式单一、标准低、缺乏明确的法律认证和后期保障,等等。要从健全相关法律制度、重新审核制定补偿范围项目和补偿标准入手,以多元化形式解决我国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困境。  相似文献   

3.
李文廷  李奕瑷 《求索》2013,(7):205-207,22
在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征地纠纷是影响社会稳定与安全的一个公认问题,甚至一些地方还时常出现暴力征地事件,现有农地征补制度的缺陷更是严重地影响到了失地农民的生活与养老。本文介绍了外国征地补偿制度的一些主要特点和我国征地补偿制度的具体内容,以湖南省为例,研究现行土地补偿标准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解决现行土地补偿标准问题的有关对策,以期完善我国土地征补的缺陷。  相似文献   

4.
丁鸿岩 《传承》2010,(36):48-49
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各地被征地的农民数量和与之伴随产生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尤其是征地补偿制度是失地农民最为关注的问题。通过论述我国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演进和补偿制度中存在的补偿标准低、补偿方式单一、补偿分配机制不合理及保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提出对补偿制度的解决对策。  相似文献   

5.
王修达近期在《中国农村经济》上撰文提出,解决农村征地补偿问题的根本在于变征地为土地的市场交易。也就是说,在"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基础上,将经营性用地的取得方式由征地改变为市场交易;各类营  相似文献   

6.
张晓梅 《前沿》2010,(10):96-98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户籍制度的改革,越来越多的农业户籍转为非农业户籍,由此就出现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享有者并非农业户籍的现象。在征地时,这部分人员将不能得到补偿安置。本文以重庆市为例,试图从现行户籍制度改革、征地补偿安置制度与保障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在土地征收时的权益的矛盾进行分析,从而提出征地补偿安置对象认定方式的合理建议,以期对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7.
苏文 《前沿》2012,(19):129-130
在农村征地过程中对失地农民进行科学合理的补偿,保护其合法权益,对于我国的城市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对农村征地补偿方面的信访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得出这类信访问题具有数量多、形式多样、期望值高和处理难度大的特点,并结合成因分析提出化解问题的几点思路,主要有制定科学合理的征地补偿标准、规范农村征地和补偿程序,实行阳光操作、完善补偿机制,创新补偿方法、改变传统信访工作,变上访为下访.  相似文献   

8.
正近年来,随着征地补偿政策的逐步完善,相继出现了一些因征地一夜暴富的农民。他们在获得巨额征地补偿款后,出现非理性的炫耀消费现象,这使其存在二次返贫的危险。另外,还面临着转居后角色转变艰难、生活成本增加、就业质量不高、社会保障不足等问题,不利于长远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要解决上述问题,首先要建立征占土地综合补偿机制,确保失地农民长久受益。变货币式补偿为"开  相似文献   

9.
廖明辉 《学习与实践》2008,(10):103-106
由于土地所有制以及土地交易市场的发育程度等方面的差异,我国的征地补偿制度在补偿标准、补偿项目等诸多方面与其它国家存在不同之处。本文通过对中外征地补偿制度的比较,立足我国的国情,客观理性地分析了我国现行征地补偿制度的合理性成分及其缺陷,并针对缺陷提出了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0.
正湘政发[2018]5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做好全省征地补偿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现将调整后的《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征地补偿标准只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设区的市州人民政府规定。因非农建  相似文献   

11.
“地价入股”:新农村建设中征地补偿新模式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也就是城乡一体化过程,不可避免会涉及向农民征地的问题。农民失去他们赖以生存的土地之后,如何得到补偿?如何让他们能够维持生计?这是一直困扰各地政府的老大难问题。探讨一种合理的征地补偿模式,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而且具有紧迫的现实价值。一、征地补偿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近年来,征地拆迁的补偿安置主要是采用货币化安置或现(建)房安置两种安置方式,被安置对象可自主选择安置方式。尽管政府对征地补偿工作高度重视,但由于旧的安置模式本身存在一定缺陷,使得征地补偿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补偿水平偏低。调查表…  相似文献   

12.
蔡永飞 《北京观察》2003,(10):56-57
随着我国城乡现代化建设的迅速推进,征用农民土地作为建设用地越来越多。因此,如何给农民以补偿的问题越来越凸显出来,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的土地须按照其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从理论上说,这些补偿本来都应该直接补给被征地农民,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只有“土地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在农村基层政权普遍存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这一法律规定在执行中引发了许多问题和矛盾。  相似文献   

13.
王军波 《中国发展》2009,9(3):58-61
征地工作事关国家经济建设和农民切身利益。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土地被征用。目前土地还是农民生存保障之本,征地过程中如何确保农民合法权益已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题。该文通过分析中国征地制度存住的问题,从保护失地农民权益的角度,提出了要严格规范土地征用、完善补偿机制及规范土地交易市场等建议。  相似文献   

14.
张巍 《淮海论坛》2010,(2):13-16
虽然我国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但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土地征收仍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这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客观趋势。土地征收关系到国家、集体及个人的利益冲突和利益平衡,如果征地补偿制度不公平、不合理、不规范,征地不仅会造成财富的损失.而且可能激化矛盾,甚至引发社会动荡。因此.对我国土地征收补偿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5.
征用土地是城市建设所必需,但是,需要很好地解决征地补偿的标准问题,因这一问题不仅直接关乎农民生活,同时也关系到社会的稳定。这就需要建立合理的征地补偿机制,使被征地农户、开发商、政府三者间的利益达到最佳平衡点。  相似文献   

16.
石如澜 《世纪行》2010,(2):24-24
<正>1、改进和完善征地补偿制度,确保征地安置补偿费用足额补给农民。一要以法规的形式确定土地补偿标准。通过对农用地进行等级划分,根据不同等级制定征地补偿标准,测算征地费用。根据土地区位、经济发展水  相似文献   

17.
目前我国法律对土地征收和征用的范围、补偿标准及发放原则、补偿安置方式等缺乏明确规定,法律应对此作出一些构建:明确征地补偿的原则;扩大补偿范围,确立市场化的补偿标准;建立合理的补偿费发放及运营机制;实行货币安置、社会保险安置、土地使用权入股安置或征地补偿费入股、留地补偿安置、土地债券补偿安置、替代地补偿安置和就业补偿安置等多种形式的复合安置方式。  相似文献   

18.
我国的土地征收是调整集体土地所有权与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强有力的公法手段,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着重要影响。目前我国土地征收存在的问题很多,征地问题已成为影响农民生活的重大问题。笔者试对征地问题形成的原因和深层的根源进行探析,为改革和完善土地征收制度提供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19.
曾宪初 《世纪行》2007,(2):28-28
我省征地过程中存在着征地补偿标准低、补偿安置不规范、征地政策缺乏连续性和合理性、有的村干部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等矛盾和问题。为此,提出以下解决问题的政策建议。改革现行征地和土地管理制度,确保农民正当权益不受侵犯。  相似文献   

20.
福建:征地补偿直接发放为失地农民送颗宽心丸福建省将改革征地补偿费用的支付方式,从今年起,没有条件调整数量与质量相当的土地给被征地农民继续承包经营的,土地补偿费应按不少于70%的比例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给予农民个人的征地补偿费用,由国土资源部门直接发放给被征地农民,一步到位,不得克扣。并且规定各市、县在申请征地前,必须将不低于总额50%的征地补偿金存入按规定设立的征地资金专户,同时,征地补偿费用必须在征地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此举将有效解决长期存在的农民征地补偿费被截留、挪用或迟迟不到位的问题。据了解,福建省还将探索建立失地农民生活保障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积极妥善地探索征地补偿费入股、社会保险等补偿方式,可以从土地出让增值收益中安排部分资金,设立失地农民生活保障专项资金,在已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的21个县(市、区),率先实行以《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作为项目用地审查、征地补偿的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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