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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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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司法实践中,犯罪构成一致,量刑情节基本一样的犯罪,其所判刑罚相差悬殊的实例层出不穷,刑法中量刑情节在适用中暴露的缺点是导致这种现象发生的重要原因,其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三点:1.量刑情节功能规定过多;2.对量刑调整幅度过大;3.酌定情节规定不完善。  相似文献   

2.
量刑情节是刑法中广泛使用的一个词,在司法实践中,量刑情节也是必须认真对待的一个问题.量刑情节影响着定罪、量刑和行刑等各个环节,也体现了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和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作用.本文讨论了什么是量刑和什么是情节,对量刑和情节进行了分别叙述和综合叙述.并在此基础上,具体阐释了法定情节的作用和意义,我国刑法对法定情节的具体规定,法定情节的种类,讨论法定情节的适用.具体阐述了法律对酌定情节的规定,我国法律所规定的酌定情节的种类,讨论酌定情节的适用.  相似文献   

3.
量刑制度是国际刑事法院研究领域的一个重要的问题,国际刑事法院的量刑制度贯彻了罪刑法定原则、无罪推定原则及正当程序原则的精神,对量刑的基本情节、特别情节等作出了一般规定,而且还进一步对监禁刑、罚金和没收财产的量刑进行了规范.同时,国际刑事法院的量刑程序和法官也对量刑公正的实现发挥着作用.国际刑事法院的量刑制度体现出当代国际社会刑罚轻缓化的趋势,要求量刑公正与平衡,并兼顾刑法保护社会和保障人权的机能.  相似文献   

4.
量刑情节冲突及其解决的争议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周光权 《中外法学》1999,(4):120-126
<正> 在量刑情节冲突的情况下如何选择适用法定刑,一直是刑法学中的一个难题,学者们以往对此研究不多且歧见纷纭,而这一问题又对司法实践影响甚巨,所以有进一步探讨的必要。 一、量刑情节冲突的表征 究竟什么是情节冲突,这是首先需要明确的。为此,有必要回顾并检视一下刑法学界对情节冲突表现形式的看法。 我国多数学者在讨论量刑情节冲突时未对其概念进行界定,而采用列举的方式来讨论问题。有的学者提出,量刑情节的冲突有以下5种表现形式:(1)影响量刑作用大的情节与影响量刑作用小的情节之冲突;(2)确然(应当)情节、或然(可以)情节、放任(酌定)情节之冲突;(3)适应量刑公正性的情节与适应量刑目的性的情节之冲突;(4)适应个别预防目的的情节与适应一般预防目的的情节之冲突;(5)罪中情节与罪前情节、罪后情节的冲突。还有的学者则不太同意这种区分,认为情节冲突除了表现为应当情节与可以情节之间的冲突  相似文献   

5.
李贵扬 《当代法学》2012,(6):101-107
被害人量刑意见是被害人复仇意愿的表达。被害人应该参与量刑程序,发表意见。被害人量刑意见不仅是一个量刑情节,而且应在量刑程序中起到统摄诸量刑情节的作用。包括新刑事诉讼法在内的立法规定对被害人作用的发挥做出了有益探索,但仍需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6.
白星杰 《法制与社会》2011,(16):119-120
刑法主要研究的是犯罪与刑罚的问题,而对于刑罚的研究离不开对犯罪事实的认定以及量刑幅度适用的探讨。因此,犯罪事实与法定量刑幅度在刑事司法实践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本文对量刑制度的探讨,主要集中在如何确定影响量刑的犯罪事实,以及如何根据犯罪事实,确定合理的量刑幅度;并在此基础上,以法定刑为基础,根据量刑情节合理的调整量刑幅度,最后确定宣告刑。我国的量刑制度有合理的根据,但也有其不尽完善的地方。本文在参考美国《哥伦比亚高级法院自愿适用量刑指南》的前提下,以盗窃罪为切入点,对我国的量刑根据和情节进行合理的分析比较。  相似文献   

7.
论罪后情节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司法实践中对罪后情节的把握,与正确定罪量刑关系密切,但理论界却对罪后情节的研究未予以应有的重视.本文通过对罪后情节相关问题的探讨,阐明了在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上作为例外的"定罪"罪后情节的几种情况;并分析了刑法上作为原则的"量刑"罪后情节和作为例外的"定罪"罪后情节存在的法理依据.  相似文献   

8.
邵波 《法制与社会》2013,(16):256-257
因为长期没有厘清基本犯之量刑情节与犯罪停止形态的关系,导致了司法实践中对基本犯之量刑情节与犯罪停止形态二者关系常在观念上认识混乱——认为应该从"情节修正"角度考察犯罪停止形态问题。刑法分则中规定的作为量刑导引的犯罪情节与犯罪停止形态是两个问题,应该分开以各自的标准进行考量,不应混淆二者之间的界限——而去探究"不纯正情节犯的停止形态"这一伪命题。  相似文献   

9.
量刑程序改革的实体法支撑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刑法理论上必须对量刑基准、量刑情节等问题进行研究,才能为量刑程序的改革提供实体上的支持,从而在量刑环节确立争论点,增强控辩对抗,为法官准确量刑提供素材。没有实体法上的支撑,围绕量刑程序的所有美好设计都可能落空。目前流行的关于量刑基准的各种实务理解均存在诸多不足;寻找量刑基准的方法应当是实证分析法;量刑基准的确立,需要检察官、法官、学者的通力合作。量刑情节具有两面性,对量刑情节的判断可能受非理性因素的影响。在多个逆向情节并存的情况下,立足于抵消说的"综合判断说"基本上是合理的。  相似文献   

10.
《刑法修正案(九)》将贪污、受贿罪的量刑标准由“数额”修改为“数额与情节”,并不能有效解决贪污、受贿罪量刑存在的问题。量刑的一元绝对标准、多元可选择标准和多元并合标准均存在问题。坚持定量与自由裁量并行的双轨制量刑模式,能充分体现量刑的原则性与灵活性、刚性与弹性,最大限度地实现司法公正与量刑公正。运用双轨制量刑时应做到:正确认识情节标准在量刑中的地位;全面考虑各种量刑情节;准确理解不同情节的适用范畴;合理把握不同数额与情节对量刑的加功作用。  相似文献   

11.
在量刑时,定罪情节的功能在于确定量刑起点,非典型的量刑情节的功能在于调节量刑起点确定基准刑,而典型的量刑情节的功能在于调节基准刑确定宣告刑。对同一犯罪事实,不仅要在定罪时评价,也要在量刑时评价,这并不违反禁止重复评价原则。对此,在存在非常规犯罪构成事实的案件、存在罪数选择的案件、存疑案件等案件中尤其应予以注意。  相似文献   

12.
刑事个案中多个量刑情节冲突为常见事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图通过量化的量刑范式为司法实践提供指引,如此做法的合理性值得商榷。在责任主义的视野之下,有效区分预防刑情节和报应刑情节在个案中的作用与影响,坚持罪刑均衡原则、一般与特殊相统一原则及基本公正原则是解决量刑情节冲突的可行之路。  相似文献   

13.
当前量刑建议工作中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量刑标准宽泛、量刑情节,复杂导致量刑不准确;部分量刑建议随意性大、质量不高影响法院对量刑建议的采纳率;量刑建议和法院判决缺少明确的量刑依据和法理说明,不利于执法统一和息诉服判。我们应深入理解刑罚制度的设置及量刑规律,确定科学、统一的量刑规范;将法院对量刑建议的采纳情况作为审判监督的重要依据;建立不采纳量刑建议判决书说明解释机制。  相似文献   

14.
情节在案件事实与证据之间起到很好的中介作用,狭义的量刑情节证据是反映犯罪人主观恶性程度和犯罪行为前后情况的事实材料。廓清行为事实与行为人因素基本界线,对侦查取证工作及后续的诉讼活动均有实践指导意义。侦查取证应当遵循以事实为根据、客观全面、主动取证、自由证明的基本规则。量刑情节的侦查取证工作思路:在取证渠道上主要围绕犯罪嫌疑人展开;在取证内容上相对精细化;在取证方法上注意引导案件当事人与法律合作;在侦查终结阶段重视量刑情节证据的移送工作;在起诉审判阶段积极配合公诉机关补充量刑情节证据,必要时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在未成年人案件中建立与司法部门的常规沟通机制。  相似文献   

15.
聚众斗殴罪是司法实践中一种严重危害社会公共秩序的多发性犯罪。实践中,案情复杂,需要考虑的量刑情节较多,给量刑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如何正确、适当的适用量刑情节,确保准确量刑,是刑事审判实践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聚众斗殴罪的量刑情节,有是否为首要分子、是否持械、是否属于从犯、累犯,是否具有自首、未遂的情节,是否成年等,以及造成的损失、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赔偿等酌情考虑的情节,这些情节在确定从轻或从重处罚时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6.
我国《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量刑情节在立法上存在诸多弊端,减轻处罚适用原则遇到了难以克服的司法困境,大陆法系国家或地区刑法规定的量刑过程一般包括选择刑罚幅度、形成处断刑、决定宣告刑三大阶段.加入了处断刑环节的量刑,是一个从一般到特殊再到个别的过程,符合基本的思维规律与习惯,并能够很好地处理量刑情节的竞合等问题,具有独特的优势.我国《刑法》有必要考虑借鉴域外立法模式,考虑增加处断刑的阶段,以完善量刑过程、缜密量刑思维.  相似文献   

17.
喻福东 《行政与法》2012,(2):112-116
传统刑法和司法实践将"认罪态度"定位于酌定量刑情节,由于立法的模糊性和司法人员的认识差异,造成了量刑时空上的不平衡。本文认为,随着"自首"、"立功"和"坦白"的逐步法定化,将"积极退赃"和"赔偿损失"升格为法定量刑情节的条件已经具备。它不仅没有违背罪刑法定原则,而且依赖于刑罚改造理论和人身危险性理论的理论支撑,还有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作为法律基础及外国立法提供的参考和借鉴。因此,应将"积极退赃"和"赔偿损失"升格为法定量刑情节的条件和从宽处罚的具体标准,实现"认罪态度"在量刑情节中法律地位的转变及司法的公平与公正。  相似文献   

18.
论死刑的正确适用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本文紧紧围绕刑法关于死刑和量刑的有关规定 ,在澄清和阐明刑法相关基本理论基础上 ,明确提出并深入论证了五个问题 :(1)罪名与罪行的关系 ,法定刑是判断罪行轻重的唯一标准 ,法定最高刑为死刑是“罪行极其严重”的标志 ,对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不判处死刑的选择范围宽于判处死刑 ;(2 )量刑情节是决定可否判处死刑的唯一根据 ,如果案件不具有从重处罚情节或者具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 ,决不能对犯罪分子适用死刑 ;(3)即使是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 ,具有从宽处罚情节的 ,都属于“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范围 ,只能对之适用“死缓” ;(4 )禁止将同一罪行的定罪情节重复评价为从重处罚情节 ,摆脱故意杀人罪“优先适用死刑”的理论羁绊 ,是防止死刑滥用的当务之急 ;(5 )我国刑法关于量刑情节的规定具有明显的轻刑主义倾向 ,不应当判处死刑的机率远远高于应当判处死刑 ,严格根据案件确有的量刑情节适用刑罚 ,是避免滥用死刑的重要保障。作者认为 ,死刑的存废受制于我国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状况 ,虽然主张经过一个相当时期的社会发展 ,逐步在中国废止死刑 ,但是又认为在现行刑法的框架内 ,破除传统的思维定式和摆脱错误的理论误导 ,探索依法控制死刑的科学方法 ,建立防范死刑滥用有效机制 ,是当前  相似文献   

19.
从轻处罚情节包括法定从轻与酌定从轻情节。从轻处罚必须以“从轻处罚情节”为依据,酌定情节不是由法律具体规定的,因而就其是否影响量刑有进行自由裁量的必要。在具体案件中,如何准确适用从轻处罚的各种量刑情节,从而体现罪刑相适应的刑罚原则要求,既是正确量刑的前提,又是一个十分复杂又技术性很强的问题。  相似文献   

20.
作为刑法中保障国民自由的原理,责任主义成为法治国刑法中的一项基本原则.在量刑中贯彻责任主义,采取的是先责任后预防的量刑步骤,相应地,量刑情节区分为责任刑情节和预防刑情节,责任是刑罚的上限.相比较而言,我国《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缺乏明确的原理支撑,对量刑步骤、量刑情节的适用顺序的规定,缺乏逻辑合理性,有必要予以修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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