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 毫秒
1.
<正>1小区停车,物业公司能否收取停车费?问:小黄购买某小区二手商品房一套,物业公司在小区大门处设置道闸,对未购买停车位的车辆收取停车费。未购买停车位的小黄对收费不满,认为小区内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已计入业主公摊面积,购房款中包含了公摊面积的费用,所以小区内的停车位应供业主免费使用。物业公司表示,公司入驻时已经全体业主同意,获得了停车位收费授权。那么,谁的主张能得到支持? 相似文献
2.
停车位租售价格猛涨、公摊面积藏“猫腻”,公共维修资金“睡大觉”……记者在部分城市调查发现,眼下,一些住宅小区业主维权问题比较突出。 相似文献
3.
这是一场业主与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纠纷。他们此番兴师动众的“集团诉讼”,是为了拿到商业城铺面之外的“公摊面积”。 相似文献
4.
住宅小区车位、车库的性质及其权利归属研究——兼评《物权法》第74条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住宅小区车位、车库具有构造上、使用上和法律上的独立性,在性质上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专有部分,可以成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不能依车位、车库的建筑面积是否计入商品房的公摊面积或者车位、车库的建造成本是否摊入住宅开发成本来判断车位、车库的权利归属,也不能依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的约定来确定车位、车库的权利归属。车位、车库应由业主法定地共有。 相似文献
5.
6.
据不完全统计,到1993年底,在上海外商独资企业中发生雇员侵害投资者、业主的合法资产事件达数十起。其中有一部分行为人至今未受到法律追究和制裁。主要情况是:(1)利用管理职务,采取虚报冒领或涂改帐册、重复入帐等手法,非法侵吞业主资产;(2)仓储保管人员采取多发货,少记帐等手法来侵占投资者 相似文献
7.
本刊讯2月2日上午,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的法官们冒着零下10度的低温来到辖区奎山办事处橙黄时代彩园小区,对一起因商品房买卖引起的民事纠纷进行调解。由于开发商的不规范操作,该小区部分公共面积被侵占,致使业主之间矛盾激化。虽然该院对该案已经作出判决并已执行,但为了切实解决矛盾,法官们会同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再次来到现场, 相似文献
8.
9.
侵占罪疑难实务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对侵占罪的若干疑难实务问题进行了研析。文章认为 ,侵占罪之“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要件 ,应当于侵占人第一次以某种方式明确向财物所有人、占有人或者他们所委托的人以及有关机关表示其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侵占物的意思时即已成立 ;在任何情况下 ,对侵占罪都不能以公诉形式提起诉讼 ;侵占罪是即成犯而不是继续犯 ,其追诉时效期限应当从侵占人表明其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侵占物的立场时起算 ;侵占案件中的被害人在法定的民事权利保护期限内未主张要求侵占人返还侵占物的 ,并不影响他提起刑事诉讼的权利 ,只是他不能再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检察机关不能对一审尚未生效的有关侵占案件的判决提起抗诉。 相似文献
10.
11.
侵占财物犯罪立法完善之探讨赵秉志,肖中华刑法上的侵占行为,是指行为人非法将自己持有的他人公私财物转为己有的行为、,综观世界各国刑事立法,几乎都将侵占行为规定为犯罪,而且设有比较完备的侵占财物犯罪之罪名体系。然而,我国有关侵占财物犯罪的立法现状则明显滞... 相似文献
12.
新刑法首次确立了侵占罪,围绕此罪的认定,还存在着许多值得探讨的问题,如侵占对象中的遗忘物和遗失物界限、侵占人取得侵占物的方式以及侵占的数额等问题,都直接影响对此罪的认定。本文对以上问题再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13.
在实践中,总能听到办案人员探讨侵占案件公安机关该不该受理侦查、检察机关该不该审查起诉;或是在检察机关对审查起诉中改变定性变为侵占的案件(如盗窃改变为侵占),是提起公诉还是当事人自诉。现对侵占案件是应自诉还是公诉做如下分析: 相似文献
14.
论侵占犯罪立法的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一、现行侵占犯罪立法存在的缺陷分析 从《刑法》第 270条、第 271条对侵占犯罪的规定看,尽管对于全面、充分保护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与个人的财产权利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但是无庸讳言,其中尚存在着一些缺陷,值得检讨与改进: (一 )罪种划分不尽科学 从其他国家和地区刑法对侵占犯罪罪行的划分上看,不少国家和地区的刑法依据行为人持有他人财物的原因不同,将侵占犯罪划分为侵占脱离他人持有物罪、普通侵占罪、业务侵占罪。我国台湾和澳门地区的刑法还将侵占公务上持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即公务侵占罪作为侵占犯罪的一… 相似文献
15.
本文着重论述了侵占的本质及界限 ,并由此对作为侵占标的之一的遗忘物给出定义 ,从而使得其与遗失物的区别更为显著 ,为实践操作提供便利 ;随后又对侵占案件的性质作出了一定的论述 相似文献
16.
被告人凌某侵占罪一案,经本院侦查终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公诉人认为,被告人凌某确已构成侵占罪。理由如下:(-)被告人凌某利用工作上的便利侵占本公司的非法财产3万余元,这已是认定的事实,被告人供认不讳。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公司(企业)董事、监事、或者职工利用职务或工作上的便利侵占本公司(企业)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侵占罪。本案中,凌某的行为均符合该罪的构成要件:1.凌某是供销社的职工;2.凌某在主观上存在侵占本企业的财产(属非法财产)的故意;3.凌某实施了侵占… 相似文献
17.
侵占他人遗忘的较大数额财物,显然具有明显的社会危害性,是一种犯罪行为。但我国刑法对此并无规定,以致在已往的司法实践中对此或以盗窃罪论处,或视为民法上的不当得利,仅责令侵占人将侵占他人的遗忘财物返还遗忘人而未以刑法追究。 相似文献
18.
关于侵占罪若干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侵占罪是我国现行刑法增设的新罪名 ,本文通过对该罪中几个有争议的问题进行探讨 ,指出侵占罪的对象范围应进一步扩大 ,侵占的前提也不应仅限于“合法持有” ;侵占不同的对象在处罚上应区别对待 ,对侵占公共财物的告诉问题应增加除外的规定 ;并提出了重构侵占罪立法的设想。 相似文献
19.
侵占商业秘密(misappropriation of a trade se-cret)一般是在极为隐蔽的条件下进行的,商业秘密权利人往往在侵占事实发生后很长时间才能够觉察。而且,即使权利人觉察到侵占事实的存在,要取得赢得诉讼的足够证据也相当困难。在现实中,许多商业秘密都包含着极大的经济价值,对权利人的事业或商务前景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而 相似文献
20.
本文所称“不同特殊主体共同侵占财物的定性”问题,是指对国家工作人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各自职务上的便利,共同侵占其所在的非国有公司、企业、单位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如何认定其犯罪性质的问题。我国刑法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所在的非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单位数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