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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在21世纪的今天,各国在处理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上都强调应尊重世界的多样性,以此来促进各国家、各民族的文化交流与互补。一国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在一定程度上就是该国传统文化资源的反映,像今天的许多实用艺术作品多数是对一国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在工业上进行的实用性再创。本文在论述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概念及特征、法律保护的现状及对其进行保护的必要性后,进而提出了今后我国在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进行立法保护时的五点建议。  相似文献   

2.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作为传统知识的一部分,越来越受到广泛的关注。目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正在积极推动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知识产权保护。借鉴国际上其他国家的立法建议,在分析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概念、保护必要性等问题的基础上,结合一些有关的基本理论提出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与专门立法相结合的保护模式,并对一些具体制度提出构想。  相似文献   

3.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我国珍贵的文化遗产,对其提供法律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以白秀娥诉国家邮政局、邮票印制局案例为例,通过分析我国现行法律对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现状,结合国外法律对于其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方式,包括:非洲国家、英国、澳大利亚的实践做法,得出完善我国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法律建议:确定权利主体,区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和用民间文学艺术形式创作的作品,规范民间文学艺术作品邻接权人的权利义务。  相似文献   

4.
保护民间文艺作品的著作权,实质上就是保护一个民族、一个集体的公共利益。我国丰富悠久的文化遗产也面临着严峻的保护问题。目前,我国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保护方面的法律规定仍不完善,本文主要论叙现代转型期间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5.
目前国家版权局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草案)已经公布征求意见,该草案设立了由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权利人或专门管理机构行使事先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的机制。为促进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利用,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商业性使用应当实行法定许可,同时配套建立两套登记制度:一是自愿的、由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主体代表机构进行事先的权属登记,二是强制性的、由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商业使用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使用登记和交费,主体不能确定时使用费转入专门的民间文学艺术发展基金。  相似文献   

6.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人类宝贵的文化遗产,其应当受到法律保护,但如何对其保护是法律界的争议问题。本文从知识产权角度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进行了研究,首先介绍了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必要性,其次揭示了现行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现状,最后提出了知识产权保护所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7.
确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权利归属是实现对其权利保护的必要条件。笔者认为,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权利归属于创作该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社区居民全体或民族。为实现对权利人权利的管理,应成立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权利集体管理组织。  相似文献   

8.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版权保护是版权研究领域新颖而又较难的问题 ,近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多次召开国际会议讨论有关“传统知识”的保护 ,但因人们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本身的涵义、范围及权利内容存在多种争议 ,使得各国是否给予保护、怎样保护都有不同的认识。本文即结合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保护现状、价值抉择 ,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界定及权利内容作了一定分析 ,以供探讨  相似文献   

9.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著作权法保护的重要客体,是我国民族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进行立法保护是一种需要,也成为一种趋势。本文选取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作为研究对象,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概念和特征出发,较为全面地研究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的权利主体、内容等问题,形成系统的权利体系架构;并提出若干有新意的认识,对现实司法实践和未来立法更新提供了一定的参考。  相似文献   

10.
我国民间文学艺术的特别权利保护模式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前,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立法工作已经进入国务院的立法议程。从国家版权局起草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修改稿)》来看,国家版权局显然更青睐于民间文学艺术的著作权保护模式。然而,民间文学艺术的著作权保护模式仍有诸多不足,如缺乏对民间文学艺术中蕴含的公共利益的公权保护,多数民间文学艺术并不符合著作权保护的条件,强化对经济权利的保护将妨碍民间文学艺术的传播与发展等。这些不足决定了民间文学艺术的著作权保护模式并非最佳选择。因此,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需要建立一种知识产权的特别权利保护体系,这更加有利于促进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保存与发展。  相似文献   

11.
我国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8条规定:“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直到2014年9月3日,国家版权局发布关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为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再次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提上日程.本文将结合《意见稿》,针对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现状进行论述,并提出见解.  相似文献   

12.
否弃集体作者观——民间文艺版权难题的终结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对民间文学艺术版权的传统保护以集体作者观作为核心论点。当代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热潮背后有文化民族主义的情感支撑。在其影响下,文艺学者刻意区分民间文学与作家文学,建构民间文学所谓“集体性”;法律学者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虚构所谓集体创作机制、集体作者观;部分学者借用结构主义文学理论、批评个人主义作者观,为民间文学的集体产权观铺路。然而,这种民间文学艺术领域的集体作者观歪曲了著作权法的发展方向。版权法应该放弃集体作者观,而赋予传承人以作者身份,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视为普通作品,按照普通的个人作品加以保护,才能最终解决民间文学的版权难题。  相似文献   

13.
民间文学艺术著作权保护路径分析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民间文学艺术是世界各民族的文化瑰宝,然而,对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保护犹如法学领域的"哥德巴赫猜想".民间文学艺术权利主体制度的构建是民间文学艺术著作权保护的最大障碍.为此,我们应在保存和保护文化多样性的前提下,明确民间文学艺术的立法宗旨,完善民间文学艺术权利主体制度,充分保护传承人的合法权益,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传承活动可持续发展.同时,确立科学的民问文学艺术价值评估机制,构建民间文学艺术权利流转制度保障体系,实现社会资源的最优化配置.  相似文献   

14.
民间文学艺术的著作权保护   总被引:8,自引:1,他引:7  
一、民间文学艺术概述在对民间文学艺术提供法律保护的国家中,大部分采用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worksoffolklore)一词,有一部分国家则用“民间文学艺术”(folklore)一词[1]。我国著作权法使用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一词,但其英译本则为“expressicnoffolklore”。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76年共同制定的《发展中国家突尼斯版权示范法》中,民间文学艺术是指“在本国境内由被认定为该国国民的作者或种族集体创作,经世代流传而构成传统文化遗产基本成分之一的一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第十八条)[2]。1982年制定…  相似文献   

15.
我国民间文学艺术法律保护模式的选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严永和 《知识产权》2009,19(3):69-74
我国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保护模式,在理论上需要私法与公法综合保护;在立法操作上宜将民间文学艺术与传统知识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放在一起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行政促进条例"或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同时制定"民间文学艺术保护条例",把民间文学艺术确定为一种特别权利予以保护.  相似文献   

16.
质疑民间文学艺术著作权保护的合理性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周婧 《知识产权》2010,20(1):71-76
关于民间文学艺术(folklore)法律保护,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基本上形成了赞成和反对民间文学艺术著作权保护的两大阵营。从民间文学艺术概念的释义入手,对民间文学艺术的内涵和外延进行了界定,对比了易混淆的法律术语,在分析民间文学艺术创造规律的基础上总结了民间文学艺术的基本特征。从法哲学的视角,在对功利论(utilitarianism)、劳动论(1abortheory)、洛克先决条件(proviso)、人格论(personalitytheory)和社会规划论(social planningtheory)等当代知识产权理论逐一辨析的基础上,对民间文学艺术的著作权保护提出了质疑。对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无论是从“合规律性”还是从“合目的性”的角度都更适合采用公法模式。  相似文献   

17.
在我国现行立法中,对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采取的是著作权法体系下的特殊条例保护方式,但基于各种原因,无论是在学界还是在司法实践中,这种保护方式都没有充分发挥效用。通过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自身性质的分析,指出其与著作权法通常所保护作品的不同之处,并在此基础上,探索现有著作权保护机制之外的其他路径,以期达到既能够继承和保留各民族文学艺术遗产,保护传统文化的传承,又能促进整个社会文化繁荣发展的目的。  相似文献   

18.
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法律思考兼评乌苏里船歌案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问题的提出 “乌苏里江长又长,蓝蓝的江水起波浪。”这首被著名歌唱家郭颂传唱了40年的歌曲所引发的著作权纠纷,再一次引起人们对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热谈。《乌苏里船歌》著作权案争议的焦点是这首歌曲到底是改编还是原创。而隐藏在背后更深层的问题是,什么是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如何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这些问题引起笔者深深的思考。  相似文献   

19.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第5条(权利归属)规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属于特定的民族、族群或者社群。此规定值得商榷。界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权利主体应当坚持个人优位主体、集体常态主体、国家候补主体的基本顺次,方能契合保障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有序使用,鼓励民间文学艺术传承发展的立法宗旨。  相似文献   

20.
知识产权法视野中的民间文学艺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永 《广东法学》2005,(3):40-44
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保护问题是20世纪60年代以来就开始讨论的一个复杂问题,由于涉及许多相关主体的利益,十分敏感。至今各国对其态度不一。在我国相关的法律还不存在,实践中出现了不少纠纷,因此对其予以保护已经刻不容缓了。本文拟从民间文学艺术的概念入手,分析对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必要性、保护程度、保护模式,探讨了在中国的现状,认为民间文学艺术应该纳入知识产权法保护的范围,但是应该采取类似于著作权法而又独立于著作权法的特别的立法模式予以保护,以避免著作权法保护之不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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