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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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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谢俊林 《政法学刊》2002,19(5):74-76
企业破产,作为企业经营决策者的董事当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企业破产是由于董事违反法定董事义务所致,或者董事在破产程序存在违法操作,则董事有可能承担行政、民事甚至刑事责任。通过对国内外破产立法的比较,对我国破产企业董事责任问题进行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2.
破产公司原则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各国企业合并反垄断控制中的重要抗辩,而我国反垄断法对经营者集中仅有涉及公共利益可豁免的笼统规定。因此研究该规则的产生、发展及其理论基础,并探讨其在我国的适用及完善对今后的反垄断法司法实践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3.
略论破产企业土地使用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正>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运行,在企业经营机制转换过程中,优胜劣汰的法则使一些企业兴旺发达,一些企业濒临破产。濒临“死亡”的企业其承载的土地仍然具有它特有的价值,尤其是破产企业原来赖以生存发展的土地使用权,已成为企业的物质财富和最重要的财产权利。因此,正确认识和依法处理破产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仅有利于保护破产企业财产权,而且对人民法院审理好破产案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破产企业土地使用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破产企业土地使用权是指破产企业依据法律规定业已取得并仍可以有偿或无偿地利用土地产生效益的权利。破产企业土地使用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一是主体的特定性 即在清算组处分破产财产之前土地使用权只属于破产企业。 二是来源的合法性 破产企业原来赖以生存发展的土地使用权不论是以何种方式取得,  相似文献   

4.
管理人对破产财产的管理,根据破产进程可分为资产接收、资产管理和资产审计、评估、拍卖三个阶段。三个阶段的知识产权保护内容和重点不同,接收阶段重在查明知识产权,管理阶段重在管理知识产权,审计、评估和拍卖阶段重在变现知识产权。  相似文献   

5.
在当前特殊的经济形势下,律师应当利用各种场合宣传《破产法》的意义,帮助政府和企业学好、用好《破产法》。律师如碰到实际已破产的企业,特别是那些深陷高利贷泥沼的企业,应当劝导其走申请破产之路。在办理破产案件时,律师应当全程跟进案件的审理过程,及时详细地了解案件的审理情况;如实申报债权,避免虚假申报;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提示债权申报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做好专业能力的储备。  相似文献   

6.
在对破产企业的清算过程中,由始至终离不开破产财产,它既是破产宣告后继续进行破产程序的基础又是破产债权人得以通过破产程序接受清偿的物质保证,同时还是破产企业职工得以妥善安置的一种途径。因此对破产财产的定位及分配直接关系到破产程序能否继续进行,更重要的是关系到杜会稳定和债权人的合法权利能否得到更大限度的保护。所以破产财产及其分配贯穿于破产程序始终,依法分配破产财产在破产清算过程中起着极其重要作用。目前,世界各国对破产财产的规定也有很大差异,主要来源于两种不同的立法原则和学说:固定主义和膨胀主义。固定…  相似文献   

7.
破产企业债权人权益保护之我见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破产法的基本原则是既保护债权人也保护债务人的利益,其中更重在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而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债权人权益被侵犯的不正常情形却屡有发生。本文在分析其成因的基础上,提出了强化破产企业债权人合法权益保护机制的若干法律对策  相似文献   

8.
论合伙企业的破产财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琳 《法制与社会》2011,(20):117-117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合伙企业的破产程序依照《破产法》的规定进行,但是由于合伙企业本身的特殊性使得其在破产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特别是在破产财产的认定上。因此本文仅对破产财产的范围进行讨论,对其范围进行重新的界定,将合伙人与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明确的区分从而避免财产混同和人格混同的状况。  相似文献   

9.
现行破产法并没有禁止关联企业之间以债权人身份提起破产申请,但允许关联企业之间申请破产更容易助长假破产真逃债的发生,以致规避法律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损害外部债权人合法权益。本文从一则案例开始分析,提出应当限制关联企业之间以债权人身份申请破产。  相似文献   

10.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健全和完善,市场竞争机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市场竞争在带来经济高效率的同时,也必然伴随一定数量的企业选择破产。尽管《公司法》、《企业破产法》在司法适用中不断完善,《物权法》也已实施多年,但对于如何处理好破产企业的土地使用权问题,至今仍然是一个需要继续深入研究的问题,在实践中该问题的处理十分复杂且易生纠纷。按照《物权法》的一般原理,遵循企业破产法与土地管理法的基本规定,将理论探讨与实务操作相结合,提出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要妥善处理好这一问题,应按照破产企业土地资产与其他资产一体化原则,科学界定纳入破产清算的土地权益类别,科学设置企业破产清算中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与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的各自职责权限与工作流程,通过发挥司法手段与行政手段互补作用,促进深化土地管理改革,实现土地资源合理流转并优化配置,维护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保障破产关联各方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1.
200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确立了合伙企业破产参照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法律规则,但这种参照适用尚存在诸多问题需要在理论和立法上予以解决。我国的合伙企业与法人型企业在组织方式、财产构成和责任范围上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合伙企业的破产与法人型企业的破产相比,有其特殊性。这些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合伙企业的破产原因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与企业破产法一般规定中的资不抵债无关;(2)合伙企业破产可以适用破产清算程序,但不适用和解和重整程序,只有合伙企业的债权人才有权申报债权;(3)合伙企业的破产财产包括合伙人的出资以及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4)在进行合伙企业破产的债权清偿时,要分清各个合伙人的责任,注意合伙人连带破产问题,在合伙企业债权人和合伙人债权人并存时,适用并存债权原则进行清偿。  相似文献   

12.
合伙企业破产的法律适用若干问题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新实施的《合伙企业法》和《企业破产法》已将合伙企业纳入破产范围,由于合伙企业具有特殊性,因此其破产的法律适用有若干问题值得探讨。首先,合伙企业的破产原因应为合伙企业财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次,劳务、商誉以及不作为可以作为合伙企业的财产,但不应作为其破产财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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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清理债权债务,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实现破产程序上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平衡,既是破产法的立法目标,也是人民法院破产清算审判工作的原则和宗旨。近期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州中院")审结了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闽发证券")及其4个重要关联公司合并破产清算案件。〔1〕该案于2008年7月立案受理,涉及6个破产企业和54个关联公  相似文献   

16.
张弢  王伟 《人民司法》2012,(22):82-86,1
破产债权确认是整个破产程序中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是进行破产债务清偿的基础和前提。如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对外债权(次债务人)行使代位执行权,若案件已进入到执行阶段,但是尚未执行终结,在债务人及次债务人均破产的情况下,债务人的对外债权是否属于破产财产?债务人对于自己欠缴出资的股东的债权是否属于破产财产?债权人应当向债务人申报债权还是向次债务人申报债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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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公司清算,是指解散的公司清理债权债务,分配剩余财产,了结公司的法律关系,从而归于消灭的程序。作为公司清算的两种类型,破产清算和非破产清算都可以导致最终消灭公司主体资格的结果,但在制度安排、利益选择和程序简繁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对公司股东、管理层和交易相对方的利益影响重大。由于公司资产和  相似文献   

19.
破产企业只要存在一处无法处置的不良资产,就永远无法审结.本文试图通过分析现有的不良资产可研究数据,以及如今已通过的处置方式的剖析,提出更加合理的不良资产司法处置方式,以期对今后的破产案件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20.
正去年12月22日,备受关注的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闽发证券")破产清算案件在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标志着闽发证券破产案件落下了帷幕。2008年7月18日,福州中院受理了闽发证券破产清算案件,案件涉及6个破产企业和48个关联公司的清算,衍生诉讼案件多达1551件,各类清算标的总和超过300亿元,法律关系错综复杂,疑难问题盘根错节,清算工作涉及全国大部分省、市、自治区。在最高人民法院和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福州中院以及闽发证券的管理人通过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共清查出账外资产41亿元,清偿率从立案前预计的15%-20%,大幅度提升到了63%,远远超出债权人的预期,挽回了债权人巨额经济损失。"闽发证券破产案当之无愧地成为了券商破产史上的里程碑!"有关法学专家这样评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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