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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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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GZ0120200005广州市人民政府文件穗府规[2020]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放权强区改革,推动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充分调动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市政府研究决定,在2018年将121项市级公共服务事项调整由区(不含功能区,下同)实施的基础上,再将17项市级公共服务事项调整由区实施。  相似文献   

2.
正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57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区实施的决定》已经2017年12月22日市政府第15届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市长温国辉2017年12月29日  相似文献   

3.
正广州市人民政府文件穗府规[2018]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放权强区改革,推动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充分调动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将121项市级公共服务事项调整由区(不含功能区,下同)实施。  相似文献   

4.
正广州市人民政府文件穗府规[2016]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市政府决定第一批清理规范79项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相似文献   

5.
<正>(2019年9月18日)沪府规[2019]3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等的精神,本市对行政审批等事项进行了新一轮集中清理。经过严格审核和论证,市政府决定,取消、调整和承接23项行政审批等事项。其中,取消17项,调整2项,承接4项。现将23项行政审批等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调整和承接行政审批等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制定完善事中  相似文献   

6.
正(2016年7月21日)沪府发[2016]5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5号等的精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市行政审批等事项进行了新一轮集中清理.经过严格审核和论证,市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等事项,共计5项.其中,取消4项,调整1项.现将上述取消和调整的5项行政审批等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相似文献   

7.
<正>成府函[2015]90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切实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激发区(市)县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市政府决定下放部分市级管理权限。现将《成都市向区(市)县下放部分市级管理权限目录》印发你们,请市政府相关部门做好下放事项的指导工作,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及时将下放事项纳入本级行政权力目  相似文献   

8.
正宁政办规发[2018]18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取消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其中,取消51项行政职权事项,下放5项行政职权事项,调整12项行政职权事项,增加8项行政职权事项。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对于取消的行政职权事项,要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于下放的行政职权事项,相应政府部门要做好承接落实工作;对于调整为政府内部管理的事项,不得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实施,同时要严格规范行政行为;对于新增的  相似文献   

9.
<正>京政发[2015]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结合本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再取消和下放48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行政审批项目39项,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9项。  相似文献   

10.
<正>(2019年1月31日)沪府规[2019]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等的精神,本市对行政审批等事项进行了新一轮集中清理.经过严格审核和论证,市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17项行政审批等事项.其中,取消15项,调整2项.现将17项行政审批等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相似文献   

11.
<正>(2015年11月10日)沪府发〔2015〕6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等事项,共计83项.其中,取消48项,调整35项.在调整的行政审批等事项中,有1项属于涉密事项,按照规定另行通知.现将上述取消和调整的82项行政审批等事项目录  相似文献   

12.
<正>(2015年3月17日)沪府发〔2015〕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等文件精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市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新一轮集中清理.经过严格审核和论证,市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共计83项.其中,取消31项,调整52项.在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中,有2项属于涉密事项,按照规定另行通知.现将上述取消和调整的81项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相似文献   

13.
正(2015年12月5日)沪府发[2015]6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等事项,共计75项。其中,取消53项,调整22项。现予公布。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等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切实加强后续监管。要继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相似文献   

14.
正(2020年8月7日)沪府规[2020]1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支持临港新片区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办法》《关于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高质量发展实施特殊支持政策的若干意见》,市政府决定,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再集中行使一批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等事项,共653项。其中,市级事项347项,区级事项306项。现将653项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等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相似文献   

15.
<正>大政发[2014]50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经大连市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二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市政府决定再取消、下放和调整395项行政职权项目,其中取消60项,下放24项,转移、合并及降低收费标准18项,承接省政府下放行政职权项目293项。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职权项目的决定》  相似文献   

16.
正(2020年4月26日)沪府规[2020]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促进张江科学城产业集聚和区域发展,加快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根据《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上海市促进张江高科技园区发展的若干规定》,经研究,市政府同意由上海市张江科学城建设管理办公室接受市级部门委托实施一批行政审批等事项,共56项(具体目录附后).各有关部门和张江科学城建设管理办公室要抓紧做好委托实施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进一步细化明确委托实施的具体内容、实施范围、监管责任等,及时调整完善并依法公开办事指南,确保接得住、  相似文献   

17.
<正>济政字[2015]4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第一批省级削减行政审批事项和承接国务院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等项目的通知》(鲁政字[2015]152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削减市级行政审批事项10项,其中,取消2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及其他管理方式6项,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2  相似文献   

18.
<正>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91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已经2015年4月23日市人民政府第8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市长黄奇帆2015年8月21日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四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市人民政府决定取消63项、下放670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决定取消的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不得变相实施,不得转交有关事业单位、协会继续实施,不得通过拆分、合并等方式变相实施。决定下放的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市政府有关部门  相似文献   

19.
<正>(2014年9月4日)沪府发〔2014〕5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等文件精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市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新一轮集中清理。经过严格审核和论证,市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共计87项。其中,取消行政审批事项44项,调整行政审批事项  相似文献   

20.
正(2016年2月2日)沪府发〔2016〕1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41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等事项,共计14项.其中,取消8项,调整6项.在取消的行政审批等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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