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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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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GZ0320200065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文件穗医保规字[2020]3号各区财政局、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广州地区各公立医院:根据国家、省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价格机制改革的部署,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府[2018] 52号)要求,广州地区各公立医院自2018年12月29日起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2.
正GZ0320180075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穗人社规字[2018]5号各有关单位,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医疗联合体发展建设的有关精神,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推进医疗联合体建  相似文献   

3.
正GZ0320170052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穗人社规字[2017]3号各有关单位,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为进一步完善我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减轻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指定手术单病种医疗费用结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4.
正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文件穗人社规字[2019]10号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根据省、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对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从2019年1月1日起,将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为每人每月221元;对于继续按原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办法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在其原来养老金基础上每月加发10元。  相似文献   

5.
正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文件穗人社规字[2016]7号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6]12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6.
正GZ0320200229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文件穗人社规字[2020]11号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根据省、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对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从2020年1月1日起,将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为每人每月237元;对于继续按原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办法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在其原来养老金基础上每月加发16元。  相似文献   

7.
正GZ0320180102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穗人社规字[2018]6号各有关单位,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为进一步完善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关于执行2017年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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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GZ0320160054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文件穗人社发[2016]36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区财政局,市地税局局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为使本市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更加科学、合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工作进一  相似文献   

9.
甬人社发[2015]48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四区一岛”管委会人社部门、财政部门: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从2015年1月1日起,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相关标准,具体如下:一、调整市辖各区(含宁波保税区、国家高新区、大榭开发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城乡  相似文献   

10.
正GZ0320200086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文件穗医保规字[2020]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现将《广州市医疗救助办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医疗保障局反映。2020年2月21日广州市医疗救助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  相似文献   

11.
正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文件穗医保规字[2019]1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城乡居民大病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切实减轻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规范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工作,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19]23号)、《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穗府办规[2017]24号)以及《广州市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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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GZ0320150145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文件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穗人社发[2015]58号各有关单位,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为进一步完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减轻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门诊指定慢性病专科药费范围及标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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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文件穗人社规[2016]5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减轻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的负担,根据《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23号)以及《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及5个行动计划的通知》(穗府[2016]8号)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阶段性降低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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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GZ0320190105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文件穗人社规字[2019]4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各参保单位:为使本市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更加科学、合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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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GZ0320200085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文件穗医保规字[2020]4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各有关单位:为妥善解决本市离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以及部分事业单位人员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历史遗留的问题,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通过一次性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的办法,解决其退休后的基本医疗需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  相似文献   

16.
正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文件穗人社规字[2017]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和服务管理水平,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的通知》(粤府办[2016]85号)和《广州市人民政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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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GZ0320200234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文件穗医保规字[2020]10号各区财政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局,各有关单位:《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若发现问题,请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相似文献   

18.
正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文件穗医保规字[2019]8号各区财政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局,各有关单位:现将修订后的《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若发现问题,请及时向市医疗保障局反映。  相似文献   

19.
<正>JNCR-2013-0120006济人社发[2013]184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现对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疗保险)部分政策进行调整并通知如下:一、设置补缴最长年限为减轻参保居民的经济负担,自2013年缴费期起,对于符合条件未参保或者参保后  相似文献   

20.
正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各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各有关单位:现将修订后的《广州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若发现问题,请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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