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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2020,(4):F0004-F0004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原《江西政报》)于1949年8月创刊,由江西省人民政府主管主办、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室编辑出版,面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政府出版物。《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始终坚持"传达政令、宣传政策、指导工作、服务社会"的办刊宗旨,集中、准确地刊载: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规章和命令等文件;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有关机构调整、行政区划变动和人事任免的决定;江西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发布的重要规范性文件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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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2021,(4):F0004-F0004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原《江西政报》)于1949年8月创刊,由江西省人民政府主管主办、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室编辑出版,面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政府出版物。《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始终坚持"传达政令、宣传政策、指导工作、服务社会"的办刊宗旨,集中、准确地刊载: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规章和命令等文件;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有关机构调整、行政区划变动和人事任免的决定;江西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发布的重要规范性文件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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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2021,(3):F0004-F0004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原《江西政报》)于1949年8月创刊,由江西省人民政府主管主办、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室编辑出版,面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政府出版物。《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始终坚持"传达政令、宣传政策、指导工作、服务社会"的办刊宗旨,集中、准确地刊载: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规章和命令等文件;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有关机构调整、行政区划变动和人事任免的决定;江西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发布的重要规范性文件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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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2020,(1):F0004-F0004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原《江西政报》)于1949年8月创刊,由江西省人民政府主管主办、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室编辑出版,面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政府出版物。《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始终坚持“传达政令、宣传政策、指导工作、服务社会”的办刊宗旨,集中、准确地刊载: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规章和命令等文件;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有关机构调整、行政区划变动和人事任免的决定;江西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发布的重要规范性文件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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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在省委、省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今天终于与广大读者见面了。这是我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大举措,是省政府推进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在此,我对《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的首发,表示热烈祝贺。《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的前身是《江西政报》,创刊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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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2023,(8):20-21
<正>赣府厅字〔2023〕36号2023年4月18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鉴于人事变动,经省政府研究,决定对《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编辑委员会组成人员作如下调整:主任:徐延彬省政府秘书长第一副主任:刘晓艺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副主任:何婷婷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委员:胡海云省政府办公厅秘书处处长吴样平省政府办公厅综合处处长程晖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与信息化处处长王茨玲省政府公报室主任陶涛省政府公报室副主任邹晓东南昌市政府秘书长吴华丰九江市政府秘书长江华景德镇市政府秘书长万四新萍乡市政府秘书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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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1,(34)
福建省、江西省人民政府:你们《关于报批福建省人民政府和江西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请示》(闽政[2001]文165号)收悉。同意《福建省人民政府和江西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请你们认真遵守协议书的各项规定,共同维护两省边界地区的稳定,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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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1,(30)
安徽省、江西省人民政府:你们《关于报批安徽省人民政府和江西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请示》(皖政[2001]32号)及附件收悉。同意《安徽省人民政府和江西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请你们认真遵守协议书的各项规定,共同维护两省边界地区的稳定,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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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2024,(2):3-7
<正>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64号《江西省松材线虫病防治办法》已经2023年12月26日第35次省政府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省长叶建春2023年12月28日(此件主动公开)(2010年1月21日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80号公布2012年1月11日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一次修正2019年9月29日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41号第二次修正2023年12月28日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64号修订)第一条为了有效防治松材线虫病,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促进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和《江西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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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1,(28)
江西省、湖北省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报批江西省人民政府和湖北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请示》(鄂政文[2001]25号)及附件收悉。同意《江西省人民政府和湖北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请你们认真遵守协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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