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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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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宋汉林 《河北法学》2013,(2):168-176
民事审判权具备谦抑性与能动性两种属性。程序启动阶段审判权之谦抑性要求法院应尊重当事人对诉权、诉讼标的及程序的选择权,而能动性则要求法院对诉权行使作必要审查,对诉权滥用作必要规制,对诉讼要件作必要限定。诉讼推进阶段审判权之谦抑性要求法院应遵循权责统一、司法中立和程序理性原则,而能动性则要求法院要审查当事人的适格性,要衡平双方力量差异,要控制诉讼时空的推移,要强化公共利益的维护。案件裁判阶段审判权之谦抑性要求法院裁判不得干预立法权,不得超出诉请范围,不得违反既判力原则,不得主动启动执行程序,而能动性则要求法院能动运用办案技巧以做到案结事了,能动解决个案纠纷以引导政策制定,能动解释法律以弥补技术漏洞。  相似文献   

2.
王福华 《法商研究》2004,21(2):50-57
民事诉讼停止制度具有程序保障、实现诉讼和解与调解、抑制诉权的滥用等功能。鉴于我国诉讼中止制度中存在的诉权无为状态及效力虚无等弊端 ,有必要对其在诉讼停止事由、程序效力等方面进行立法整合。为优化民事诉讼停止中的诉讼权利的配置 ,应赋予当事人程序请求权、上诉救济权、诉讼停止合意权等。  相似文献   

3.
论程序形成权——以民事诉讼权利的类型化为基点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陈桂明  李仕春 《法律科学》2006,24(6):127-136
以诉讼权利与审判权力的关系为标准,可以将诉讼权利分为程序请求权和程序形成权两种类型。程序形成权是指依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共同的诉讼形为,无需经过法院审查,或者只需法院作形式审查,就能发生诉讼法律状态或诉讼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为诉讼权利。培植程序形成权的观念,注重当事人的程序主体性地位,对于我国当前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4.
为适应当前社会的发展,缓解司法资源供需紧张的矛盾,兼顾诉讼效率与公正,小额诉讼程序作为基层法院的小额诉讼法庭或专门小额诉讼法院审理一些涉诉金额较小案件的专门程序应运而生。然而,我国的小额诉讼程序都表现出明显的不完善。因此,需要结合社会条件及司法现状,借鉴两大法系的经验完善我国的小额诉讼程序。在我国,明确受案范围及管辖法院,赋予当事人程序选择权,完善该程序审级设置及独任制等,使当事人能够利用小额诉讼程序实现权利的救济。  相似文献   

5.
赵信会 《河北法学》2004,22(5):21-23
我国法律对必要共同诉讼未作进一步的分类 ,同时立法和理论都认为必要共同诉讼包括两种类型。其一是共同诉讼人之间是共有关系 ;其二必要共同诉讼人之间是连带关系。民事实体法赋予连带关系的当事人一并起诉或分别起诉的选择权 ,赋予了对方当事人对其一并起诉或单独起诉的选择权。这样民事实体法的规定就与必要共同诉讼制度存在一定的冲突。我们认为借鉴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的做法 ,把必要的共同诉讼划分为固有的必要共同诉讼和类似的必要共同诉讼  相似文献   

6.
司法公正实现之程序机制——以当事人诉讼权保障为侧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现代法学》2015,(4):41-55
司法公正需要通过一定的程序机制来表达和实现,法院审判权与当事人诉权之构成司法程序的基本要素,当事人诉权的程序保障直接影响司法公正的实现。通过程序机制合理界定两者的程序角色,为当事人诉权实现提供便利的程序机制,充实对当事人实现诉权之程序制度,适当强化法院对当事人诉权实现之程序保障义务,司法公正之实现便具备了程序基础。  相似文献   

7.
在意思自治的审判模式中,当事人平等地享有诉权,争议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就自己与对方当事人的民事纠纷如何处理提出自己的主张,并有权将其具体主张提请法院进行审判,这就是当事人诉权的行使。因为诉权行使的审级不同、诉权行使的当事人不同,诉权相应地表现为不同的形态,分别为起诉权、反诉权、上诉权和申请再审权,其中,当事人的起诉权是诉权最重要、最典型的表现形态。从诉与审判的关系角度来看,无诉即无审判,“当事人诉权的行使其意义不仅是引起法院的审判,还在于它对审判有着彼此制约的关系,这种制约不限于诉讼中的某一点,事实上它存在于审判的全过程”。①再审程序虽然不是民事案件的必然程序,但它与一审、二审程序一样,都是法定的诉讼程序,虽然各自所处的完全一致的。因此,从审判权的行使须以当事人行使诉权为前提这个角度来看,再审程序启动权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依法享有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其在本质上与起诉权、上诉权并无二致。纠纷发生后,利割关系人不诉至法院请求国家公权力介入解决纠纷,则法院不主动依职权启动一审程序;一审裁判作出后,当事人不依法上诉的,二审程序也就无从系属;同理,在裁判生效之后,若是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依法申请再审,则其享有的再审启动权应视为被其放弃,此时其他主体无权启动再审程序(除非案件涉及公共利益)。  相似文献   

8.
公益诉权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单锋 《河北法学》2007,25(3):141-145
公益诉权是公民、社会团体等依法所享有的基于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或者处于这种侵害的危险中而得以请求法院行使审判权以保护公益不受侵害的权利.公益诉权至少在当事人适格、诉的利益和诉权功能三个方面对传统诉权进行了质的突破,公益诉权作为一种公民权,是一种特殊性的人权,是积极性权利,是行动性权利,或者更透彻地说,这种权利的行使毋宁是一种政治行动.公益诉权的主体是多元的,除公民个人外,社会团体亦可以团体诉讼的方式行使,当下中国的检察机关式公共利益的最佳代表者,赋予其公益诉权有着深厚的法理基础,但从长远来看,"还权于民"是必然趋势,检察机关将维护公共利益提起诉讼的范围限定在国有资产的保护、反垄断诉讼等方面是较为适宜的.  相似文献   

9.
王媛媛 《法制与社会》2011,(12):147-147
诉权是当事人基于民事纠纷的发生,请求法院行使审判权解决民事争议的权利。它是由人权派生出来的一种自然权利,是启动和延续诉讼的权利,并由诉讼权利、诉和诉讼行为构成。诉权贯穿于当事人诉讼活动的全过程,在诉讼程序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并体现了多重价值。诉权理论的成熟是诉讼法理论成熟的重要标志。  相似文献   

10.
对于当事人选择诉讼程序错误,法院应当直接移送案件至有权法院,而不是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为避免法院(或法庭)之间相互推诿或争权现象发生,也应建立和完善法院之间审判权移送规则,明确法院间相互移送和接收案件的责任;将法院之间以及当事人与法院之间的审判权争议,交由审判委员会解决则更为权威和高效,而不应由当事人通过上诉方式获得救济。  相似文献   

11.
谢力 《法制与社会》2013,(6):290-291
虚假诉讼干扰了法院正常的司法秩序,浪费了司法资源,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更影响到了整个社会的诚信建设进程,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新民诉法也对虚假恶意诉讼进行明确规定。所以,探讨如何避免虚假诉讼问题就牵涉到了如何平衡审判权与诉权的问题。本文将并审判权、诉权两者的范围与限度进行探讨,对从程序法的改进、实体法的完善、国民素质提高等方面入手,试尝试建立有效防范、打击虚假诉讼的程序与制度。  相似文献   

12.
不论英美法系国家和地区的民事诉讼规则,还是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的民事诉讼法,都规定当事人以实名的方式进行诉讼。不过,崇尚实践理性的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官,基于案件的实际情况有时许可当事人以匿名的方式进行诉讼。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有关起诉条件中应记明当事人姓名的规定已不能适应实践的需要。民事诉讼法应该规定当事人具有匿名诉讼的权利,法院应该按照一定的程序规则,在当事人匿名和公开其姓名之间权衡利弊以决定是否同意当事人的匿名诉讼申请。  相似文献   

13.
合同解除权行使方式的立法价值目标应首先选择安全价值,由此决定了解除权的行使应当采用以明示方式为主。在认同通知解除的基础上,正确理解合同解除的国家参与性质,赋予当事人以选择权,允许解除权人通过诉讼及时解决合同纠纷。并通过突出解除权人的权利主体地位,明确解除异议权的从属性质,实现当事人意思自治解除合同与法院或仲裁机构解除合同的逻辑衔接。  相似文献   

14.
诉权与审判权之间的和谐,是民事诉讼行为能够得到公正结果的关键;诉权与审判权关系的理论,是整个民事诉讼法学的基石。在对审判方式进行改革的大背景下,有一种主张认为:过去我们过多的注重法院职权的实现,忽视了对当事人诉权的保障,因此导致当事人和法院之间比较严重的诉审冲突的出现。现在应该尽量扩大当事人的权能,减少法院的权限,通过诉权制约审判权,我们将此种说法归结为“以诉制审”模式,即希望通过各种形式的分权——用扩张诉权的方式来制  相似文献   

15.
民事诉民讼审前程序的独立结案方式是指从民事诉讼立案至开庭审理前,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确认当事人合意具有法律效力或直接作出终结诉讼的裁判。传统诉讼理论将庭审做为诉讼的核心和最终目标,审前程序只具有保障庭审顺利进行的附属价值。但在  相似文献   

16.
民事检察权是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领域的法律监督权,民事检察权在民事诉讼中的定位包括民事检察权行使的目标、对象与范围、方式与效力。民事检察权在诉讼过程中形成了民事检察权与诉权、民事检察权与审判权、民事检察权与当事人的自救权利、民事检察权与法院内部监督制约、民事检察权与职务犯罪侦查权等多边关系。  相似文献   

17.
民事程序选择权是在全球民事诉讼以“接近正义”为改革目的的背景下,为满足当事人的个性化的利益需要,由当事人在发现真实与促进诉讼之间权衡并作出选择而设计的制度。本文拟通过“功能主义与系统论”的方法论,以尊严诉讼的视角对民事程序选择权的合理性进行研究,并通过其功能定位、配套环境、隐性约束等方面的分析,试图构建中国的当事人程序选择权这一制度。  相似文献   

18.
王莉 《人民检察》2011,(5):16-21
民事检察权是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领域的法律监督权,民事检察权在民事诉讼中的定位包括民事检察权行使的目标、对象与范围、方式与效力。民事检察权在诉讼过程中形成了民事检察权与诉权、民事检察权与审判权、民事检察权与当事人的自救权利、民事检察权与法院内部监督制约、民事检察权与职务犯罪侦查权等多边关系。  相似文献   

19.
纵观我国现有的民事诉讼法律,诉讼和解只是作为当事人的一项权利,并未将其规定为一种制度.诉讼和解集有诉讼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并存的双重法律性质,立法不仅应当赋予诉讼和解具有直接结束诉讼程序的效力,还应当赋予其具有与生效判决同等的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20.
诚实信用原则与民事诉讼权利滥用之制约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与当事人行使诉权构成了民事诉讼权利分配的重要形式。①同时,法院审判权与当事人诉权的行使还需要其他诉讼参与人行使诉讼权利来予以配合。可见,诉讼权利的行使在民事诉讼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民事诉讼主体在享有权利的同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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