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王修珏 《江苏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11,(2):104-108
中国古代刑法有多处可以考证确实存在着罪刑法定,但古代刑法的罪刑法定只是一种思想,尚未形成法律原则。以成文法为载体的古代罪刑法定思想,在君主专制制度的作用和礼刑并用体制的冲击下,未能取得显著的成就,而后被西方的罪刑法定思想所取代。后者成为我国现代确立的罪刑法定原则的最主要根源。 相似文献
2.
3.
张红艳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3,1(3):68-70
罪刑法定原则不是禁止刑法解释,只是为刑法解释界定了合理的空间。刑法解释不能违反罪刑法定原则,这是坚定不移的定律。即刑法解释又要在已定的刑法规范中得出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的结论。 相似文献
4.
罪刑法定原则是我国刑法的三大原则之一,对于我国刑事法治和完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时至近日,习惯性的从“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之意理解罪刑法定注意不免有所缺漏,难以领略该思想的实质内涵,也难以深刻体会刑法先哲们提出这一思想“保障人权”初衷。只有从罪刑法定主义的产生、发展及价值内涵,从刑法先哲的思想深处去体会品味罪刑法定主义的应有之意,才能探析罪刑法定主义的深刻内涵。 相似文献
5.
陈伟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9,21(2):28-31,35
罪刑法定原则是现代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关于中国古代社会是否存在罪刑法定原则有肯定说与否定说之争。罪刑法定原则的价值在于保障人权,适用准则是禁止类推,它与“人治”根本相分离。现代罪刑法定原则与中国古代社会的罪刑法定具有本质上的异质性,我国古代的罪刑法定只是一种思想,并没有上升为一项基本的法律原则。而且,由于中国古代社会奉行专制体制和人治统治,罪刑法定原则欠缺生长的现实土壤,这就决定了中国古代的罪刑法定思想不可能发展成为罪刑法定原则,也不可能成为保护犯罪人的大宪章。 相似文献
6.
陈伟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7,19(6):30-34
罪刑法定主义的争议由来已久,罪刑法定主义包含着理性层面和现实层面,这是不可分割的二者统一。在理性层面,应该承认罪刑法定主义的形式合理与实质合理的非矛盾性;在现实层面,必须透视其形而下的司法化问题,从立法和司法解释入手,使罪刑法定主义定位于恰当的地位并使之发挥真正应有的价值。 相似文献
7.
试论我国古代刑法中的罪刑法定思想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法中的罪刑法定原则是指刑法将犯罪与刑罚,以及两者的关系明确加以规定,在司法中,法官依据刑法的规定进行定罪和量刑的原则,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我国古代刑法中不乏光辉的“罪刑法定”思想之存在。它渊源于古代氏族习惯法中的“调处息讼”理念,并在成文法中得到了重要的体现。罪刑法定思想体系的产生和发展过程分为胚胎萌芽阶段、产生阶段、发展阶段。 相似文献
8.
南非刑法的渊源与罪刑法定原则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杨凯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4):11-15
为填补我国研究南非刑法乃至非洲刑法的空白,本文初步论述了南非刑法的历史渊源、效力渊源和罪刑法定原则。 相似文献
9.
王浩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3,11(6):123-128
我国比附类推制度可追溯于周代,随后各朝代均推行运用,但不同程度作了限制。新中国1979年制定的刑法也规定了类推制度,但1997年刑法修订时废除了这一制度,正式确立了罪刑法定原则。虽然比附类推制度被废除,但这一思想仍然会影响罪刑法定原则的贯彻。 相似文献
10.
刑法司法解释或法外立法,或与刑法规范内容相冲突,或背离罪刑法定原则的宗旨。因此,遵循罪刑法定原则的价值溯求,转变旧有的刑法司法解释观,防止越权解释,对于罪刑法定原则为指导科学解释刑法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11.
唐周绍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1999,(1)
刑法观是人们对刑法性质、功能、犯罪、刑罚、罪刑关系、刑法制定等一系列问题的认识和心态的总称。打击犯罪与人权保障在理论上是可以统一的,是建立在法律的绝对完善的基础上的。罪刑法定原则的最终落实取决于执法者的司法活动 相似文献
12.
1997年刑法在对罪刑法定原则法定化的同时,在法条的设计上并未全面贯彻该原则。在罪名的确定性、刑法规范的严密性、法律用语的明确性三个方面都与该原则有差距。 相似文献
13.
麻贵令 《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2001,(4)
罪刑法定原则已写入刑法典,使我国刑法典的面貌为之改观,但其真正实现还必须使之从内容到精神完全融合进我国法律之中。从罪刑法定原则的历史沿革、含义和发展看,从其与我国刑法犯罪概念中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相矛盾的一面看,从其背后所蕴含的特定文化底蕴和价值观念看,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的真正实现尚需时日。 相似文献
14.
罪刑法定原则在1997年被写入我国刑法典,这是我国刑事法制建设的里程碑,对今后的刑事立法、司法都具有重要意义。最高司法机关颁布的司法解释在保证刑法的正确执行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明显的缺陷和不足,特别是存在与罪刑法定原则相偏离的倾向。因此,合理界定二者的关系有利于立法的完善和司法的公正。 相似文献
15.
王瑞君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04,16(6)
刑法渊源的研究取决于法律渊源语义的选定。依罪刑法定原则,只有法律才可以规定什么是犯罪以及应当受到怎样的处罚,只有法律才是刑法的渊源。这一命题揭示了由刑法特质所决定的刑法渊源不同于其它部门法渊源的显著特征,但此命题不应当然地将法律以外的因素排斥于罪刑法定制度构造之外。承认法律以外的因素的刑法非正式渊源属性,是刑法成为"活法",确保罪刑法定原则的司法实现所不可或缺的。 相似文献
16.
程婷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1,9(4):54-59
刑法解释相对于其他法律解释研究更为艰难的原因在于受制于刑法罪刑法定基本原则的限制。成文法本身语词的模糊抽象、立法的局限以及刑法司法过程中法官理解阐释都是刑法解释正当性的依据。刑法条文是刑法解释的对象,对象特殊性决定了刑法解释论与刑法解释规则区别于其他法律文本解释的特殊性。刑法的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之争与法律解释中的主... 相似文献
17.
王瑞君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03,15(5)
我国新刑法实施后,最高司法机关颁布的司法解释中出现了与新刑法确立的罪刑法定原则之罪之法定、刑之法定等基本内容及该原则所蕴涵的人权保障价值相背离的内容。其原因主要在于没能完全接受罪刑法定的观念。因此,罪刑法定原则的贯彻执行有赖于刑法理念上的变革。同时,重点研究刑法司法解释的规则和方法对刑法司法解释的科学化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8.
应然论说与实然的评说-对新刑法罪刑法定原则“中国特色”透析与质疑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新刑法确立的罪刑法定原则具有中国特色有消极侧面,又有积极侧面,既蕴保价值,又蕴保护价值。文章从罪刑法定原则产生与发展历程及其规律的检讨入手,确证了罪刑法宝原则在机能和价值定位上的执一性;只能是限制机能和保障价值。并且指出罪刑法定原则的“中国特色”体现了社会本位和权力本位合理性和实质合理性的冲突。故而应予破弃,以还罪刑法定原则之本来面目。 相似文献
19.
虞佳臻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5,27(3)
虽然新刑法已将罪刑法定原则奉为帝王条款,让它在刑法的世界中指点江山,但本该安分守己的司法解释如雨后春笋般地在立法领域中给自己开垦了一块自留地,彰显着司法权对立法权肆无忌惮的侵蚀。这种冲突引发了学界对罪刑法定原则中法的范畴与司法解释定位问题的再思考。在罪刑法定的要求下明晰司法解释的合理定位,在罪刑法定的指导下规范司法解释的内容效力,在罪刑法定的释义下寻找司法解释的完善之路,使司法解释与罪刑法定原则相互妥协,增强刑法规范自身的体系性和妥释性。 相似文献
20.
曹希国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19(3):144-145
罪刑法定原则的价值内涵在于保护机能与保障机能的协调统一以及在此基础上人权保障之优先.由此决定刑法的解释应以合理性原则为基础性限定条件;以有利于被告人原则为补充性限定条件.相应地刑法解释应采用限制解释、当然解释、扩大解释及作为价值补充的类推无罪解释方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