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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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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集资类案件刑民交叉处理问题,是长期以来一直困扰着实务工作人员的难题。在面对该问题时,如果没有妥善处理,将会导致公民对司法的信任丧失,贬损了司法的权威。因此,认真思考刑民交叉问题,研究其原因和对策,对于刑法功能的恢复,司法权威的增加有着重大的意思。本文收集实例,从产生集资类案件刑民交叉存在问题的原因入手进行分析并探讨解决措施。  相似文献   

2.
黄东平 《法制与经济》2010,(2):31-33,35
在司法实践中,经常会遇到民商事纠纷与刑事犯罪交叉的问题。刑民交叉案件存在多种关联因素,只有对其加以必要的类型划分,才能理清其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要针对刑民交叉案件的实际,分别选择适用先刑后民、刑民并行、先民后刑等处理方式;在审理刑民交叉案件过程中,要遵循平等原则和程序正当原则;在此基础上,对一些刑民交叉案件处理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思路。  相似文献   

3.
刑民交叉案件处理机制研究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刑民交叉案件是审判实践中经常出现的问题。尽管法律和司法解释对刑民交叉案件的处理机制已有部分规定,但这些规定存在严重缺陷,应该重构我国的刑事附带民事制度。具体而言,应当赋予被害人以选择权,保障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的相对独立;应当因案而异,实行“先刑后民”、“先民后刑”或者“刑民并行”;在刑民诉讼冲突的情况下,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相似文献   

4.
刑民交叉案件在司法实践中普遍存在,受"先刑后民"传统理念的影响,民事案件的处理长期受制于刑事案件,使权利人受损的利益无法获得及时的法律救济,引起当事人的不满。本文针对这一根本性问题,从现有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经验出发,提出对刑民交叉案件的处理原则,应以"刑民并行"为主,"先刑后民"、"先民后刑"为辅,并就如何协调处理刑民交叉案件的程序选择、程序衔接、实体衔接等一系列问题阐明了观点。  相似文献   

5.
在司法实践中,经常会遇到民商事纠纷与刑事犯罪交叉的问题。刑民交叉案件存在多种关联因素,只有对其加以必要的类型划分,才能理清其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要针对刑民交叉案件的实际,分别选择适用先刑后民、刑民并行、先民后刑等处理方式;在审理刑民交叉案件过程中,要遵循平等原则和程序正当原则;在此基础上,对一些刑民交叉案件处理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思路。  相似文献   

6.
钱国  金庆微 《人民检察》2023,(10):65-68
虚假诉讼中刑民交叉问题突出。在事实认定和证据使用方面,只要刑事裁判认定的事实符合民事再审事由,检察机关即可启动民事监督程序;刑事证据在民事诉讼中并不当然具有证明力,而要从是否符合民事证据“三性”以及是否与其他证据相印证等方面进行综合判断。要破解监督难题,在刑民程序衔接方面,检察机关宜加强案件初查,完善线索移送机制;强化刑民协同,完善刑事追诉和民事监督程序衔接机制;厘清“先刑后民”适用范围,完善刑事制裁和民事再审程序衔接机制。  相似文献   

7.
刑民交叉案件是司法实践中一个复杂而又普遍的问题.我国现行立法对此缺乏系统而明确的规定,导致司法实践中此类案件的处理千差万别,也难以确保司法之公正.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厘清刑民交叉案件中的有关法律问题,以期裨益于我国当前之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8.
刑民交叉案件是指刑事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交叉的案件,此类案件容易混淆民事不法和刑事犯罪之间的界限,因此,应当从理论上进行深入的研究,为司法实践正确区分民事不法和刑事犯罪提供刑法教义学的根据。在司法实践中,刑民交叉案件的犯罪认定,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形分别处理:(1)形式看似民事法律行为,实质上属于刑事犯罪行为;(2)形式上看似刑事犯罪行为,实质上属于民事法律行为;(3)刑事犯罪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的交织。民法是形式思维,强调法律关系。但刑法与之不同,具有实质判断的性质。因此,在处理刑民交叉案件的时候,应当注意民法和刑法在法律思维方法上的差异。  相似文献   

9.
随着我国经济往来活动的增多和刑民交叉案件的频繁发生,如何解决前一生效裁判对随后的另一性质诉讼的效力问题,成为司法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难题。应当利用既判力理论解决生效裁判对随后诉讼的效力问题。在刑事裁判对随后民事诉讼的效力方面,应当适用既判力理论中关于争点阻却的抗辩,并考虑到刑事与民事证明标准的不同,区别对待有罪裁判、无罪裁判以及证据不足、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对随后民事诉讼的效力问题。关于民事裁判对随后刑事诉讼的效力问题,也应当利用既判力的理论,区别公诉和自诉的不同情况作出具体分析。  相似文献   

10.
在处理刑民交叉案件时,不宜将“先刑后民”作为基本原则,该传统办案模式缺乏规范依据,实质上有违法秩序统一性原理,也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刑民交叉案件应采取“刑民并行”原则。根据“刑民并行”原则,违反刑法并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在判断合同效力时,首先要考虑相关规定的立法目的尤其是强制性规定所要保护的法益,其次要考量通过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能否实现该规定的立法目的。如果行为人已被追究刑事责任,相关规定的规范目的已经实现,就无须再从民法上否定合同效力,否则不利于保护合同当事人特别是无过错的当事人利益,反而会发生违反立法目的的效果,使得相关社会关系遭受更大的损害。在法律事实同一、依赖公权力查明案件事实、刑事处理结果更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证明标准基本相同的特殊情形下,有必要例外地采用“先刑后民”的做法。  相似文献   

11.
从技术到情感:刑民交叉案件管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李兰英  陆而启 《法律科学》2008,26(4):102-111
司法与戏剧都是以台上表演、宣讲台词的形式来表达人性化的情感。司法入口的刑民二分法与司法过程的逻辑三段论一样都不能排除情感因素作用。刑民交叉案件很显然是在严格刑民二分观点透视下的模糊和边缘地带。遵循司法制度的合成理论和司法过程的辩证理论,反映世界潮流,体现司法民主,切合和谐主题,采“超越极端,回归情感”的思路,为积极回应和适时流转当事人诉求,把刑民交叉案件管辖的一些历史沉淀和实践探索的边缘性制度逐步固定下来,从而增加现行制度的弹性和适应力。从本质上说,以情取胜而不是以力服人也是司法和竞技的主要差别。  相似文献   

12.
毛立新 《法治研究》2011,(12):56-62
诈骗犯罪往往与经济纠纷交织互涉,刑事、民事诉讼往往交叉并行,应针对不同类型的刑民交叉案件采取不同的程序处理方式。当刑、民案件在法律事实上“竞合”时,原则上应“先刑后民”;当两者在法律事实上“牵连”时,原则上应“刑民并行”。对“刑民并行”时可能出现的主体冲突、涉案财物冲突、证据冲突、裁判冲突等,应在程序上予以协调解决。  相似文献   

13.
刑民交叉案件法理分析的逻辑进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民交叉案件是目前司法实践中较为复杂和疑难的一类案件。从法律技术运用层面上进行分类,刑民交叉的案件存在着三种主要类型。一是,案件在外形上具有刑民交叉或经济与刑事混杂的形式,但就其内容而言,其行为性质并未超出民法或经济法的调整范围,因此只能通过刑法的前置法来加以解决,无需进入到刑法领域进行评价;二是,案件在外形上具有刑民交叉或经济与刑事混杂的形式,但就其内容而言,刑民交叉或经济与刑事混杂的法律关系是一种纵向的包容重合关系,由于其社会危害性已超出刑法前置法的量的限制性和已具有刑事违法性的质的规定性,因此司法实践应当需要采取"先刑后民"的操作方式,通过社会危害性的量和刑事违法性的质两个方面的评价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三是,案件在外形上具有刑民交叉或经济与刑事混杂的形式,但就其内容而言,刑民交叉或经济与刑事混杂的法律关系是一种横向的同位并列关系,这在司法实践中应当是一种"桥归桥、路归路"的事实现象,它们需要接受两种不同的法律规范的分别评价和处理。  相似文献   

14.
在司法实务中,刑民相互交杂的案件数不胜数,如何实现对刑民交叉案件的公正处理是当下刑法理论与司法实践不可忽视的重大课题。对刑民交叉案件进行类型化的分析是对刑民交叉案件进行多角度研究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性工作。以法律事实中蕴含的法律关系作为刑民交叉案件分类的主要依据具有较大的合理性。据于这一基本原理,可以把刑民交叉的案件分为三种类型:一是案件事实在表象上具有刑民交叉的形式,但只具有单一的民事法律关系;二是案件事实在表象上具有刑民交叉的形式,但这一刑民交叉所具有的相互关系在本质上是一种纵向的、属于刑事包容民事的法律关系;三是案件在表象上具有刑民交叉的形式,但刑民交叉的法律关系是一种横向的、属于同位并列的关系。根据这三种不同的法律关系的特点与性质,应当分别采取三种不同的处理原则。  相似文献   

15.
刑民交叉案件处理难度较大主要是基于其法律关系的复杂性。对于这类案件的解决,需要把握 案件的核心逻辑,寻找相应的法律关系,找到对应的法律依据,特别是层层剥离其中存在交叉的法律关系,并最 终得出案件解决方案的结论。本文中的案件所涉及的不动产刑民交叉纠纷的解决,其前提是通过判断行为主 体构成“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导致主合同的无效,而这种主合同的无效并不是基于刑事判决的影响,刑 民交叉案件中,刑事判决并不具有高于民事判决的效力。基于主合同无效,从合同即担保抵押合同亦无效, 银行对于涉案房屋的担保物权无法善意取得。因此,涉案房屋应当归还给原所有人。  相似文献   

16.
案名:王某江故意毁坏财物案 [基本案情]某市光华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光华公司)将某市财富中心幕墙工程发包给建伟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建伟公司),海达装饰材料公司(以下简称海达公司)为担保方。犯罪嫌疑人王某江为建伟公司职工,是财富中心幕墙工程的项目经理并负责施工。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  相似文献   

17.
近年来我国刑民交叉案件领域案件逐渐增多,解决民事生效裁判对其后的刑事诉讼的效力问题,已经成为司法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难题。本文从具体案例出发,力图通过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之间的关系,特别是论证二者证明标准的不同来对既判力问题进行研究和分析。  相似文献   

18.
郑琼 《行政与法》2012,(12):149-152,F0003
审理刑民冲突案件的前提是确定刑事诉讼程序与民事诉讼程序的启动与否以及处理刑民案件时的先后顺序。"刑民独立、并行为主"应为审理之基本原则,并以"先刑后民"、"先民后刑"为例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件与民间借贷案件之间的冲突是刑民冲突的典型表现,司法实践中的处理各有不同。  相似文献   

19.
刑民交叉类的疑难案件是当下社会的热门话题,也是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的热点问题。对于刑民交叉的疑难案件是采信“先刑观念”的思维模式还是信奉“先民后刑”的司法原理,往往会造成两种截然不同的司法结果和社会效果。在我国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先刑观念”的现象还十分明显和强烈,这里既有历史的原因,又有现实的原因,更有功利的原因。但“先刑观念”这一思维模式本质上是一个错误的社会发展向导,日益强化以刑为先、以刑为主和重刑轻民的思维观念,会使得刑法日益坐大、一法独强甚至甚嚣尘上,这势必会成为中国社会不可避免的累赘现象,由此会给社会的文明发展和想要建设法治社会的目标带来诸多消极的影响和负面的作用。破解“先刑观念”的思维模式,还有赖于司法观念的更新,新型刑事法律关系概念与机制的形成和刑法的二次性评价原则的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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