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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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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闫鹏  张煊 《法制与社会》2013,(22):90-91
国企高管的薪酬水平应当综合考虑中国国情和国有企业特点,与经济发展水平和企业竞争力相适应。2006年,国资委规定中央企业的高管薪酬水平控制在不超过职工平均工资的14倍。一些地区也相应做出了"倍数"规定,北京市国资委规定北京国有企业负责人的年薪不应超过本企业平均工资的12倍。而一个突出现状是部分国有企业高管年薪水平过高,与企业职工平均收入水平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差距不断扩大。国企高管薪酬同时是个法律问题,本文主要从法律规制的角度探讨国企高管薪酬法律规制。  相似文献   

2.
邓微 《法制与社会》2011,(17):207-208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高管薪酬问题治理是我国公司治理的难题。本文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特殊性入手,分析这类公司高管薪酬决策机制与监督上存在的问题,提出着力股权结构改革,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强制引入职工董事,完善监事会制度等解决方案,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高管薪酬进行法律规制。  相似文献   

3.
上市公司高管薪酬机制中存在数额失控、市场竞争不能有效约束、董事会不能合理决定、高管薪酬和公司业绩不挂钩等突出问题,由此引发了民众不满、学者批评和政府行动。因此,市场机制、公司自治和行政干预方面采取的应对措施存在的不足。而上市公司高管薪酬问题兼具公共性与私有性,应合理划分公权干预与公司自治空间,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加强高管薪酬长期激励机制,完善相关披露制度,相机选择法律控制模式。  相似文献   

4.
彭岳 《比较法研究》2021,(4):158-173
数字贸易治理存在着两类主流规制路径:数据规制与贸易规制.前者围绕跨境数据流动而展开,具有多元性和灵活性;后者以推进贸易自由化为目标,具有主权性和互惠性.理论上,数据规制和贸易规制均可被用来协调各国在数字贸易治理方面的冲突,但哪一类规制路径更适于调整数字贸易问题,以及如何在国际层面更好地协调各国规制措施,将影响到各国进行国际合作的成效和前景.当前,国家间订立一个综合性的数据条约不具可行性,而通过贸易协定全面纳入数字贸易治理条款有使数字经济脱嵌于国内社会关系的危险,以WTO体制为代表的有限全球化策略仍是最佳替代方案.  相似文献   

5.
蒋建湘 《中国法学》2012,(1):117-128
国企高管薪酬法律规制的对象并不是薪酬水平本身,而是不合理的薪酬,其本质上是不能真实反映高管的贡献、与企业绩效脱钩的薪酬。在我国,不合理国企高管薪酬难以通过市场自身的力量恢复其合理性,引入法律规制是必要的,当前国企高管薪酬管理的现状也迫切需要法律规制。为保障国企高管薪酬的设定合理以及已设定薪酬不致失去合理性,应通过立法建立独立的薪酬委员会制度、出资人代表薪酬审查决定制度和薪酬追回制度。当然,公开企业财务信息、设立科学的薪酬设定程序等也是国企高管薪酬立法规制的必要内容。同时,通过出资人代表派生诉讼启动薪酬司法审查是国企高管薪酬法律规制的另一主要方式,我国的薪酬司法审查应以信义义务为标准,并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  相似文献   

6.
创业板上市公司高管辞职套现的法律规制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危兆宾 《时代法学》2011,9(2):66-70
创业板上市公司高管辞职套现看似合乎法律自由,其实质背离道德正义,且其背后隐藏着制度性漏洞带来的寻租危害,这种政策机遇下的非理性造富如果不加以严格法律规制,将严重背离证券市场法治精神。客观分析创业板上市公司高管套现行为规制的立法滞后和监管缺漏,从公司内部治理、保荐人持续督导、多元监管及可诉性的法律责任追究等多重视角强化对高管辞职套现行为的法律规制,将有利于营造一个多方共赢的创业板市场。  相似文献   

7.
罕见病法律制度的困境与出路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程岩 《河北法学》2011,29(5):10-18
域外罕见病药物法律以市场激励、软化技术规范的途径促进个体医疗平等权的实现,但是罕见病高成本与高社会价值的极端矛盾状态决定上述方式既无益于公平与效率的实现,更无法担当起价值整合的作用。我国罕见病立法应立足于公共健康而不应仅限于个体权利保障。以规制理性整合效率与公平,分析域外相关制度规制失灵的原因,在理论反思和制度参照的基础上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罕见病法律规制体系。  相似文献   

8.
个人信息保护存在私法诉讼与行政规制两种主要路径,私法诉讼多以侵权之诉的形式展开。由于个人信息处理者与信息主体的地位失衡,信息主体举证困难,维权难度高;由于损害难以界定,诉讼存在成本与收益不均衡的激励困境;同时,个别性的诉讼也难以有效回应系统性的社会风险。行政规制路径以基本权利的国家保护义务作为法权基础,在专业性、信息充分程度、治理效率等方面具有比较优势。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应当更妥善地处理两种路径的协调。未来个人信息保护的行政规制路径需要进一步明确规制体制,充分运用行政处罚、自我规制、内部管理型规制、第三方规制等多元化的规制机制。  相似文献   

9.
公司治理结构的法律规制——基于政府规制理念的考察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从当前公司特别是上市公司出现的重大问题为切入口 ,剖析了公司治理结构之混乱的方方面面 ,进而寻找法律在这方面存在的缺陷 ,提出了公司治理结构法律规制的基本理念 ,为《公司法》的修改提出了理论和实际方面的参考。  相似文献   

10.
我国当下公交民营化改革普遍受挫的背后隐藏着异常复杂的政府规制课题。作为公私部门合作治理的有益尝试,特许经营是我国公交民营化改革的基本路径。面对公交领域特许经营的诸多困境,地方政府应当尽快实现由"冲锋陷阵"的执行者向"身居幕后"的保障者的角色变迁,在坚守法治精神和契约规则的基础上切实担负起后民营化阶段的规制责任,努力促进公共福祉的提升。在公私合作的崭新背景下,通过对具体行政领域规制过程的观察和政策面的关怀,以回应真实世界为己任的新行政法已然兴起。  相似文献   

11.
高管薪酬由于近来的全球性经济危机的爆发而广受关注,现行高管薪酬制度的诸多弊病也引起学者们的热烈讨论。本文从剖析现行高管薪酬制度存在的问题出发,力求从法学角度找到科学规制高管薪酬的途径,并提出了完善高管薪酬法律制度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2.
《北方法学》2022,(5):108-122
《公司法》以第21条为中心的关联交易规范面临制度困境,实践中无法有效规制因关联交易而引发的控股股东与小股东以及公司与管理层之间利益冲突等公司治理问题,亟待公司法修订时对其规制理念与规制工具予以体系性完善。在规制理念上,一方面小股东以及债权人利益保护应纳入我国公司法关联交易规范的直接保护范畴;另一方面引入关联交易“一体化”规制理念,克服现行法“碎片化”规制路径的弊端。在规则重构上,将《公司法》第21条从侵权责任条款改造为直接界定关联方、交易、公允性判断规则及其举证责任规则等构成要件的一般性条款,同时引入关联交易的法定豁免情形,以期实现权益保障与经济效率的平衡。此外,结合我国《公司法》框架下不同类型公司治理的特殊性,关联交易的批准规则和披露规则作为规制工具亦应进行本土化再造。  相似文献   

13.
傅穹  于永宁 《法律科学》2009,27(6):123-130
高管薪酬机制既是资本市场辉煌的动力,也是全球性经济危机的诱因。金融危机背景下“正面我赢,反面你输”的单向保护高管利益的扭曲薪酬机制面临反思。在薪酬机制从现金薪酬向股权薪酬过渡,股权薪酬与业绩脱钩,高管薪酬公平议价面临遭遇质疑之际,行政强制的限薪措施只是一种临时的激进措施,程序合理化与信息公开化为基石的公司治理是解决高管薪酬的方向。  相似文献   

14.
论高管“问题薪酬”的董事问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如遇高管薪酬,董事就可能基于互惠和群体思维等情景以及单纯接触效应和框定效应下的生物本能,无意识地"董董相护",高管"寻租"如愿以偿,自应对董事问责。理性回路下的注意路径不能对情感回路下的"董董相护"对症下药,实际上放纵了高管"问题薪酬"。以诚信路径予以涵摄,则可以不枉不纵。是否构成"董董相护",需借助于高管薪酬的合理性进行推论。基于高管薪酬合理性边界的模糊性,拿捏高管薪酬的合理性,需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指针,借助高管薪酬的标准、水平和结构的合理性,厘定相应的参照系。  相似文献   

15.
郑长旭 《法制与社会》2013,(4):143-144,148
民营化浪潮的兴起有着政治和社会多重背景,且民营化并不是效率、经济的代名词,它有着公平、正义、责任等价值取向。当前我国民营化过程中的诸多制度缺失,加之民营化主体的理性人思考,共同导致了民营化中政府规制的现实必要性。构建有效的政府规制体系有多种路径,本文从规制机构的建立健全、强制信息披露与公民监督相结合、绩效评估制度的建立与执行三个角度进行了简要分析。  相似文献   

16.
国有企业治理存在天然的缺陷,并非简单的"政企分开"和"委托代理"等问题,而是国家所有权的公权力属性决定的。国有企业治理具有相对性;国有企业治理的重点不在于内部治理,而在于外部治理。健全的市场经济体制和积极宪政国家等外部治理环境是国有企业治理的关键,国有企业的内部治理结构借鉴普通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仅具有相对意义。  相似文献   

17.
颜婧 《法制与社会》2014,(14):165-166
民事审判权是我国审判体系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民事审判权能否依法、独立、公平、公正、高效的行使关系到社会主义的建设,关系到国家长治久安。然在当下这个物欲横流崇尚物质享受的社会,民事审判权也不可避免的成为了一些人亵渎的目标,使民事审判权的行使失去了原有的公平、公正。所以了解民事审判权行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寻求解决规制的途径成为了当下政法系统面临的主要课题。  相似文献   

18.
网络平台差别化定价的应用包括商家定价与平台定价场景。基于市场博弈结构分析,作为传统平台规制路径的反垄断机制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存在较大的规制失灵成本。网络平台差别化定价的核心场景特征为,平台与商家以个人信息作为"消费者支付意愿"的判定基础。在当下信息技术发展场景中,个人信息保护应当以维系信息关系为核心价值目标。在用户——平台关系场景中,这一信息关系体现为数字信任。维系数字信任,成为平台经济持续发展的关键。基于交易成本比较分析,应当通过设置信任公地资源使用规则的方式,建构平台经济中的可信承诺。在差别化定价场景中,数字信任维系路径具体包括:规制价格推荐算法,推动数据共享,设置价格算法解释规则,完善科技伦理治理机制。  相似文献   

19.
孙跃元 《河北法学》2023,(4):156-175
算法决策应用的外部风险具有聚合性和累积性特征,侧重算法行为端,在技术运用过程中向多数不特定群体扩散,将其类型化后包括社会公共利益和实质正义受损、人的主体性地位和合法权益受挑战两方面。外部风险不同于一般侵权行为的损害后果,无法适用传统归责原则。为了有效促进算法技术和监管的良性互动,以公共治理路径为视角,将算法决策嵌入网络社会架构中分析当下治理的局限性,并提出较完善的治理方案。在思路上,应遵循分类分级的精准化治理方法,选择“软”“硬”法为协同治理工具,坚持安全和发展并重的治理理念。在路径上,应着眼于算法决策应用的生命全周期,用算法解释机制解决算法备案制失灵的问题,以风险比例确立算法决策系统的分类与规制方向,并以平台为主体多途径构建算法综合性问责体系,形成治理合力。  相似文献   

20.
宋亚辉 《法商研究》2012,(3):94-105
在现代工业社会,如何规制公共风险是立法者面临的难题。梳理两大法系国家的公共规制法律发展史发现,行政规制和司法控制是两种典型的规制路径。对于如何选择最佳路径问题,从20世纪70年代以来,理论上经历了替代性分析和互补性分析两个阶段。其中,替代性分析支持单一的规制路径,而互补性分析则主张两种路径的合作。进入21世纪后,新规制理论学派提出了公共规制的"第三条道路"理论,主张合作规制不仅是行政规制和司法控制两种路径的联合使用,还包括更为丰富的内容,倡导灵活的、综合性的规制模式,它实质上是合作规制模式的深化。中国公共规制法律顺应世界公共规制潮流,选择了合作规制模式。然而,依据新规制理论,中国的合作规制尚有待深化和转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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