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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法治型“泛珠”区域劳务合作机制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区域劳务合作法律协调机制是法治型"泛珠"区域劳务合作机制的核心,因此,建立法治型"泛珠"区域劳务合作机制,对于巩固合作成果,推动合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这个法律体系既应具备国家制定的区域经济合作的法律,又应具有地方立法协调法律机制、合作运行机制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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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日~3日,长三角地区人大社会建设工作座谈会在江苏省昆山市举行。沪苏浙皖三省一市人大社会委签署了加强应急救援工作协同的倡议书,并就开展长三角区域居民服务“一卡通”立法调研达成共识。这是长三角地区四省市人大开展工作协同的一个缩影。2018年11月以来,长三角三省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依法履行人大职责,为服务和助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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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总体区域战略布局中,长三角区域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处于重要地位并发挥关键作用,一直是改革开放前沿。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紧扣“一体化”与“高质量”提速深化,必将深深影响这一区域的经济发展版图,形成世界级的高质量发展区域集群。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万里长江入海口的三座名城——上海、苏州与南通,眼下正率先发力,携手打造长三角一体化进阶版的“金三角”。这既是沪苏通本身发展的现实要求,也是落实一系列国家战略放大区域叠加效应的需要,对于引领区域发展、增强区域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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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区位于苏州古城南部,历来就是上海的“后花园”,如何依托上海更好地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这一国家战略,是吴中区未来高质量发展历程中必须答好的“时代问卷”。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是大局所需、大势所趋,长三角区域更被中央赋予率先形成新发展格局等重要使命。因此,坚决融入长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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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经济最具活力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经济最具活力、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随着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着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进入了全面提升的新阶段阶段。近期,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各地加快实施的过程中各地加快实施的过程中,需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关键,使长三角成为全国经济发展强劲活跃的增长极、全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样板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引领区和区域一体化发展的示范区,成为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新高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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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行政区域的法治化是法治国家的一个区域性标准,是国家一定区域和谐发展的重要标志。推进法治进程,是提升区域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战略任务。法治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法治要求贯彻法律至上,降低领导个人意志及主观偏好对社会秩序的影响能力,杜绝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减少随意性和不确定性,形成高度稳定有序的社会秩序与和谐状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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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我国法律制度、法律运行、法律实现等诸多要素综合作用所形成的实践体系。从结构上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包括国家法治体系、党内法治体系、军事法治体系;从内容上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包括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国家法治体系、党内法治体系、军事法治体系三者具有目标的一致性、位阶的层次性、成效的相关性、作用的能动性,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三大支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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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22,(3):12-16
自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长三角区域近些年来一体化的发展态势良好。如何使区域立法协同真正取得能够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成果,也成为长三角地方立法理论与实务界共同关注的课题。长三角区域必须总结吸收域内外区域协同立法实践经验,必须遵循共建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推进长三角区域协同立法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为长三角一体化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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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诗权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3,(9):6-12
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迈进法治体系,是法治进路的内在规律,是法治国家的历史必然,是法治中国的现实任务。宪法至尊、民主政治、立法科学、法律权威、保障人权、依法行政、司法公正构成法治体系的核心要素。推进法治体系,必须系统把握法律规范与多元社会规则、权力与权利、权利与义务、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衡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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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是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示范区包括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面对前所未有的新机遇,处在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的新阶段,地方人大该如何站位、如何作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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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二十多年改革和发展的实践证明,法治环境的好坏,是关系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因素,也是一个地方、一个城市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建立起良好的法治环境,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必须从法律和制度上对各级国家权力的实际掌握者加以有效制约与控制;必须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必须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必须有司法公正做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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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为苏州在新时代谋划和推动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重大历史机遇。当前,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已经进入密集实施、加快推进的新阶段。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就推动长三角一体化作出了专题部署,明确了"六个一体化"的重点任务。我们将按照中央和省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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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随着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区域内资源进一步融合。南京在城市功能和首位度提升上,需要体现出反映国际城市发展趋势、体现国家战略意图和南京城市发展需要的新时代内涵。第一,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战略支点。在这个世界级城市群的空间格局中,江苏是长三角一体化行动的关键区域,是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的北翼腹地,南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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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法治意识作为一国公民的理性品质,构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精神底蕴。它既是法律规范化的思想动力,又是制度建设的精神支柱;它不仅影响法律规范创制的质量,而且制约着法律规范转化为现实制度的全过程,从而决定制度建设的成败。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就是一部具有最高效力的"法律",是法律创制、实施的内在动因,是指导法治实践的精神动力,是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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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颢瀚 《南京政治学院学报》2013,(1):69-76
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已由“浅表一体化”演进到“深度一体化”阶段.然而作为政府行政主导型的区域一体化模式,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有其自身的局限性.其制度成因在于地方政府的非合作博弈、制度缺陷与缺位、体制异化以及法律缺失.从区域一体化的角度来审视,长三角一体化演进过程,是建立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的利益协调机制与利益约束机制的过程.区域深度一体化的本质在于区域制度一体化,需要创新长三角区域合作机制的总体思路、制度环境,构建科学的政府考核评价体系.长三角一体化的融合式发展,需要有一个相对固定、具有一定权威、能够发挥协调作用的多层级组织架构来承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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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14)
正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是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为深入贯彻《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和《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在改革集成、资金投入、项目安排、资源配置等方面加快形成政策合力,率先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率先探索从区域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