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在重大传染病疫情中,司法机关应当在保障防疫措施顺利开展的同时,兼顾公民的人权与自由,妥善理解和适用妨害公务罪:首先,应当坚持"公务说",将不具备编制但符合法律规定的防疫人员纳入到本罪的保护对象中,并依法认定防疫队伍中各类工作人员的身份;其次,防疫措施只有在符合权力主体条件、法定权限范围以及正当执行程序的情况下才属于本罪所保护的合法公务,对于合法性的判断也应当委以法院根据执行防疫措施时的具体情形加以决断;最后,"暴力、威胁"既包括直接暴力威胁,也包括间接暴力威胁,只有当它们达到足以妨害防疫人员依法履职的程度时才能构成本罪所要求的暴力威胁行为。  相似文献   

2.
隐私权是指个人生活、私生活和家庭生活的信息不被知悉以及不受非法收集、利用和公开的权利,属于人格权和个人尊严的范围,个人隐私信息是隐私权的表现形式。我国宪法并没有直接规定公民的隐私权,隐私权率先在民事法律和司法实践中予以承认,但刑事法律到目前为止均没有明确规定隐私权,只是刑事诉讼法上有保护个人隐私的条款,并且通过司法解释将个人隐私保护具体化。然而,刑事诉讼法的个人隐私条款并没有确立隐私权的基本权利地位,被害人个人隐私信息保护被轻视。本文探讨被害人隐私信息保护专门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被害人个人隐私权益弱化的观念因素,提出确立被害人刑事诉讼基本权利主体地位,确认隐私权为刑事诉讼基本权利,建立被害人隐私信息保护清单制度,对涉及到被害人个人隐私信息的案件应当适用侦查不公开和裁判文书不公开原则。  相似文献   

3.
基于我国"互联网+"战略行动的实施,大数据技术迎来了快速发展的契机,我国已步入大数据时代。大数据技术为人类提供了便捷的生产生活方式,人们通过网络开展的系列活动会产生诸多数据,而这些数据聚集在一起,经过分类、整理和筛选等数据挖掘技术,就可以产生海量的数据信息,其中个人隐私信息具有极大的商业价值,于是就出现了泄露、盗窃、贩卖个人信息牟取利益的行为。近年来,通过个人盗取隐私信息实施的精准诈骗案例层出不穷,尤其是2017年5月全球爆发的"勒索病毒",席卷全球,在这场网络危机中,150多个国家和地区被波及。暴露出大数据环境下个人隐私保护研究的重要性。因此,本文以论述大数据时代环境下个人隐私保护的相关概念作为研究切入点,阐述个人隐私保护工作所面临的主要困境,从多方面入手论述加强大数据时代下个人隐私保护的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4.
疫情防控时期如何处理信息安全和信息利用之间的冲突,成为横亘在学术界和实务部门面前的难题。涉疫情个人信息兼具公开性与私人性、个人法益和公共法益,具有半公开、复合法益的特征。信息自由与信息安全既对立又统一,应当适用比例原则寻求二者之间的价值平衡。涉个人信息行为入罪时,应当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理解为危险犯;分级保护个人一般信息和个人敏感信息;收集行为的刑事违法性以行政违法性和民事违法性为前提。将信息主体知情同意、信息控制者合法使用和去识别化处理作为出罪化事由。  相似文献   

5.
个人隐私信息保护一直是我国立法的薄弱区域,特别是随着互联网产业的飞速发展,个人隐私信息在互联网中的安全问题就成了我国立法的盲点所在.法律的滞后催促我们运用新的机制来解决这一燃眉之急.私力救济是解决纠纷的一种古老机制,在互联网中个人隐私信息保护缺少公力救济的背景下,有必要充分发挥它在保护互联网中个人隐私信息方面的重要作用.私力救济在保护互联网中个人隐私信息方面主要有自决与交涉两种手段.  相似文献   

6.
智能信息系统是运用人工智能技术的信息系统,可以对信息进行智能分析,实现信息挖掘,从而提升信息的价值。智能信息系统面临的主要挑战在于如何能够在使用个人数据的同时,确保个人身份信息和个人隐私得到保护。智能信息系统隐私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国家和政府应当在保护个人信息方面更加积极有力。司法机关在保障公民隐私权方面扮演着平衡各方利益的角色。保护公民隐私权,应当强化技术创新。互联网企业应承担起个人数据保护的主体责任,加强自我约束。社会组织收集个人信息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与合目的性。个人隐私权遭受侵犯时应积极主动地运用法律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7.
搜查是刑事侦查行为之一,它的任务是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由于侦查的及时性、隐蔽性以及犯罪的复杂性,刑事搜查的强制因素决定了搜集证据查明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会触及个人的隐私区域。身体、住宅、物品、文件等搜查对象常常是隐私的载体,这样搜查时时与个人隐私存在冲突和矛盾。隐私保护与打击犯罪之间的冲突和平衡随之而成为关注的焦点。从程序上完善我国刑事搜查存在的问题,更好地保护公民个人隐私权是人权勃兴时代的必然趋势。  相似文献   

8.
大数据时代下,因公民信息大范围泄露造成的相关社会问题使得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愈发紧迫和必要。行政法领域中个人信息保护的关键就在于寻求公共管理与个人隐私安全的平衡。引入信息行政公益诉讼制度,能够有效地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与水平。构建我国个人信息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应明确信息行政公益诉讼的起诉要件,优化信息行政公益诉前程序。  相似文献   

9.
行政知情权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权利,是衡量民主政府决策透明的重要标志。我国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民的行政知情权,形成了方式多样化、范围扩大化、监督规范化的特点。当前,需要规定行政知情权的宪法地位、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执行程序、树立公民的权利意识和法治意识、平衡保护个人隐私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以推动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相似文献   

10.
大数据时代下的信息流动模式,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界限,曾经能够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墙’不复存在,使得处在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对消费者侵权行为更加猖狂。诸如绑定销售和潜藏在合同中的带有不平等性条款以及拒绝销售、任意涨价等行为,由于其跨越互联网络且鲜少有相关规定约束,使得执法难度增加的同时,也让消费者更难以发现自身权益被侵犯。数据垄断的独特之处在于其中数据的特有性质,结合大数据时代模式,如同一把双刃剑,给世界范围内数据的收集与利用模式带来冲击和思考。欧盟2018年出台的《数据通用保护条例》无疑是针对大数据时代中个人隐私权益问题的一剂猛药,对我国此类问题的治理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1.
论电子政务信息公开与隐私权冲突之协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信息公开是电子政务的重要方面,是公众知情权的保障。但是信息公开不可避免的给个人隐私造成侵害,在分析我国隐私权保护现状的基础上,笔者提出应采用利益衡量和权利限制原则,并借鉴欧美的经验,构建安全港模式,从而实现电子政务信息公开与公民隐私权保护两者的利益平衡。  相似文献   

12.
我国情报主导警务模式面临着重"情报"轻"警务"、各警察机构和警种部门之间信息壁垒、情报专业人才缺乏和训练不足、情报系统与情报工作流程严重脱节、绩效考核不合理等问题。完善我国情报主导警务模式应当推进情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加强情报文化建设,强化情报共享意识、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专职情报队伍、建立统一的情报综合应用平台、科学测量绩效考核、加强对公民个人隐私信息保护。  相似文献   

13.
大数据时代,信息技术的更新换代使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个人信息的法律内涵与外延呈现出不断扩张的态势。与此同时,个人信息背后所潜藏的经济价值也在急剧攀升。由此而来的是,传统刑法体系暴露出公民个人信息范畴界定不明晰、隐私权法益保护不合理、下游行为规制不完备等诸多不足。为适应大数据时代的技术变革,当前刑事立法亟需针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这种结构性嬗变作出相应调整,有必要将公民个人信息扩大解释为公民个人数据,赋予公民个人信息以个人信息权法益,同时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下游犯罪行为也一并纳入刑法的“打击半径”,以此形成公民个人信息在收集(获取)、储存(利用)、处理(提供)以及下游犯罪阶段的一整条“生态保护链”。  相似文献   

14.
解读隐私权     
隐私权是自然人所享有的个人私事或生活安宁不为他人知晓或侵扰的权利,包括隐私信息隐瞒权、隐私信息支配权和私人生活安宁权。它是当事人实现正当隐私利益的行为依据。隐私权是一种人格权,隐私权的意义在于保护公民基于合法隐私之上的人格利益。我国虽有一些保护隐私的法律条款,但在隐私权的保护方面仍存在着一定的不足。  相似文献   

15.
垃圾邮件更大程度上侵害的是收件人的隐私权,或者说是安宁享受生活而不受不正当的侵扰的权利。很多国家从保障互联网使用者的隐私权为出发点制定了反垃圾邮件立法。我国法律对隐私权的保护没有规定,反垃圾邮件立法也相对滞后,使垃圾邮件有泛滥趋势。对滥发垃圾邮件的行为加以制止,对网络个人信息资料使用行为进行规范,同时也使网络个人资料的控制与利用制度进一步得到完善,是我国立法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16.
作为敏感个人信息的一个种类,《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8条“特定身份信息”的增设,对于完善我国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起到了积极作用。与此同时,特定身份信息也面临着刑法保护难题。一方面,其内涵不清晰导致无法确定此类信息的特征与要素;另一方面,其外延不明确致使难以把握此类信息应当包括哪些具体信息类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视角下“特定身份信息”的实质界定,应当从文义出发,立足法秩序统一原理、以前置法规定为基础明确其包含要素,并基于保护法益对其内涵进行限定,同时还要借助场景理论对具体包含的信息类型进行实质判断,从而准确适用入罪标准以实现对特定身份信息的刑法保护。  相似文献   

17.
在新型传染病引起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依法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确保隔离措施有效落实,是控制疫情的重要手段。我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关于限制人身自由的隔离措施包括隔离治疗、医学观察和一般隔离措施,并赋予医疗机构和公安机关强制执行权。其他对人的预防控制措施包括对人员的检疫、身体检查、传染病调查、疫情信息收集、居家隔离,也应当具有强制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协助行政机关开展疫情防控采取上述防控措施时,属于行政应急性原则下的特殊被授权组织。错误实施疫情防控行政强制措施的行为且情节严重的,应当受到刑法处罚。上述措施应当逐步规范化,纳入应急行政的法治轨道。  相似文献   

18.
隐私权是现代社会最为重的基本人权之一。而刑法作为保护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工具,必须对人肉搜索中的越界侵犯行为加以规制。文章以人肉搜索为例,提出刑法对个人隐私保护的立法建议,以期维护公民的隐私权不受侵犯,从而保障网络健康有序的发展。  相似文献   

19.
在我国,受商业秘密保护的信息,必须具备法定的构成要件,这些法定的构成要件是商业秘密的质的规定性,使其与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等其他秘密信息相区别开来,也使其与专利、商标等其他知识产权相区分。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认定问题是商业秘密所有人获得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前提,也是认定商业秘密使用行为是否构成侵权的前提。本文试图从商业秘密构成要件的角度,分别从商业秘密的秘密性、价值性、保密性三个方面分析了司法实践中具体的商业秘密认定适用问题。  相似文献   

20.
基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情节犯属性,确定“情节严重”的标准是本罪罪与非罪的界限。立足于《个人信息保护法》新修订的背景,在法秩序统一视野下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情节严重标准进行重新界定,着重于信息分层保护机制,突出对敏感个人信息的重点保护、对未成年人信息的特殊保护以及互联网经营主体的特殊监管职责,出罪路径一是知情同意的授权许可,二是“情境脉络”的判断方法排除合理的信息利用行为,对滥用信息行为需入罪处理。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