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英、法两国首都作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人口密度大、治安形势复杂、政治地位特殊,均建立了有别于其他地方的首都警察管理体制。建议立足我国国情,借鉴国外经验做法,明确将首都公安工作作为中央公安事权,建立与事权划分相适应的首都公安经费保障体制;明确首都公安机关正职领导职务由公安部提名,国务院任命;制定与首都人口、面积、治安形势、公安事权行使相适应的首都公安机构、编制和队伍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2.
正强化公安机关执法的规范化,是公安机关参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第一要务,也是界分公安机关中央事权和地方事权的关键所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内在地要求公安工作中央事权的规范化与地方事权的法治化。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公安工作除中央事权之外,是否存在地方事权?换言之,公安工作的地方事权是否具有合理、合法存在的依据?公安工作以中央事权为主体,并不排斥公安工作的地方事权。恰当的  相似文献   

3.
英国《2011年警察改革与社会责任法》《2013年犯罪与治安法院法》等法律进一步加强了对中央事权的统一管理力度,加大了对地方事权的下放力度。本文对英国历次警务改革予以概述,并建议立足我国国情警情,借鉴英国经验做法,始终坚持警务改革与依法治警相辅相成;根据社情、警情需要,依法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依法规范公安机关内部机构设置。  相似文献   

4.
中央与地方关系贯穿于国家发展全局始终,其核心问题在于事权的分配。警察事权作为一项重要的国家事权,应当将其置于国家结构形式、央地关系发展的整体历史语境和法律框架之下进行考量。在当前深化公安体制改革和《人民警察法》修改的背景下,应立足本国实际,在借鉴域外法治国家相关经验的基础上,稳步推进警察事权法治化、规范化,深入推进一体作战的警察事权的划分改革,加快推进大部门大警种改革,有效解决不同层级公安机关之间事权同质化的问题。  相似文献   

5.
《警察法》修改是一项关系到国家安全、社会治安秩序的严肃工作。以公安部公布的该法修订草案稿为基础,《警察法》的调整范围应当涵盖所有设有警察的国家机关及其警察;确定警察身份应当根据其人事关系、编制类型和警务特征等进行综合考量;应当对警察职权与非警察职权、警务活动与非警务活动划出明确界限;应当对警察权按照责权相应原则,进行合理配置;应当规定在遵循中央与上级集中统一领导,尊重地方和下级自主权的原则下,实行中央和地方公安机关的法定"职权"分工。  相似文献   

6.
<正> 一、中央与地方取权关系 中央与地方的职权关系,主要表现为中央与地方职权的划分上。中央与地方的职权划分,又可分为:联邦制国家成员政府与地方政府职权的划分和单一制国家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职权的划分;立法领域的职权划分和行政领域的职权划分。  相似文献   

7.
公安机关组织管理制度存在着体制机制不顺,事权划分不清晰,致使职能交叉,机构设置不规范,职级待遇不统一,工资待遇与公务员无差异,没有体现人民警察的职业特点等诸多问题,这是推动《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修改与完善的内在动力,它不仅是构建公安机关机构职能体系和深化公安改革的时代要求,也是优化、整合和实现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整体效能的必然选择。公安机关组织管理制度涉及到组织管理的理念、体制、运行机制等方面的整合、构建与规范。对现行的《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进行必要的梳理与研判,提出修改的建议与设想,体现了"立法先行"的思维方式,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与规制作用。  相似文献   

8.
一、正确定位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明确地方政府的职能范围 中央与地方职能权限的划分应该坚持在维护中央权威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与积极性的原则.事权的正确划分是理顺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关键,也是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前提,应该以宪法形式明确规定中央与地方的职权划分.  相似文献   

9.
跨国移民管理可以分为移民输入管理和移民输出管理。移民输入管理在性质上主要属于中央专有事权,也部分具有央地共同事权的属性。由于地方在移民输入管理方面具有比较优势,其在移民输入管理方面或多或少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少数国家的地方甚至同中央分享了部分移民决策权。在我国,地方公安机关及其出入境管理机构在移民输入管理中的角色主要体现为行使法定职权、受托行使职权、制定地方政策和辅助中央决策。  相似文献   

10.
把握和分析主要国家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的经验,提炼其对于我国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的启示,是进一步合理划分我国中央与地方事权关系,推进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途径。本文以德国为典型国家,基于德国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的结构定位、法律规定、基本依据、实际划分、典型案例、历史发展和基本趋势进行梳理和阐发,并且在此基础上讨论了其对我国中央与地方事权关系划分的相关启示。  相似文献   

11.
把握和分析主要国家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的经验,提炼其对于我国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的启示,是进一步合理划分我国中央与地方事权关系,推进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途径。本文以德国为典型国家,基于德国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的结构定位、法律规定、基本依据、实际划分、典型案例、历史发展和基本趋势进行梳理和阐发,并且在此基础上讨论了其对我国中央与地方事权关系划分的相关启示。  相似文献   

12.
当前,刑事犯罪总量居高不下,侦查工作日益繁重,在警力编制已无可能大幅度增加的情况下,探索侦查体制改革,实现警力"无增长改善",促进公安队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迫在眉睫。全国许多地方都已进行了侦查体制改革的尝试,有的地方整合了侦查机构,有的地方调整了侦查模式,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改革过程中也遇到了管理体制不统一、机构设置不规范、配套措施跟不上等问题。对此,应参考和借鉴域外好的做法,结合我国实际,建立"大侦查"格局的侦查体制,并从健全完善公安机关组织法律法规、明确事权划分、建立专门的刑事警察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改革,以达到合理配置警力资源、提高侦查效能的目的。  相似文献   

13.
我国近代警察制度师承日本,现行的人民警察制度与日本警察制度也不乏相似之处。在深化公安改革的大背景下,我国应该借鉴日本经验做法,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加强对中央事权的垂直管理力度,下放对地方事权的管理权限,完善中央和地方共同事权管理制度;精简机关,规范机构设置,积极探索构建大部门大警种;改革编制管理制度,完善警衔制度,建立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人民警察管理体系。  相似文献   

14.
一、正确定位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明确地方政府的职能范围中央与地方职能权限的划分应该坚持在维护中央权威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与积极性的原则。事权的正确划分是理顺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关键,也是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前提,应该以宪法形式明确规定中央与地方的职权划分。各级政府的权力和权限应该来源于成文宪法,而不应该是执政党或政府一时的政策,更不应该是领导者个人的意志。我国长期以来出现的“一放就乱,一乱就收,一收就死,一死就放”的现象,归根到底还在于中央和地方的权力划分没有实现法制化。应该通过立法,明确划分中央独…  相似文献   

15.
论有组织犯罪侦查中的协同作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协同作战的原则是由有组织犯罪的复杂性和侦查资源相对匮乏的现实情况决定的。在有组织犯罪侦查工作中,协同作战的表现形式有:不同地区公安机关之间的协作;侦查部门与公安机关其他部门之间的协作;公安机关与其他司法机关之间的协作;公安机关与其他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我国公安机关与国际刑警组织及其他国家警察机构之间的协作等。  相似文献   

16.
《青海人大》2010,(2):50-51
第五.向下级财政转移支付情况。自上个世纪90年代初,我国实行分税制改革。即按照中央与地方政府的事权划分.合理确定各级财政的支出范围;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结合原则。将税种统一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并建立中央税收和地方税收体系,分设中央与地方两套税务机构分别征管。同时.建立中央财政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制度。所谓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财政补助.目的是为了平衡地区之间的财力,实施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以及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  相似文献   

17.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指明了方向和重点。央地警察事权划分是进一步深化公安机关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和支撑点;专项立法是破解公安机关强制执行难的根本出路;保障体系建设是引导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员合理流动和分类管理的重要杠杆;共享机制建设是全方位实现情报信息主导警务战略的关键环节;监督机制改革是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目标得以实现的重要保障。  相似文献   

18.
根据《人民警察法》的规定,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进行盘问、检查,以及带到公安机关继续盘问是人民警察的一项法定职权,这种职权具有行政性和司法性的双重属性,对被留置盘问人的人身具有强制性。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不当适用留置盘问措施的情况时有发生,不仅造成刑事司法程序与行政治安管理的衔接混乱,且存在侵害违法犯罪嫌疑人人身权利的可能。明确留置盘问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是完善此制度的前提,应当从立法角度对留置盘问的适用条件、期限、程序以及监管进行明确规定和完善,使公安机关在采取这种强制性手段时实现规范化和法治化。  相似文献   

19.
在乡镇治理中,各种"下乡"举措失灵导致乡镇"缺治"的问题说明,推动"治理下乡"是必要的。通过将现代治理理念与中国治理实践进行技术整合,以实现乡镇政府理性化为基础,以构建乡镇治理格局为目标,推进乡镇治理现代化是时代之需。乡镇治理现代化的内涵和标准是乡镇政府职权科学化、组织科层化、行为法治化以及治理主体多元化、治理手段现代化和治理过程民主化。实现乡镇治理现代化,要坚持将乡镇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心的战略定位,形成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的良性互动;要坚持用合作治理思维取代行政垄断思维,将政府的政绩、社会的稳定与居民群众的获得感有机统一,实现共治基础上的乡镇共荣和成果共享;要修订和落实关于乡镇政府职权的法律规定,理顺乡镇政府与乡镇党委、人大和县级政府的关系,促进乡镇政府职能配置科学化、机构设置合理化和行政行为法治化;要加强乡镇社会治理,强化公共服务能力,实现乡镇治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机衔接。  相似文献   

20.
当代中国中央与地方关系中普遍存在"委托-代理"的关系模式,这一格局在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的改革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作为代理人,地方政府的代理模式覆盖一般代理、特别代理、本代理、复代理、直接代理、间接代理、积极代理、消极代理等基本类型,但同时又面临诸多困境。但"委托-代理"理论实际上已经为超越这些困境预设了理性的应对策略,而这种"自我修复"机制又反衬出该理论作为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基础具备正当性与科学性。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