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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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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潜在风险及其立法防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公司法》借鉴国外公司立法的经验,对一人公司设立、组织机构、财务等作了较为详细、严格的规定,从而使一人公司正式纳入法律的规制之中。从理论上来讲是有进步性的,它在承认一人公司的同时严格其设立条件,防止了一人公司的滥设,为公司债权人提供了保障,但其某些规定的欠缺,使一人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处于潜在风险中,如何从立法上完善是立法者必须考虑的问题了。  相似文献   

2.
随着公司法的全面修订,一人公司在我国取得合法地位,如何对这一优越性与缺陷并存的新的公司形式进行规制就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一人公司的特点使其公司法人资格极易被股东滥用,而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是对一人公司人格滥用行为进行事后矫正、克服一人公司弊端的最后的、最有效的措施。  相似文献   

3.
一人公司是指股东(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仅为一人,并且该股东持有公司全部出资或所有股份的有限公司。一人公司的出现打破了传统公司法理和规则所要求的安全制度保障,有其存在的必然性也有其弊端。本文在分析一人公司概念、立法例的基础上对其进行研究,并考察了中国一人公司的现状,最后提出了完善我国一人公司制度的设想。  相似文献   

4.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已载入新《公司法》,其灵活的组织和经营方式等独特优点将极大释放个人的创业欲望,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带来新的契机,但同时必须警惕一人公司的弊端,为了实现法律对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引进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并采取相关风险防范措施,是必要的和可行的。  相似文献   

5.
刘铁光 《时代法学》2006,4(3):86-89
一人公司的生命力使一人公司能得到新《公司法》的明文认可。新《公司法》对控制一人公司风险的规定存在缺陷,解决缺陷的途径是建立实质一人公司规制制度和自己交易行为规制制度,从而实现对一人公司的风险控制,即保护一人公司债权人的债权。  相似文献   

6.
黄保轩 《法学杂志》2004,25(3):73-75
随着我国公司制企业的发展,一人公司现象的存在已是不争的事实,而我国公司法只认可国有独资有限公司,对其他投资主体能否举办一个公司,却没有规定。我国公司应确立一人公司的合法地位,同时建立相应的约束机制,以保障其在法制的轨道上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7.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达,许多资本实力雄厚的企业巨舰不断涌现,甚至相当一些个人也具备筹建公司事业的财力。"一人公司"这个名词成为人们研究的话题。我国新《公司法》确认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合法性。本文介绍了我国一人公司的立法现状,以及一人公司的有关法律规定等问题。  相似文献   

8.
一人公司导论   总被引:33,自引:0,他引:33  
本文认为,中国国有企业公司化运动的本质在于嫁接国有产权和私有产权,培育一种新型有效的产权约束机制,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一人公司特别是国有独资公司仍将十分普遍。为了充分理解这一现象,本文分析了一人公司的法律含义及其类型,简要回顾了一人公司的发展历程,比较分析了部分国家和地区有关一人公司的法律制度,并指出一人公司现象对以“团体性”为核心范式的传统公司理论和以“有限责任”为基本原则的公司责任制度提出了重大挑战  相似文献   

9.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缺陷及防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人公司被立法的确认有其深厚的法理基础和经济基础,但也存在理论和实践的冲突矛盾.针对一人公司存在的法人治理结构失衡、债权人负效应的增加、信用风险凸显、设立门槛高、形式的单一、股东责任等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以从制度安排上加以防范.  相似文献   

10.
法人人格独立原则、股东有限责任原则作为现代公司制度的两大基石,对现代公司的发展、变革、创新起到至关重要的基础性作用。一人公司作为市场经济下现代公司的发展产物,经历了理论上的争议,立法上的踌躇乃至实践运作中的诸多困难,时至今日已成为现代公司体系结构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载体。文章通过对一人公司性质、一人公司责任承担形式进行分析,旨在说明一人公司的本质及合理价值。  相似文献   

11.
吴凤君 《行政与法》2007,(6):119-121
2005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正案正式在立法上承认了一人公司的合法地位。一人公司对公司外部债权人存在着巨大风险,其极易成为股东欺诈债权人的工具。针对中国公司法关于一人公司债权人保护的规定应该作如下制度安排:完善资本制度,强化资本充实和资本不变原则;健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条件;保护债权人的知情权,披露一人公司的必要信息。  相似文献   

12.
我国《公司法》借鉴国外公司立法的经验,对一人公司设立、组织机构、财务等作了较为详细、严格的规定,从而使一人公司正式纳入法律的规制之中。从理论上来讲是有进步性的,它在承认一人公司的同时严格其设立条件,防止了一人公司的滥设,为公司债权人提供了保障,但其某些规定的欠缺,使一人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处于潜在风险中,如何从制度上完善是立法者必须考虑的问题。  相似文献   

13.
公司由来已久,它是最普遍使用的概念,是社会经济活动最主要的主体,也是最重要的企业形式。近年来,随着我国公司制企业的发展,出现了一种特殊的公司制形式——一人公司,一人公司已被越来越多的国家立法所承认。然而,如同一枚硬币有正反两个方面一样,万事有利亦有弊,一人公司的出现同样既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也不可避免的存在着消极的方面,一人公司是一把双刃剑。只有看到和正确对待一人公司的利弊,才能更好的完善一人公司的立法。  相似文献   

14.
韩明志 《河北法学》2004,22(2):111-113
一人公司的出现,是随市场经济的发展,个人出资经营者为追求有限责任利益,将其独资企业采取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结果。我国公司法应当顺应世界立法潮流,明确地赋予一人公司之合法性,而暂不允许一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同时,通过完善公司法的一些规定,严格限制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滥用有限责任。  相似文献   

15.
陈坚 《法制与社会》2011,(15):46-46
一人公司的有限责任问题在学术界有不同的认识,有肯定者,亦有否定者。本文对一人公司的有限责任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在提出几点完善建议的基础上认为一人公司有限责任应予以维持。  相似文献   

16.
新《公司法》正式颁布。该法首次明确确立了一人公司制度,用完整的一节篇幅对一人公司制度进行了规定,为我国公司法制度上的一项重要创新。本文试从新旧法条对比、法理分析、进步与不足几个角度对我国公司法中的这一新制度进行粗浅的解读。  相似文献   

17.
一人公司对传统公司法的冲击   总被引:52,自引:0,他引:52  
朱慈蕴 《中国法学》2002,(1):103-113
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许多国家顺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先后在公司法中确立了一人公司的合法地位。但是,一人公司的出现与发展,对传统的公司社团性理念以及公司法律制度产生了极大的冲击,使人们不得不重新思考公司制度的本质特征。本文认为,传统的公司理念对公司立法承认一人公司不利,应强调公司的本质特征为“公司是独立于其出资人的法人”,而不在于其社团性。但我们必须正视一人公司的弊端,因为一人股东确实打破了复数股东的相互制衡性。因此,应在公司法确立一人公司的合法地位同时,强化对一人公司运行机制的平衡控制。如强化公司资本制度,严格资本充实规则;在公司登记中强化公示主义与要式主义的适用;在法定的有限范围内对一人股东适用无限责任;特定场合下适用揭开公司面纱的制度等。  相似文献   

18.
新颁布的公司法首次承认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一人公司的设立在学术界仍存在着争议。一人公司制度存在哪些弊端,应当如何规避?本文旨在通过笔者对新公司法一人公司制度的解读,借鉴西方发达国家一人公司制度来寻求适合我国国情的规避一人公司弊端的方法。  相似文献   

19.
马晓琳 《法制与社会》2011,(19):113-113
一人公司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特殊类型,一方面使股东有限责任制度作用发挥到极致,对提高投资者的积极性,促进市场经济发展起着重要影响。但同时其给债权人带来的风险较之传统有限责任公司大大增加,一人公司股东作为公司的唯一股东,参与公司决策、经营、管理的程度更高,所故其滥用股东有限责任及公司独立人格的情况更易发生。对如何防止滥用——人公司的有限责任对社会经济秩序正常运转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0.
一人公司在我国已取得合法地位。文章分析了一人公司存在的人格滥用问题,阐述了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含义及适用条件,提出了建立一人公司风险防范制度,以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利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交易安全和社会正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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