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在我国监视居住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之一,但是司法实践中,监视居住的执行机关在适用过程中存在着一些擦边球的做法,甚至是形成了变相羁押,因此无论是从实践还是理论角度来考察,监视居住制度都有必要性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2.
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增设了对特定犯罪的指定监视居住制度。即"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司法实践中,如何理解和适用这一规定,已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热议的焦点。 相似文献
3.
监视居住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确定的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强制措施。其强制力介于刑事拘留和取保候审之间,具有独特的法律地位。但现行监视居住制度在立法与执法层面上存在诸多问题,为了进一步完善监视居住制度,就监视居住适用条件、执行机关及执行方式方面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4.
无效辩护制度是美国司法制度中的独特制度,是历史悠久的辩护权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被告人辩护权的重要保障。建立起无效辩护制度也许是今后提升律师行业业务水平的一项选择。本文将通过回顾无效辩护制度发展历程,总结出无效辩护的判断标准。最后与我国当下的司法实践结合,对我国是否可以移植美国无效辩护制度作出分析。 相似文献
5.
现行刑诉法所设计的监视居住可分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与住所监视居住,两者之间在执行地点、限制性强度、程序要求、适用阶段、救济方式等方面存在差异。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主要具有替代性、补充性、选择性、准羁押性、非调和性等特征。 相似文献
6.
7.
8.
9.
以信用公正为核心价值,以预防纠纷、减少诉讼为主要功能的公证制度在目前我国的市场经济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同时,我们也要清楚的看到公证制度在我国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也有着重要的地位。有鉴于此,我们应该在理论和实践方面促进我国公证制度的完善和发展,以期能够发挥它应有的价值。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