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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商业广告中出演者的民事责任问题——来自日本法的启示   总被引:16,自引:0,他引:16  
于剑华 《法学》2006,(8):89-95
越来越多的商家意识到明星、专家、社会名人的影响力,在本企业或者产品广告中邀请他们担任证明者、推荐者或者形象代言人。而商业广告传达虚假夸大信息,欺诈误导消费者时,除了我国《广告法》明确规定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以外,广告出演者是否也需要对消费者承担侵权责任,我国法律对此并无规定。鉴于出演者对广告效果和消费者的影响力,应该适用《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以确定出演者责任的有无。  相似文献   

2.
浅议对名人虚假广告建立消费者公益诉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现今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家为追求利润最大化,想方设法利用名人特有的影响力,通过名人做广告代言极力推荐兜售名不符实的产品欺骗消费者。名人虚假广告给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及社会利益带来极大损害,目前,我国广告法所面对的主要对象只是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三方,法律对于明星代言广告并没有明文规定是否应当承担责任。为填补这一法律空白,立法机构应尽快确立消费者公益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3.
"酒香也怕巷子深",为了使自己的商品被别人知晓,越来越多的商家意识到对其商品进行介绍、宣传的重要性,纷纷聘请名人为其产品代言。因此要规范明星对其代言广告的行为,明确其对代言广告的法律责任,从而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4.
马莉莉 《法制与经济》2009,(21):54-54,63
广告作为一种市场营销行为,会因主客观原因传递错误信息,误导甚至欺骗消费者。除去广告信息源头和归属的广告主首应承责外,允许广告主利用自己形象、名义、身份等宣传的推荐、证明或出演者也有可能对广告信息真实性、全面性及影响力产生作用。在名人广告泛滥的今天,消费者消费选择往往与他们的出演有相当关系。本文就这一类主体进行权责分析,并对名人表演者对违法乃至虚假的广告信息承担民事法律责任提出相应法律对策。  相似文献   

5.
杨柳 《政府法制》2009,(7):49-49
在市场经济日益发达的今天,食品宣传无孔不入,由名人代言的食品广告也越来越多,而由名人代言食品广告所产生的风波也不断发生。尤其是“三鹿问题奶粉”事件发生后,代言三鹿奶粉的明星遭到各方舆论质疑,于是,有人提出明星代言广告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6.
三鹿奶粉事件与<食品安全法>第55条的规定使名人代言虚假广告的话题备受瞩目,同时也引发热烈争论.集中探讨名人代言虚假广告法律责任的三项关键问题:首先从国外先例、国内需求及基础法理三方面论证了名人代言虚假广告,应在其违反注意义务时承担法律责任;其次在分析不合格产品致害主要由生产经营者而非广告代言人造成的基础上,主张名人代言虚假广告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宜过重,应以其广告报酬为限;最后以名人代言虚假广告,所侵害的主要对象是社会公共利益为由,主张作为广告代言人的名人若需承担法律责任.则主要应为行政责任.在此基础上.针对三鹿奶粉事件及<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做出学术评论.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名人虚假广告日益泛滥,带来了诸多社会负面效应,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研究,从而加强法律对名人广告的管理,明确名人代言广告的法律责任,有效遏止名人虚假广告,进而规范广告市场。  相似文献   

8.
《法制与经济》2008,(17):1-1
疯狂消费网是一个为各大中小企业提供网络广告业务规划、设计、定制、实施全方位服务的网上信息发布平台。商家可以在网上发布衣、食、住、行等各方面的广告,疯狂消费网通过精确权威公正的阅读量计算,统计出每个商家客户的广告被多少个有购买意向的用户看过,从而有助于商家正确评估广告效果,保证商家广告利用率。  相似文献   

9.
《食品安全法》正式开始实施之后,如何界定名人代言行为、明晰代言人的法律地位及其责任,是目前需要深入探讨的,本文拟对名人代言虚假食品广告应承担法律责任作初步探析。首先从三个关键问题人手:第一是明确名人在食品广告中的法律地位,这是明晰名人应担义务,划分名人承担责任的前提。第二是名人代言虚假食品广告是否承担侵权责任,本文从构成侵权行为的违法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的四个要件进行分析。第三是确认名人代言虚假食品广告承担共同责任的形态。在解决以上三个关键问题的基础上,笔者认为将所有名人代言虚假食品广告的行为均归为共同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责任的论断值得商榷。对此问题需要从名人代言虚假广告行为中获得的利益、主观恶性程度及名人认知的局限性等方面进行分析。笔者提出了名人代言虚假广告应承担侵权补充责任的建议。  相似文献   

10.
名人利用自己的形象和身份代言商品与服务的现象日渐增多,与此同时与名人有关的虚假广告也屡见报端。关于名人是否应当对其出演的虚假广告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理论界众说不一。本文指出鉴于名人虚假广告较大的社会危害性,实有探讨之必要。  相似文献   

11.
名人代言虚假广告的法律责任基础是侵权。即便《广告法》修订后将代言人明确规定为责任主体,也不意味着名人一旦代言了虚假广告,就一定承担法律责任。名人代言虚假广告,是否承担法律责任,要视其主观有无过错。对于代言了虚假广告的名人其主观可适用过错推定。名人如果举证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一个正常人应该尽到的注意义务,就不用承担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12.
名人虚假广告在我国十分突出,名人特有的影响力使得名人虚假广告比一般虚假广告的社会危害性更大。名人虚假广告是一种侵权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有违民法的基本原则。我国立法对广告代言人的法律责任规定不详,相关立法有待完善,立法应对广告代言人的权利、义务、法律责任予以规定,规范广告代言人活动。  相似文献   

13.
以姓名、肖像等主体的外在标志和表征为内容的人格权呈现出巨大的商业价值,特别是名人的姓名和肖像。对于一些不法商家未经权利人许可使用其姓名或者肖像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解决此类问题需要综合考量相关因素,如名人的姓名、肖像等人格权的商业化使用,自然人能否成为不正当竞争的诉讼主体,侵权赔偿额如何确定等。  相似文献   

14.
左剑君 《法制与社会》2012,(18):270-271
名人代言虚假广告事件频繁发生,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本文分析了名人代言虚假广告的危害性及成因,提出了名人代言虚假广告的法律规制,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5.
王群念 《法制与社会》2013,(17):232-233
广告业快速发展的同时出现了许多问题,以虚假广告问题最为严重。名人代言虚假广告的事件频发,致使消费者的利益一再受损,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其影响面广,危害大。我们在谴责部分名人缺乏社会责任感的同时,更应该思考现象背后深层次的原因:名人代言广告责任追究制度存在缺陷。本文通过经济法视角,分析我国名人代言虚假广告法律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广告管理制度为我国名人代言广告提出规制建议。  相似文献   

16.
基本事实:1996年8月6日,香港《大公报》为祝贺我国奥运健儿所取得的成绩,准备刊登一批祝贺性质的广告,故向各界提出倡议,得到了很多商家的响应。香港《大公报》也向这些商家收取了刊登这批广告所需的成本费用。为了表示对参与筹集费用的商家的谢意,香港《大公报》在所有奥运冠军的照片旁,放上了这些商家所经销的商品图片。奥运冠军王军霞的肖像与我们厂的红山茶香烟的图片,就这样登在了8月6日的香港《大公报》上。起诉情况:王军霞是在1999年的3月向沈阳市中级法院起诉的。她诉称昆明卷烟厂在广告上擅自使用了她的肖像,侵害了她的…  相似文献   

17.
在市场经济日益发达的今天,食品宣传无孔不入,由名人代言的食品广告也越来越多,而由名人代言食品广告所产生的风波也不断发生.尤其是"三鹿问题奶粉"事件发生后,代言三鹿奶粉的明星遭到各方舆论质疑,于是,有人提出明星代言广告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18.
章扬 《法庭内外》2013,(3):47-48
广告已经融入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因其具有媒介多样、形式直观、受众广泛、内容丰富、传播迅速等优势,也成为商家宣传自己的重要手段。  相似文献   

19.
商场如战场。竞争的残酷性促使众商家用尽浑身解术,以求成为最后的胜利者。其中,名目繁多的各种促销活动是商家惯用的,用以吸引消费者、占领市场的手段。值得注意的是,各商家的促销广告中经常附有“此广告(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的条款。此种“最终解释权”条款已引起专家和广大消费者的热烈讨论(见《法制日报》2001年1月17日《优惠权的“背后”》、  相似文献   

2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广告活动,促进广告业的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发挥广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积极作用,制定本法。第二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广告活动,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所称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务的商业广告。本法所称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者提供服务,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本法所称广告经营者,是指受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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