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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不久前的一天上午,我到某超市购买了一些食品,包括火腿肠等一些熟食。回家后食用时发现火腿肠已有黑斑点,经查看包装袋发现已经过了保质期12天。由于发现及时,未造成人身伤害或是财产损失。请问,我能否要求该超市“退一赔十”?读者朱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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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1999年4月,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下称甲方)与李先生(下称乙方)签订甲方自制的《商品房销售合同》。该销售合同约定乙方购买甲方销售的房屋一套,房价款总计人民币45万元;该房屋交付日期为1999年10月1日。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支付购房首付款15万元(含定金1万元),并办理了银行按揭手续,获得按揭贷款35万元。1999年11月17日,乙方按照甲方通知前去办理入住手续,发现该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并得知甲方未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乙方遂要求退房。 案例二 1998年11月,某房地产开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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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8日下午,一声清脆的巴掌声吸引了上海市浦东国际新区国金中心一家手机店里所有店员和顾客的注意。店经理陈某惊愕地看向面前出手扇了他一耳光,并且还在不断叫骂的顾客王某,霎时间勃然大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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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受损后,一般情况由肇事方对车辆进行维修,纠纷就可以化解。但珠海的杨先生不愿就此罢休,他认为其爱车虽经修理但价值大打折扣,于是要求赔偿车辆"贬值损失"4万余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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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汽车目前还没有列入"三包"范围,消费者买到"问题车"后往往只能自认倒霉,由汽车质量问题引发的纠纷,消费者只能请求商家维修,而不可予以更换。然而江苏省宜兴市一消费者却打破了这个惯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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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主花巨款买了一处房子,刚刚搬进新居,却不料被卖主的前妻告上了法庭,卖主也临阵倒戈,买主因此缠上了一连串的官司,到手的房子也在手中飞来飞去.那么,房子到底应当归谁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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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2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何雷代理李菊、张明与陶华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并要求李菊、张明协助陶华办理此套房屋的过户登记手续。至此,因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和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引发的行政审判与民事审判的连环诉讼终于尘埃落定。这套房子究竞是谁的?为什么会引起连环诉讼?原来,房主李菊出国期间,突然在国外得知自己在国内的房子产权已转到他人名下。急忙回到国内,她发现了更多让自己做梦也想不到的事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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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来横祸:男孩扔下一瓶水于阿婆常年居住在广州市越秀区梅花村街道杨箕村,这里位于城市中心,高楼林立,人口密集,非常热闹.2019年5月26日,于阿婆睡醒午觉后,看看外面天气不错,便到楼下的小区花园溜达.于阿婆和邻居们聊了一会,眼看快傍晚了,大家陆续回家准备晚饭,她也打算回去.谁知,就在于阿婆独自走到花园的一个拐弯处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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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县闸北镇村民薛金桥做梦也想不到,因自己一时冲动,一坷垃砸掉4.9万元,还被法院判了刑。2003年5月24日晚7时许,薛金桥为垫自家的宅基,不顾劳累一天的辛苦,丢下饭碗,到本村东大塘边拉土。家住塘边的村民薛太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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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一赔十”条款的法律效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案情简介被告包中鹏系北京市张家湾精古隆红木家具厂业主。2004年11月27日,原告单学泽与包中鹏签订了家具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单学泽购买包中鹏生产的材质为红酸枝木质家具共计21件(含沙发、茶几、床、床头柜、餐桌、餐椅、衣柜、梳妆台、梳妆凳),家具价值73500元。双方在合同违约责任中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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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保险事业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得到迅速发展,保险赔付对稳定企业经营,保障经济发展,安定人民生活,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有人居然打起了保险骗赔的主意,将骗取保险赔付作为一条生财之道而不惜挺而走险,以身试法。不过,可以告诉他们的是,这是一条走不通的“财路”!一、骗赔百丑图1、僵尸投保湖南湘中某县村民张玉香在山上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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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彭山县江口镇农村信用合作 社出纳员江秀珍真够“厉害”,为满足自己膨胀的赌博欲望,一年多时间竟然先后挪用公款2700 余万元用于非法赌球,共输掉和挥霍掉现金209 余万元。江秀珍不仅自己参与赌球,还将她唯一的儿子也拉下水参与赌球。现在她丈夫和儿子也因涉嫌包庇罪被双双关进“牢房”,等待他们一家三口的将是法律无情的宣判。银行小职员两度挪用两度败露 江秀珍是土生土长的彭山人,今年47 岁。1976 年她刚满19 岁便参加了工作,进入彭山县谢家镇农村信用社当上了一名出纳员。她是一个做事情雷厉风行的女人,性格非常外向开朗。由于勤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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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0年10月以来,江苏盐城官员张翕飞前后两次,将总计6笔价值9000元的退贿清单在网上公开,张翕飞称,送礼是官场潜规则,收礼是因不便当场驳人面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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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这一规定确立了我国专利授权的禁止重复授权原则,但是,由于对发明创造的界定不同,申请人不同,具体情况下的处理方法也不同,深入理解实施细则的该条规定,加深对其具体内涵的把握,不仅能解决同一申请人既申请发明专利又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能够解决专利重复授权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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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在不同的新闻出版物上,看到眼熟的“职业撰稿人”的大名,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 更有甚者,“某某写作室”、“某某创作室”的文章散见于各种报刊,文章的写作一如流水线上的产品,源源不断地流出。这不是坏事情。 问题是,一篇文章可以卖多少遍? 在能否“一稿多投”的问题上,媒体和作者或许永远持相反的观点。时下,随着报纸、杂志的发达和网络的高速发展,一稿多投现象在传媒界正愈演愈烈,几成肆虐横行之势。修订后的《著作权法》对一稿多投现象仍然没有明令禁止,这是否意味着一稿可以多投了呢?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