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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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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过程中形成的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实践特色、民族特色、理论特色。科学认识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即系统梳理、科学概括和全面阐述蕴含在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中的社会意识形态理论,对于加强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有意识形态上的、实践或方法论上的和社会发展理论上的三重意义.作为统一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过程的一部分,三种意义具有各自不同的作用和功能.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在意识形态意义上的功能主要在于说服、教育,在实践意义上主要作为指导方法,在社会发展意义上主要承担理想和价值引领的功能  相似文献   

3.
张雷  陈世润 《前沿》2010,(9):4-7
马克思主义在当代有着重要的价值。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日益向前推进,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西方学者和中国自由化观点认为应该实行指导思想多元化,倡导西方国家所宣称的普世价值。因此,在当前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必须充分认识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是历史形成的,具有必然性。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是须臾不可离开的,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是共产党人的立场、观点、方法,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相似文献   

4.
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的历史演变及其中国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意识形态包括政治思想、法律思想、道德、哲学、宗教等各种具体的意识形式,是“观念的上层建筑”,是社会生活过程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是马克思恩格斯运用唯物史观对以往意识形态理论进行扬弃的智慧结晶,后经列宁、毛泽东等理论家的进一步深化与发展,为其添入了新的科学成分和指导革命实践的积极内容。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新时期中国化了的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是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航标。  相似文献   

5.
中国共产党在九十多年的实践中始终高度重视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在中国共产党确立和巩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话语权的历程中,延安整风具有里程碑的历史地位,一定意义上说,延安整风是中国共产党在进行自我革命的过程中确立中国化马克思主义话语权的一条重要路径。通过延安整风的自我革命,中国共产党破除了教条主义的话语束缚,实现了全党对中国化马克思主义话语的高度认同,为中国化马克思主义话语——毛泽东思想在全党指导地位的确立奠定了坚实基础。新时代,面对中国化马克思主义话语权建设的新变化、新要求,延安整风的基本精神和基本经验对于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中国化马克思主义话语权大有裨益。  相似文献   

6.
任何概念只有在具体的语境中才能显示其意义,研究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概念中国化的历史脉络及其演进机理对于现时代尤为重要。20世纪上半叶,经历跨文化传播的“意识形态”概念虽然在汉语语境中的译法并不稳定,但中国知识分子始终致力于从中国历史与中国文化视角解读意识形态概念,结合中国革命形式和实际需要丰富意识形态概念的内涵,经过再释、传播和接受等过程,使意识形态一词被赋予中国文化、政治、社会与现实意义,从“术语”逐渐转变为真正的“概念”,从漂浮于空中的语词落实到日常生活的实践,获得了中国化的发展。随着术语层面的“汉语化”,意识形态概念的内涵在特定的历史语境中不断丰富和发展,并通过报刊、教科书等载体得到广泛传播。在这一过程中,意识形态概念与中国历史、文化和革命实际深入嵌合,开启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  相似文献   

7.
文章首先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精髓进行论述,分析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发展历史和其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意义;其次对新时期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应用进行研究,提出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共产党体制建设中的应用和在国家社会意识形态中的指导应用,旨在明确马克思主义理论精髓并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发展提供借鉴参考。  相似文献   

8.
周前程 《桂海论丛》2011,27(1):27-31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很难摆脱精英化的倾向。马克思主义的本性决定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必须坚持大众化的意识形态,把自身看成马克思主义的大众实践的一部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者只有正确认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精英化与大众化的关系,才能破解其大众化追求中的意识形态困境,坚持大众化的方向。  相似文献   

9.
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研究适应时代要求,呈现出以下特点:1.从政治性的意识形态研究到学术性的意识形态研究。这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研究取向问题。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指导思想地位决定了中  相似文献   

10.
正谁掌握了话语权,谁就掌握了舆论走向和意识形态的主动权。面对西方对我国文化渗透咄咄逼人的态势,如何讲好中国故事,争取意识形态斗争的主动权,构建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话语权尤为紧迫。树立话语自信,发出中国声音。构建中国化马克思主义话语权,需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指导下,提炼新时代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唤醒国人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价值认  相似文献   

11.
历史决定论的理解模式、历史主体本身的不成熟以及历史主体与实践主体的混同等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主体被遮蔽的根本原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的主体性和马克思主义主体的历史性之间是一种逻辑互动的关系,前者是实现后者的力量源泉,而后者则是彰显前者的基础和保障;总的来说,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主体有三种存在样态.即知性存在样态、意义存在样态和实残存在样态.  相似文献   

12.
《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方案》的出台,标志着“行政三分制”这一新型行政管理模式的付诸实践。行政三分制在彰显其制度创新优势的同时,也面临着行政法治契舍的难题,而这则关系到行政体制改革的成败。  相似文献   

13.
贪污犯罪数额的大小,是惩治贪污犯罪的主要依据。在共同犯罪中,犯罪行为人贪污数额的认定相当复杂,既有共同贪污的数额,又有各人分赃所得的数额,还有因贪污的停止形态而未实际获取财产等情形。关于共同贪污犯罪行为人数额的认定,理论界存在着“分赃数额说”、“参与数额说”和“犯罪总额说”等不同的学说。笔者更倾向于“犯罪总额说”。  相似文献   

14.
论业主委员会的制度建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业主委员会是城市住房私有化的必然产物,也是城市社区治理的重要制度支撑.由于政府管理部门、居民委员会、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业主之间利益关系复杂,现行法律法规对有关规定的不完善,政府主管部门的行政行为失当,业主普遍缺乏公民意识和责任意识,业主委员会在筹备设立和实际运行方面都存在诸多的问题.我国应尽快出台<业主委员会法>,明确规定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规范业主委员会各项基本制度;并且进一步调整完善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与业主自治的关系,在物权法中明确居民的房屋物权;健全行政程序的有关制度.  相似文献   

15.
所有人抵押是指所有人于自己所有物上存在的抵押权 ,是一种特殊的抵押权。确立所有人抵押制度可以防止后次序抵押权人获取不当得利 ,保护抵押物所有人的利益 ,有利于所有人进行融资 ,节省交易手续和费用 ,促进商品流通。我国《担保法》没有规定所有人抵押 ,可借鉴其他国家、地区的做法 ,从所有人抵押的思路选择、成立、变动等方面入手对此制度作出具体设计。  相似文献   

16.
通过问卷调查和访谈发现,茂名市电白区中学生对传统类毒品的认知程度较高,对常见的合成类毒品有一定的了解,对伪装类毒品认知较低;当地学校开展毒品预防宣传教育频率不高,方法缺乏创新,体系不健全等。对此,应加强对伪装类、液态类毒品的宣传;在宣传方式上要注意创新,应结合青少年规律特点,构建信息传播新平台;学校应从长远的角度出发建立健全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工作体系。  相似文献   

17.
我国现阶段各种合法职业劳动者的劳动都创造价值。这里的价值是指凝结在社会产品、服务 (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 )中的一般人类劳动 ,它体现劳动者对社会财富 (物质的、精神的 )增长乃至社会进步做出的贡献。在新时代 ,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概念作进一步的扩展是必要的。一种劳动只要它是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或环节 ,那么 ,无论它的直接成果是否成为商品 ,都是创造价值的。在我国现阶段 ,政府作为国家机器的职能已经有了较大的变化 ,更多地从阶级统治转向发展经济 ,它对宏观经济的管理和调控作用不可或缺且十分巨大 ,因而也是创造价值的。  相似文献   

18.
不作为犯罪是我国刑事犯罪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作为犯罪一样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研究不作为犯罪,首先要明确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是不作为犯罪的核心问题,它包括四个方面: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职务或业务上要求的义务以及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除此之外,道德义务不应成为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  相似文献   

19.
监狱罪犯离监探亲是法律规定的一项有利于监狱罪犯再社会化的刑事政策,专门系统地探讨这个问题具有重要价值。现行离监狱探亲制度在《监狱法》、司法部规定和监狱实践三个层面均面临诸多问题,因此,在对策方面,基于对监狱离监探亲决定权的行政执法权属性分析,从法律上赋予罪犯法定离监探亲权,要从《监狱法》及司法部的规定上加以完善,还要解决监狱办理上面临的实际困难,以促使这项制度得到常态化落实,促进罪犯改造和再社会化。  相似文献   

20.
论虚假诉讼罪中的“捏造事实”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鉴于法条和司法解释内容规定的不明确性和不完整性,需要对虚假诉讼罪中"捏造事实"的含义进行进一步解释。虚假诉讼罪是单一行为犯,利用他人捏造的事实提起诉讼的,也构成虚假诉讼罪。篡改部分民事法律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也属于虚假诉讼罪中的"捏造",成立虚假诉讼罪。虚假诉讼罪的行为方式不包括不作为,隐瞒他人已经偿还债务的事实依然进行民事诉讼的,是积极地虚构事实,理应认定为"捏造事实"。若捏造的事实不会影响法院的公正裁决,不能定性为虚假诉讼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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