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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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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8条规定:“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直到2014年9月3日,国家版权局发布关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为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再次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提上日程.本文将结合《意见稿》,针对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现状进行论述,并提出见解.  相似文献   

2.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著作权法保护的重要客体,是我国民族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进行立法保护是一种需要,也成为一种趋势。本文选取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作为研究对象,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概念和特征出发,较为全面地研究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的权利主体、内容等问题,形成系统的权利体系架构;并提出若干有新意的认识,对现实司法实践和未来立法更新提供了一定的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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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人类宝贵的文化遗产,其应当受到法律保护,但如何对其保护是法律界的争议问题。本文从知识产权角度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进行了研究,首先介绍了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必要性,其次揭示了现行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现状,最后提出了知识产权保护所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5.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版权保护是版权研究领域新颖而又较难的问题 ,近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多次召开国际会议讨论有关“传统知识”的保护 ,但因人们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本身的涵义、范围及权利内容存在多种争议 ,使得各国是否给予保护、怎样保护都有不同的认识。本文即结合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保护现状、价值抉择 ,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界定及权利内容作了一定分析 ,以供探讨  相似文献   

6.
民间文学艺术的著作权保护   总被引:8,自引:1,他引:7  
一、民间文学艺术概述在对民间文学艺术提供法律保护的国家中,大部分采用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worksoffolklore)一词,有一部分国家则用“民间文学艺术”(folklore)一词[1]。我国著作权法使用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一词,但其英译本则为“expressicnoffolklore”。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76年共同制定的《发展中国家突尼斯版权示范法》中,民间文学艺术是指“在本国境内由被认定为该国国民的作者或种族集体创作,经世代流传而构成传统文化遗产基本成分之一的一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第十八条)[2]。1982年制定…  相似文献   

7.
确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权利归属是实现对其权利保护的必要条件。笔者认为,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权利归属于创作该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社区居民全体或民族。为实现对权利人权利的管理,应成立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权利集体管理组织。  相似文献   

8.
民间文学艺术是中华民族文化艺术的瑰宝,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保护长期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2014年9月国家版权局公布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对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具有重大意义。由于该条例缺少保护原则,使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保护的立法缺乏基本精神和指导思想。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不同于一般作品,著作权法的基本原则不能满足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需要。因此,应根据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特点和现实需求,制定事先知情同意、共同商定和惠益分享的原则,更好地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  相似文献   

9.
在我国现行立法中,对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采取的是著作权法体系下的特殊条例保护方式,但基于各种原因,无论是在学界还是在司法实践中,这种保护方式都没有充分发挥效用。通过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自身性质的分析,指出其与著作权法通常所保护作品的不同之处,并在此基础上,探索现有著作权保护机制之外的其他路径,以期达到既能够继承和保留各民族文学艺术遗产,保护传统文化的传承,又能促进整个社会文化繁荣发展的目的。  相似文献   

10.
目前国家版权局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草案)已经公布征求意见,该草案设立了由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权利人或专门管理机构行使事先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的机制。为促进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利用,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商业性使用应当实行法定许可,同时配套建立两套登记制度:一是自愿的、由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主体代表机构进行事先的权属登记,二是强制性的、由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商业使用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使用登记和交费,主体不能确定时使用费转入专门的民间文学艺术发展基金。  相似文献   

11.
民间文学艺术著作权保护路径分析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民间文学艺术是世界各民族的文化瑰宝,然而,对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保护犹如法学领域的"哥德巴赫猜想".民间文学艺术权利主体制度的构建是民间文学艺术著作权保护的最大障碍.为此,我们应在保存和保护文化多样性的前提下,明确民间文学艺术的立法宗旨,完善民间文学艺术权利主体制度,充分保护传承人的合法权益,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传承活动可持续发展.同时,确立科学的民问文学艺术价值评估机制,构建民间文学艺术权利流转制度保障体系,实现社会资源的最优化配置.  相似文献   

12.
民间文学艺术被誉为人类历史文化的“活化石”,是世界各民族的文化瑰宝,是进行文学及科学技术创新的源泉。我国存在着丰富的民间文学艺术资源,然而,现实生活中对民间文艺作品存在一些不当使用的现象。如何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以期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及市场经济服务是摆在我们面前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  相似文献   

13.
本文通过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特点的分析,进一步阐述了其迫切需要法律全面保护的特性。本文从法律保护的现状入手,从而挖掘更深一层次的保护体系,揭示我国目前法律法规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中所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观点。  相似文献   

14.
论实用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魏丽丽 《行政与法》2007,(2):114-116
实用艺术作品兼具实用性、艺术性、独创性和可复制性并且符合作品的构成要件,然而我国现行著作权法却不能对实用艺术作品提供充分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其中的相关规定反而造成本国实用艺术作品与伯尔尼公约成员国作品“双重待遇”的尴尬局面。本文认为,我国著作权立法应当对美术作品进行狭义界定,将实用艺术作品与之并列纳入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并对其提供著作权加专利权的双重保护模式。  相似文献   

15.
实用艺术作品是指不仅为观赏为目的而且必须为实际使用而创作的作品。该作品是一种独立的著作权客体,既具有实用性也具有艺术性。对这一作品的著作权保护上,应采用多重保护原则和选择适用的原则。保护实质条件应包括成果独创性、创作目的明确性和艺术水平显著性。实用艺术作品的著作权应通过登记的方式取得,经过权利人的申请和行政机关的登记公告等程序,同时应当赋予第三人以撤销权,对抄袭和剽窃的实用艺术作品著作权予以撤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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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嘉 《法制与经济》2009,(16):13-14
实用艺术作品是指不仅为观赏为目的而且必须为实际使用而创作的作品。该作品是一种独立的著作权客体,既具有实用性也具有艺术性。对这一作品的著作权保护上,应采用多重保护原则和选择适用的原则。保护实质条件应包括成果独创性、创作目的明确性和艺术水平显著性。实用艺术作品的著作权应通过登记的方式取得,经过权利人的申请和行政机关的登记公告等程序,同时应当赋予第三人以撤销权,对抄袭和剽窃的实用艺术作品著作权予以撤销。  相似文献   

18.
质疑民间文学艺术著作权保护的合理性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周婧 《知识产权》2010,20(1):71-76
关于民间文学艺术(folklore)法律保护,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基本上形成了赞成和反对民间文学艺术著作权保护的两大阵营。从民间文学艺术概念的释义入手,对民间文学艺术的内涵和外延进行了界定,对比了易混淆的法律术语,在分析民间文学艺术创造规律的基础上总结了民间文学艺术的基本特征。从法哲学的视角,在对功利论(utilitarianism)、劳动论(1abortheory)、洛克先决条件(proviso)、人格论(personalitytheory)和社会规划论(social planningtheory)等当代知识产权理论逐一辨析的基础上,对民间文学艺术的著作权保护提出了质疑。对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无论是从“合规律性”还是从“合目的性”的角度都更适合采用公法模式。  相似文献   

19.
保护民间文艺作品的著作权,实质上就是保护一个民族、一个集体的公共利益。我国丰富悠久的文化遗产也面临着严峻的保护问题。目前,我国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保护方面的法律规定仍不完善,本文主要论叙现代转型期间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20.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我国珍贵的文化遗产,对其提供法律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以白秀娥诉国家邮政局、邮票印制局案例为例,通过分析我国现行法律对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现状,结合国外法律对于其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方式,包括:非洲国家、英国、澳大利亚的实践做法,得出完善我国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法律建议:确定权利主体,区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和用民间文学艺术形式创作的作品,规范民间文学艺术作品邻接权人的权利义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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