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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办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监所检察部门积极查办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是惩治司法腐败和保障被监管人合法权益的客观需要.也是保证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深入健康发展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2004年9月,高检院下发了《关于调整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侦查分工的通知》.把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权全部赋予了监所检察部门,为监所检察部门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广阔空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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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所检察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的法律监督职能,对于维护司法公正、保护被监管人合法权益、维护监管场所的安全与公平、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具有无可取代的作用.查办监管活动和刑罚执行过程中的职务犯罪案件,是监所检察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是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反贪、反渎等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办案相比,监所检察部门的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较为滞后,面临着外部和内部的各种制约.因此,认真分析当前监所检察部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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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调整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侦查分工的通知》下发后,不仅保留了原属监所检察部门办理的发生在监管场所的"四类"犯罪案件的侦查权,而且还将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发生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侦查管辖权划归监所检察部门行使。侦查权的扩展、办案任务的加重,不仅给监所检察部门带来了新的机遇,也带来了新的挑战。为此,各地监所检察部门围绕如何开展查办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工作,从理论和实践上都作了积极努力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困扰办案工作有效开展的因素还不少,突出地表现在案源渠道不畅、线索来源甚少等问题。为尽快改善"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状况,本文试对如何拓宽监管场所职务犯罪案源渠道问题进行初步探讨,以期对监所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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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查处监管场所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是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和监管活动监督的重要途径,是对监管活动最有力、最有效的监督手段。加大查办监管场所职务犯罪力度,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权威性将得到进一步的体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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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案件属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该类案件与普通刑事案件相比具有不同特点。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五种强制措施在职务犯罪案件侦查中存在适用条件缺乏统一标准;强制措施的决定权和执行权相脱节;强制措施的期限存在一定的漏洞等问题。应在立法上对相关未完善的问题予以明确,改变不合理的规定,同时为使强制措施的使用在职务犯罪侦查案件中发挥最大的功效,应对相关的侦查手段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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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对职务犯罪案件行使侦查权,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侦查过程中,自始至终面临着侦查与反侦查的较量,除了犯罪嫌疑人自己极力逃避和抗拒侦查之外,还会出现许多与其相关的亲属、单位同事、朋友等其他人员为了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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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和完善职务犯罪侦查措施要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职务犯罪侦查措施是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最主要的要素,也是实现侦查目的的根本途径和桥梁。加强对职务犯罪侦查措施立法完善的研究,对于提高侦查能力和侦查效率,保障和促进侦查工作的健康发展,更好地落实新时期检察工作的总体要求, 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职务犯罪侦查措施的含义及其意义职务犯罪侦查措施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过程中,为了收集证据,查清犯罪事实,查获犯罪人,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各种调查活动而采取的措施,通常包括强制措施和强制性侦查措施,广义上还包括综合侦查措施,即针对某一类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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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的监督机关,同时承担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是检察机关实现职务监督的基础环节和主要手段,职务犯罪案件侦查活动应做到客观、公正、合法,必须在法律规定下健康有序地进行。要提高自侦案件质量,有必要规范内部分工,加强检察机关内设机构的互相配合和横向制约机制,使各职能主体分工明确,权责清晰,便于操作,是提高自侦察件质量重要举措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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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监督》2006,(3):22-25
监所检察部门,是检察机关业务职能机构之一,是刑事诉讼监督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监所检察工作任务是依法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行监督,查办监管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惩治在押人员犯罪活动,维护监管场所的稳定,保护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监所检察官肩负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刑罚执行监督和监管活动监督。查办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全市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的干警们,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工作条件艰苦,监督任务繁重的情况下,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勤奋工作,涌现出了一批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秉公执法、清正廉洁、无私奉献的优秀派驻检察官,为维护司法公正和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做出了突出贯献。在2006年1月召开的仝市检察长工作会上,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在全市捡察机关第二届优秀派驻检察官评选活动中评选出的6名优秀派驻检察官,予以表彰。他们是:一分院驻重庆市看守所检察室检察官吴蓓,万州区院驻万州区看守所检察室检察官余伯建,渝北区院驻渝北区看守所检察室检察官黄志贵,江津市院驻江津市看守所检察富检察官吴炳衡,武隆县院驻武隆县看守所检察宣检察官郑福建,石柱县院驻石柱县看守所检察室检察官吴晓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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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的侦查活动纳入法制轨道中,对自侦部门的侦查活动以及刑检部门的补充侦查活动,作出具体和明确的规定。同时对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侦查活动实施侦查监督的程序、范围、措施等,作出具体和明确的规定,使之有法可依、切实可行。 二、对自侦案件侦查活动进行同步监督。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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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执行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的活动。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2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如果发现有违法情况,应当通知执行机关纠正”。根据这一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如何实行监督,缺乏明确的程序性规定,制约了人民检察院对这项法律监督工作的开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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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5条第2项和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2款的规定.中国的检察机关直接受理、侦查职务犯罪案件。职务犯罪侦查权是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的具体职权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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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回避制度是我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确保刑事案件公正的处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和程序正义具有重要意义。监所检察,是对监管场所管理活动及刑罚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工作内容涉及职务犯罪侦查、刑事案件的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刑罚执行监督、劳动教养决定执行监督,以及监管场所管理活动是否合法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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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所检察是国家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是刑事诉讼监督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依法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行监督,查办监管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打击在押人员犯罪活动,维护监管场所的稳定,保护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是监所检察工作的任务.而此次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必然监所检察工作产生了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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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检察,是指人民检察院在监狱、看守所等监管场所设置检察室(检察组)或者派出检察院等专门检察机构,由其具体行使监所检察权。派驻检察是检察机关开展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的主要方式,它对于强化监所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惩防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司法腐败,保障罪犯等被监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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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直接关系到我国反腐倡廉宏伟大业的成败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充分发挥,甚至影响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建。本文拟在分析检察机关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与履行职务犯罪监督及其他法律监督职能的关系基础上,探讨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效能、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的途径。一、职务犯罪监督是法律监督的重要内容根据我国《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从静态上讲,是人民检察院对国家法律的实施和遵守所进行的监察、督促的制度;从动态上讲,则是指人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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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了《关于调整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侦查分工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规定了民行检察部门在办理民行抗诉案件过程中发现的审判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经检察长同意,可以进行初查和直接立案侦查。高检院民事行政检察厅随即下发了《关于贯彻(关于调整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侦查分工的通知)认真做好查办审判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为意见),对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负责侦查的案件范围、如何处理好抗诉与侦查的关系等方面做出指导性规定。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自1998年侦查权归口后首次明确了查办民行审判领域审判人员的职务犯罪是民行检察部门的重要职责。笔者认为此举非常必要,意义重大,为此,拟对民行检察部门负责侦查案件的范围、罪名和立案标准等进行分析讨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