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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13,(16):1-10
<正>渝府发[2013]60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善我市发展环境,市政府决定取消行政审批项目46项,承接国务院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19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要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改善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不得转交下属事业单位、协会继续审批;不得通过拆分、合并或重组等方式以新的名义、条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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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截至2012年底,全省共取消调整省级行政审批项目1495项;去年,省政府分四批取消、下放和调整433项行政审批项目。简政放权,是一个长期系统的过程。根据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安排部署,云南省积极简政放权,努力推进政府服务职能转变。去年,省政府分四批取消、下放和调整433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行政审批项目229项,取消率28.8%;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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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5,(14)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税,规范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涉税事项审核审批程序,加强对取消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保留、下放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和取消的行政审批项日的通知》(渝国税发〔2004〕169号)、《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若干审批项目后续管理有关问题的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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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17,(16)
<正>渝府发[2017]35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关联、相近的行政审批等管理事项"全链条"下放给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实施,增强下放行政审批等管理事项的协同性、联动性,市政府决定下放一批市级行政审批等管理事项。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做好下放市级行政审批等管理事项的落实工作,进一步强化沟通协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市政府有关部门行政审批等管理事项要应放尽放,严禁截留,不得出现放权不协同、不配套等问题;对下放事项要进一步明晰市、区县权限,同时加强对承接单位的培训和指导,完善衔接措施,确保平稳有序过渡。各区县政府要尽快制定具体承接办法,明确承接机构,落实承接措施,确保及时有效承接到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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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12)
<正>渝府发〔2015〕34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等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我市承接国务院下放行政审批项目18项,对应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7项(含8项初审项目、9项审批项目)和职业资格认定事项54项,将国务院要求改为后置审批事项的103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明确为后置审批事项,对国务院决定保留的34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实行全市统一执行并规范。同时,进一步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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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2008,(8)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发展软环境的总体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7]22号)精神,省政府决定再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75项。其中,取消40项,下放24项,委托或授权市级办理8项,调整3项。同时决定取消11项年检项目。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调整行政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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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4,(1):11-13
为了依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发挥好地方政府贴近基层的优势,促进和保障政府管理由事前审批更多地转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激发市场、社会的创造活力,根据2013年7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和2013年11月8日国务院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务院对取消和下放的125项行政审批项目涉及的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国务院决定:对16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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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4,(18):4-2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2002年10月和2003年2月国务院决定共取消和调整1300项行政审批项目后,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又进行了全面清理。经严格审核论证,国务院决定再次取消和调整495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409项;改变管理方式,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由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自律管理的39项;下放管理层级的47项。在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中有25项属于涉密事项,按规定另行通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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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0,(20):5-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2009年以来,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依据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对国务院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新一轮集中清理。经严格审核论证,国务院决定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184项。其中,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113项,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71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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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2010,(17)
<正>济南市人民政府文件济政发[2010]2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确定取消商品展销会登记等4项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同时,根据本次政府机构改革部门设置,相应调整户外广告设置等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施机关及项目编码。 相似文献